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2. 韓紅半個月3次違交規 明盤點明星曾經的違規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最頭條(2013年93期) 本章:正文 22. 韓紅半個月3次違交規 明盤點明星曾經的違規

    22. 韓紅半個月3次違交規 明盤點明星曾經的違規

    2013明星們的忙與盲

    (編輯/綠茶)

    歌手韓紅是愛車一族,但駕車卻不太守規矩。就在8月2日,她因被網友逮到一邊開黑色法拉利跑車一邊打電話。在微博致歉後的第二天,便又因“挪用汽車牌照”被民警當場查獲,處以5000元罰款。加上之前微博網友的爆料,稱7月中旬韓紅駕駛一輛無牌的黑色奧迪轎車占用公交車道,與他人在長安街上發生剮蹭一事,這已經是半個月內第三次涉嫌違反交通法規。

    8月4日晚,在《中國夢之聲》節目直播前,韓紅獻唱鞠躬認錯,誠懇地給在場的一百家媒體分發了她手寫的致歉信複印件,希望通過媒體對外發布,向所有粉絲和觀眾公開道歉:“我知道我錯了,我認錯我認罪。”

    網友聲音:該怎處罰,就怎處罰

    明星違反交規到底該如何處罰?有網友認為明星犯法,與庶人同罪;也有粉絲維護明星,把明星享特權當成吃得開,玩得轉。麵對那些血的教訓,作為真粉絲更應該奉勸自己的偶像要遵守交通法規,隻有正確的處罰才能讓那些明星大腕將自己的錯誤牢記於心,以此來避免惡果。網友“混沌逃生者2012”點評道:韓紅同學,學學高曉鬆吧,該怎處罰就怎處罰!

    韓紅半月3次違交規,明星何以享特權?著名新聞評論人楊錦麟認為,一是公權力也“追星”,二就是大批的粉絲把明星的不守法當真性情,把明星享特權當成吃得開、玩得轉!但在一個權利得到約束的環境,明星違法違規與庶人同罰,應該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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