地方改革
改革動態
江蘇省公布《城鄉養老保險製度銜接實施意見》。《意見》明確,參保人員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時,應先確認“企保”待遇領取地,再向待遇領取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製度銜接。“居保”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企保”個人賬戶,繳費年限不計入。既參加“企保”又參加“居保”的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企業職工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或按規定延長繳費後仍不滿15年的,可以申請將“企保”轉入“居保”。此時的“企保”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居保”個人賬戶,“企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為“居保”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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