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我是這世界上最平淡無奇的一顆。但我從來不為此感到自卑。從不自詡高人一等,也從不承認不如人。
每每聽到趙雷先生的《阿刁》總是感到滿滿的共鳴。
我也如那阿刁一般,願意平凡,但不願平凡的潰爛。
我曾以為我的人生就將如此再無波瀾,平平淡淡從生到死。
直到那個陽光怡人的清晨,我初見他…
我知道有顆種子在我心底悄悄埋下生根發芽,但可惜的是,那是無花果。
我期待著,失望著,期待著,失望著。
這是一場我與他之間的博弈。
他沒有贏。
輸的卻是我。
我未曾等到過你
卻欣賞了許許多多有你的風景
窗外的葉被風拉扯著搖曳
某一偶爾脫落才是終於解脫
於是好多年後我終於得救
其實無以為怨
遇到你我從不後悔
我隻願你歲歲平安
——————————————————————————————————————————————————————————————————
“方璿,吃完早餐再走!”
隻見方璿匆匆穿上鞋,又跑回廚房抓了一塊麵包,一邊啃著一邊衝了出去。
方璿,一個在普通高中上學的普通女生。
她沒有特長,身高165,體重50kg,不胖不瘦,成績一般,不好不差,討厭學習,卻也不闖禍。偶爾逃課,偶爾作弊,偶爾玩遊戲。沒有上進心,也不甘於退步。
總之,平平淡淡。
18年來,她一直如此,混在人群中渾渾噩噩。從不突出,從不奪目。
方璿本以為她的人生就是這樣了,活在自己的世界,與自己交談,同自己為所欲為,這樣平淡無奇的日子過得好好的,無人可動搖。
這種自在的生活過得好是逍遙,不爭不搶,無欲無念。有時候方璿簡直懷疑自己快要成了一個尚未削發的尼姑。
直到這清晨…好像有什東西闖入了她封閉的世界。
早晨的陽光剛好,路兩旁的樹很久沒有人去修剪。大大的枝葉彼此交錯著,陽光透過葉與葉之間的縫隙稀稀碎碎地撒在路上。
快要遲到了。
方璿踏著一雙老媽下血本新買的彪馬往學校飛奔。
按這個速度,剛衝進教室應該鈴聲剛響!
就在這時,電視劇狗血的劇情發生了。
她狂奔著突然低頭看時間的一瞬間,方璿的整張臉以及整個人都與另一個人緊緊地撞到了一起。沒有摔倒,然而在她驚魂未定之時,隻聽到沉悶的一聲響,一把看上去很昂貴的吉他,就這樣在她麵前穩穩地砸在了地上。
完了。
顧不得看眼前人,方璿此刻唯一的反應就是趕緊鞠躬道歉,一聲一聲的對不起如炮轟般向他襲去。
“你沒事吧?”一雙穿著黑色西褲的大長腿呈現在方璿麵前,溫柔的聲線在她耳邊響起。最駭人的是,他穿著跟方璿同款異色的彪馬!
方璿猛地抬頭,頓時整個世界都安靜了。
如他的聲音一樣,他本人也長得好溫柔。白皙的皮膚或許連姑娘們都要嫉妒一番,更迷人的是他深深的雙眼皮與濃密的長睫毛。白色襯衫的扣子剛好停留在顯露出來的鎖骨處,淨顯他好看的脖子和兩肩。
最要命的是他那雙彎彎的笑眼,在陽光下反被襯得很深邃,好像可以容納下這個世界上最美的河流與山川,叫人隻看一眼,便淪陷…
方璿看著他,眼睛滿是星光,嘴角也不自覺的上揚。她自己都沒有意識到此刻的自己是這幅身不由己的蠢樣,簡直癡了去。
這個男生,生得好漂亮…
“嗯?怎了?”他再一次詢問。
方璿回過神,尷尬笑笑,又想起他的吉他,趕緊跑過去抱起來,垂著頭低聲道歉。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