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案半掌血印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法醫秦明 本章:第六案半掌血印

    屍語者

    1

    “丁零丁零……”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將在值班室恪盡職守的我無情地從美夢中拖了出來。我揉了揉惺忪的雙眼,看著旁邊值班床上的飆哥一躍而起,衝到電話的旁邊。

    我知道飆哥的反應迅速絕非興奮的心情所驅動,而是一種條件反射。這多年後,我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半夜聽到電話鈴響的那種忐忑。我想,所有的刑警恐怕都和我一樣,對電話鈴聲很過敏,而且過敏反應很嚴重。更無奈的是,我們的電話是必須4時待機的。

    “法醫中心。”

    “我是110指揮中心,豐華新村發生一起命案,轄區民警已經開始實施現場保護工作,請你們在0分鍾內趕到案發現場。”

    來不及洗漱,我和飆哥拎著法醫勘查箱,坐上了勘查車,風馳電掣般趕赴位於南江市城郊的豐華新村。我抬腕看了看表,淩晨5點0分。

    剛蒙蒙亮,我們就趕到了現場。因為是淩晨,現場沒有幾個圍觀的群眾,轄區民警把警戒線拉到了單元門口。中心現場在豐華新村棟4樓的一套住宅,現場住宅的門口,兩名衣著整齊的民警正在看護著現場。

    報案的是住在現場樓上的一位老幹部,5點出門晨練的時候,他發現樓下的門虛掩著,拉開門,一股濃重的血腥味撲麵而來。因為當時還沒亮,現場也沒有開燈,他就拿隨身帶的手電筒往照了一照。他看見客廳地板上躺著一個黑乎乎的人影,呼喊了幾聲也沒有反應,客廳隱約還能看到大量的血跡,就急忙跑回家打通了110。

    住戶的主人是附近一家健身中心的健身教練劉剛,劉剛的妻子在00公外的齊嶺市上班,每個月中旬的周末回來一趟,兩人結婚年多仍沒有孩。兩口的夫妻感情一般,畢竟是兩地分居,而且還沒有經過深入的調查,並沒有有價值的線索提供上來。

    現場是一套兩居室,大門口是玄關,玄關的西側是一組鞋櫃,東側是衛生間。過了玄關是房屋的客廳,也就是中心現場。客廳的東側有兩個門,分別通向兩個房間,西側有一個門,通向廚房。窗戶都是完好、封閉的,也就是,別人從窗戶是進不來的,大門的鎖扣也沒有任何異常。

    客廳的麵積僅有七八個平方,地板已經被血跡全部浸染,無處下腳,牆壁上和東西兩側的門上有多處噴濺狀、甩濺狀和擦蹭狀的血跡。

    死者就是劉剛,他直挺挺地躺在客廳西側的牆根,瞪著雙眼,張著嘴,一臉絕望似的看著即將要進入現場的我們。我們用勘查燈照射屍體,發現屍體的頭部仿佛有些變形,整個頸部血肉模糊,看不真切。死者的衣著整齊,看得出這個健身教練體格非常強壯。

    “殺了這個強壯的人,看來凶手更是個不得了的人啊!”我感歎道。

    痕跡檢驗技術人員對現場進行了仔細的勘查,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痕跡物證,僅有門口玄關牆上的半枚血掌紋,經比對,還是死者自己的。

    因為現場的血跡浸染了整個客廳的地麵,我們隻能鋪好勘查踏板,一步一步地向屍體靠近。

    我戴上手套,簡單地進行了屍表檢驗,劉剛的顱骨觸及有明顯的骨擦音,應該是顱骨粉碎性骨折;頸部有一個巨大的切口,雙側的頸動脈和頸靜脈以及氣管、食管都完全斷離,露出了白森森的頸椎,頸項周圍有大麵積的血泊,已經有一部分開始凝固了。

    因為出血量巨大,屍斑非常淺淡,不易發現。屍僵還沒有在大關節形成,角膜還是透亮的。我看死者應該死亡不久,就從勘查箱拿出了屍溫計,測量死者的直腸溫度,根據屍體的溫度,計算死者的死亡時間。飆哥在一旁檢查死者的雙手。

    我忙活好一陣,正算著時間,飆哥回頭看看我,微笑著:“昨晚11點0分左右死亡的,對吧?”

