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章
周明接著:“我們都知道罰款不是目的,罰款隻是一種手段,通過這種管理手段起到一種教育職工和懲戒違紀人員的目的。
可是我發現有的單位把罰款這種手段用過了頭。你比方在有的工作檢查中,發現了存在的問題,可以有好多種處理方法,不一定非要罰款,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都是處理的方法。當然對關鍵崗位、關鍵操作流程的執行,還有就是安全生產的操作規程是必須要嚴格檢查,該處分的處分、該罰款的罰款,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但是到罰款我覺得也應該有個度,起碼應該是製度在先罰款在後。按照單位製定的管理製度和處罰辦法,夠上哪一條、應罰多少錢。讓被罰的人明明白白,心服口服。可是有些單位領導首先沒有在管理製度和處罰辦法上下功夫,而是在檢查中一查出問題,張口就罰。而且在罰款的數額上也是隨心所欲,想罰多少就罰多少。”
“他們忽略了一個問題,就是隨意罰款不僅起不到教育職工的目的,反而在職工中造成了一種不良的抵觸情緒,更主要的是疏遠了幹群關係。”李劍插話。
“還真是這樣的。你像司機的不係安全帶被查著就罰00元,司機都埋怨罰的太多了。公安交警查著規定罰款100,可是咱們公司查著一律00元。”
“郭亮采油廠司機不係安全帶罰款500。”
“剛才來的路上,他們幾個人還:有的單位還有罰一千兩千的呢。我就想一千兩千這樣罰,職工有多少錢夠他們罰的,再了罰款總的有個依據吧,是不是也應該考慮一下職工的工資水平和罰款數額所占職工工資的比例?”
“我估計那些領導幹部沒有考慮這個問題。”
“我們工程車上的井口工和司機都主要是領導怕丟烏紗帽,所以逮著職工使勁罰。”
“怎還有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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