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以賜田之租充祿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東山小鹵 本章:第80章 以賜田之租充祿

    重生之朕即國家

    用過簡單的生日午膳,朱由校便回到正房明間榻床憩,看著任蓉蓉依舊在旁心的伺候著茶水,心底有一絲絲的觸動。

    “皇上,蓉蓉給您捶捶肩吧。”

    朱由校一直沒有適應別人的殷勤伺候,擺擺手,“一個人在這住得慣嗎?”

    任蓉蓉站在下首,絲毫沒有自己才是主人的覺悟,“以前義父便不常住外宅,蓉蓉就一直獨自居住,這什都不缺,皇上又間有賞賜,是蓉蓉以前想也不敢想的。”

    朱由校不記得自己有賞賜,想來是王承恩幫著辦的,也不拆穿,“你義父多久能回?”

    “按腳程,義父應該到河南了,差事順利的話,在正旦節前可返京。”

    點點頭,朱由校表示了解,接著端起桌上的菊花茶,嘬了一口後覺得滿口清香,不由想起後世種種飲料,不由異想開:或許待洋人將製玻璃工藝帶到京師後,也可折騰出一個‘保密’配方……

    朱由校之所以像掉進錢眼,主要是因嗣位以來,先後有支神廟陵寢的工錢、光廟陵寢開工銀、遼東餉銀及賞銀、賞賜親近大臣及軍民和登極大典、上兩太後徽號等‘非生產性的禮儀開支’,而且明年緊接著的冠婚、王恭廠和台基廠的研發、火器量產等項預算都不是數目,這就造成了內帑即將告罄。

    若按照舊例以開設皇店、征礦稅等手段來彌補虧空,必將重蹈曆史覆轍,更別提增設皇莊這等怨聲載道的方法了。

    …

    皇莊即為皇室直接經營的莊田,又稱‘宮闈莊田’,始於順八年(1464),包括皇帝、太後及東宮莊田,其土地來源有四個方麵:建國初期的荒地及牧場、籍沒、投獻、侵占民田。

    其他幾樣不論,皇莊危害除了‘管莊官校招集群,稱莊頭、伴當,占地土,斂財物,汙婦女,稍與分辨,輒被誣奏,官校執縛,舉家驚惶,民心傷痛入骨災異所由生’,便是侵占民田一項。

    明朝土地製度主要承襲元朝,按其所有者的不同可分為官田、民田、學田、皇莊、賜田(諸王、公主、勳戚、大臣、內監、寺觀賜乞莊田)、百官職田、商屯、軍屯、邊臣養廉田、牧馬草場(官馬放牧之地)、牲地(光祿寺、太仆寺的牲畜放牧地)、城堧(城牆郭旁的餘地)、陵園墳地、公占隙地(民間義塚、官倉、壇殿)等等名目。

    官田即國有,由貧民佃種,不允許自由買賣,征收稱為田租,科則(繳納田租的登極和數量)較重;民田即為民間豪右自有,包括新開田、沙塞田、閑田等,允許交易,科則較輕。明初官田占大部分,中葉以後,官田逐漸通過賜田私有化,其科則趨同(通常占收成三成左右)。

    被占為皇莊的民田,除了要負擔國家正常田賦之外,還需‘每畝徵銀三分’輸內帑,這就侵犯了所有者的根本利益。

    皇莊數量在正德時期達到7595頃46畝的巔峰,在嘉靖時曾做過退還,共存‘仁壽、青寧、未央三宮官地六十三處,計地16015頃47畝’;到萬曆二十七年查出的皇莊有‘丹徒、丹陽、崇明、武進、江都、通州、如皋、泰興等處田灘6070畝’,已較之前大大減少。

    與皇莊相比,內官、諸王、勳戚的莊田則更多,危害也更大。

    皇帝給勳貴等賜田(通過賜予和奏請)主要從官田中抽取,‘以其租入充祿’,如鄭國泰賜田有00頃、福王贍田19000頃。而內官則常打著皇帝的名義納獻民田,雖獲一時之利,實陷皇帝於不信之地。

    朱由校登極之後,並未按照前朝用開設皇莊、皇店等方式,因為兩項所得不多,而危害則顯而易見。他進徐光啟點撥,早意識到皇莊並同諸王等賜田會加劇佃農負擔,故而一直沒開這個口子,沒有給王瑞一分賜田,更是躲著不見國舅王昇;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開支,也盡量避免諸如萬壽聖節等儀式。

    後世賺錢的法子多如牛毛,朱由校犯不著幹這種殺雞取卵的勾當,何況他還沒有祭出大殺器--銀行呢。

    ……

    “客巴巴來過這嗎?”朱由校放下茶杯問道。

    “三兩來一次。”任蓉蓉指了指西梢間,“客嬤嬤來時住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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