    我非常驚訝:“你……怎知道的?這……看手,也能看得出來?”因為我剛剛計算出的結果就是11點0分。

    飆哥嘿嘿一笑:“算得挺快,不過觀察能力還要加強。”完,他指了指死者手腕上的手表。

    我抬眼向死者的手腕看去,那隻手表的表麵已經完全碎裂了,再仔細觀察,發現手表的指針已經不再移動,應該是在死者和凶手的搏鬥中被擊打損壞了,而手表上的時間正是11點7分。

    整個現場,隻有客廳的搏鬥痕跡非常明顯,其餘的空間,包括門口的玄關都沒有什痕跡,除了牆上的半枚血掌紋,連地麵都沒有血跡。而且,整個現場沒有發現任何能證明犯罪和犯罪分子的痕跡物證,這讓所有參加現場勘查的刑事技術人員都非常沮喪。

    “把屍體拉回中心進一步做解剖檢驗吧。”飆哥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無奈地道。

    在我們離開現場的時候,死者的父母和妻子都已經趕回南江,趕到了樓下,三個人正在單元門口抱頭痛哭,哭喊著劉剛的名字。

    雖然我們的心有一定的分析推斷思路,但是對於整個案子的認識和對案件偵破大方向的判斷還不明確,所以在回去的路上,我們都默默地低頭思考著自己的問題,一路無話。

    回到法醫中心,我和飆哥顧不上吃午飯,立即投入了屍體解剖工作。

    死因很快鑒定出來,劉剛是顱腦損傷合並大出血死亡。

    法醫下達的死因結論包括直接死因、主要死因和輔助死因、誘因以及合並死因。所謂的合並死因,是指兩種或多種原因都能夠導致機體死亡,但無法判斷其主次關係,故分析兩種死因是合並死因。

    本案中,劉剛的頭部遭受了錘類鈍器的多次打擊,造成廣泛性頭皮下出血和分散在頭部多處的九處頭皮挫裂創,其下多處顱骨粉碎性骨折、顱內出血、腦挫傷,顱腦損傷的嚴重程度足以導致劉剛的死亡。但是劉剛頸部的創口出血明顯,是有生活反應的,明這個巨大創口是在劉剛死亡之前形成的,而且如此大量的出血也可以導致劉剛的死亡,所以我們認為劉剛的死亡是一個合並死因。

    飆哥仔細看著劉剛頸部的巨大創口。如果不是頸椎仍連著,這個巨大創口甚至可以導致死者身首異處。

    飆哥指著創口的兩端:“你看看這。”

    我仔細地看了看創角,發現創口的兩角都有明顯的拖尾,就像是眼角的魚尾紋一樣,仔細數了數,拖尾有七八條,很淺,隻劃傷了表皮。

    “這,又明了什呢?”飆哥問道。

    我知道,這叫試切創,在自殺事件中多見,但是此案顯然肯定不會是自殺,我一時沒有想明白,就搖了搖頭。

    飆哥:“這個看似是試切創的拖尾痕跡,實際是多次切割同一位置形成的,因為著力點在頸部的前側,而頸部的切麵是類圓形,所以創口兩側的力度就會明顯減少,多次切割頸部,導致一個巨大創口,在創口的兩端就會形成多條皮瓣。”

    我撓撓頭,這我知道,但仍然不明白飆哥的意思。

    飆哥接著:“頸部的損傷,比對頭部的損傷有一個特征,就是集中。頭部的損傷很分散,符合在搏鬥中形成,頸部的損傷集中,且血跡流注方向是從前往後,明頸部的損傷是在死者已經倒地並失去抵抗能力的時候形成的。”

    我又撓撓頭,心想這個我也知道。

    突然,我明白飆哥問這個問題的意思了:“明白了,飆哥。你是,死者明明已經失去抵抗能力,並且損傷已經足以導致他死亡了,但是為什凶手還要切割沒有抵抗能力的死者的頸部,對吧?我覺得,這個行為出自凶手恐其不死的心態。所以我認為,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案子。”

    飆哥讚許地點點頭:“對了。我就是這個意思。熟人作案可以定,那你看看這個熟人應該是何時、如何進入現場的呢?”

    在回法醫中心的路上,我已經理清了自己的思路,麵對飆哥的問題,我如數家珍:“死者的衣著整齊,屍體的旁邊還發現他去健身中心工作時帶的洗漱用品,家沒有任何房間開燈。結合劉剛的下班時間,所以我認為,這個熟人不應該是晚上敲門入室,而應該是和劉剛一起回到劉剛家的,而且剛進門就進行了打擊。所以要重點查和劉剛在健身中心交流過的人,或者是他下班時遇見的人。”

    “你有什依據劉剛是剛進門就遭到了襲擊呢?”飆哥接著發問。

    “有依據。門口玄關處的牆壁上有一枚劉剛自己的血掌印,但門口玄關處沒有搏鬥的痕跡和血跡。為什在客廳搏鬥、受傷,會在門口玄關處留下血手印呢?結合劉剛穿著外出的衣服但穿著拖鞋這一點,我認為玄關處的血手印應該是劉剛在門口換鞋的時候遭到了別人從背後的打擊,導致頭皮破裂,他下意識地用手捂了頭,手上沾了血,因為頭部受傷會導致暈厥感,他會下意識地去扶牆,所以留下了這半枚血掌印。而後劉剛被凶手推進了客廳,與凶手發生打鬥,因為開始受了傷,即便他身體強壯,也不是持有凶器的凶手的對手,所以就有了後來的慘劇。”

    “有理有據!”飆哥朝我豎起了大拇指,“我讚同你的推理。但是凶手為什不在區外沒有人的地方動手,而非要進門了以後才動手呢?”

    我終於卡了殼:“是不是想進劉剛家找什東西?”

    “既然是熟人,認識劉剛的家,他為何不殺了人,拿了鑰匙,再自己去找呢?”

    “凶手或許是不認識劉剛家,或者是不知道劉剛平時單身居住的熟人,所以去確認劉剛的家在哪或者去確認家沒人才動手的?”

    飆哥聽我這一,點點頭:“是不排除你的那兩種可能。”

    屍體檢驗結束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四點,我和飆哥饑腸轆轆地跑去食堂找飯吃。吃飯的時候,飆哥問我:“你,會不會是有人提前藏在屋?”

    “不可能。根據偵查部門提供的情況,劉剛平時很謹慎,家的鑰匙隻有他和他老婆有,連他父母都沒有。他老婆不是在外地打工嗎?我們去現場的時候她剛接到通知,我們勘查完畢現場,她才趕到的。偵查部門打電話問了她公司的老板,她這兩都正常上班的。”我自信滿滿地。

    “哦。”飆哥又開始狼吞虎咽起來。

    我們悶聲不響地吃飽了飯,又不自覺地聊起了這個案子。

    “作案人數方麵,你怎看?”飆哥問道。

    “雖然現場有兩種致傷工具,一種是錘類的鈍器,一種是菜刀類的銳器,但是使用上有時間的先後順序。所以,我認為一個人就可以完成了。”

    “但是一個人殺人,會攜帶兩種工具?”飆哥問道。

    “這個……這個……有可能吧。不準他已經想好了殺人的步驟。”我想了想,,“不過照明有沒有問題?如果是一個人,沒有另外一個人照明的情況下,不可能擊打頭部擊打得那準確,而且切割頸部切割得那密集。”

    “死者已經換好了拖鞋,明他進門以後就開了燈的。凶手離開的時候把燈關掉了唄。”飆哥。

    “可是電燈開關上沒有發現除了死者之外的其他人的指紋啊。”我問。

    “會不會戴了手套?”飆哥陷入了沉思。

    “戴好手套後再對死者突然襲擊?死者還能不察覺?或者是在這不冷的,戴著手套一路和死者回家?而且手套上黏附的血跡也會留在開關上啊。”疑點出現了。

    “會不會是殺了人以後,戴手套……翻動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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