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東說:“目前很難證明左明是星期五的殺手。沒有確鑿證據呀。”
“是呀。”田春達點了點頭,“可是目前除他以外還沒有嫌疑人。而且26日在市內,除紀春外再沒有年輕姑娘遭到強奸傷害。給我們寫匿名信的人在星期五不會不幹的,因此左白不能被解除懷疑。”
田春達不斷思索。難道凶手是受害者的朋友?除了紀春之外,其餘幾個受害人都曬黑了皮膚。跟情人或朋友一起到海邊去,當然會拍照片的。凶手可能就在看過照片的人當中。假定有一個朋友或熟人是受害者共同的朋友或熟人,那這個人可能看了受害者的照片,從而蛻變為星期五的凶手。
可是,盡管刑警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調查的結果也隻是失望。
受害人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她們的情人或朋友之間也沒有相互的聯係。所以看過泳裝照片的人都互無關係,又沒有一個人看過全部人泳裝的照片。
“還是不行啊!”
田春達失望地說道。
田春達日思夜想反複琢磨,他想到了一個破案的關鍵。上班後,他從抽屜拿出一架35厘米的照相機放在桌上,然後招呼郝東:“喂,郝東。”
“拿相機幹什?”郝東不解地問道。
“我的相機,給你拍照。”
“給我拍照?”
“對,走,到外麵去,屋光線太暗。”
郝東懵頭懵腦地跟田春達來到了室外,不一會工夫,將相機的內存卡全部拍滿了。
“照片拍完了,剩下的事交給你,怎處理呢?”田春達這樣問郝東。
“當然要拿去請人衝洗了!”
“這和案子有什關係呢?”
郝東到此仍未理解田春達的用意,他莫名其妙地問道。
“凶手看過受害人的泳裝照片,這絕不會錯的。凶手不可能事先知道被害人身體曬得很黑。受害人沒有在雜誌攝影專欄刊登過照片,說明隻能是私人拍攝的泳裝照片。”
“那又怎樣呢?”
“我想,受害人或她的情人一定把所拍的照片拿到衝洗店去衝洗。”
“對。”
“那與受害者毫無關係的人,不是也可能看到她們的泳裝照嗎?”
“啊!”郝東明白了田春達的意思,詭秘地小聲驚叫道,“是衝印店的人幹的!”
“是的。如果某家衝印店收下年輕女人泳裝照的內存卡,衝洗完後,店老板偷偷把自己喜歡的泳裝照貼在相集上。這就是……”
“這就是他的‘後宮’!”
“對。來衝洗店衝洗照片的人肯定留下住址和姓名。這樣泳裝女人的住址和姓名也就知道了。”
“可是隊長,受害人的地址分散在南山市各地,她們的情人或男朋友的住址也一樣。他們去的衝印店也不會是一家。”
“我也曾想過這個問題,所以進行過調查。以往照片都是由照相館自己洗印的。可是最近,超級市場、煙鋪、洗衣店、藥房都設了接收衝印照片的窗口,受托衝印。受托衝印的價格要比照相館低二三成。有這種窗口的地方當然不是自己衝印,而是送到大衝印店去。因此,不管受害人住得多分散,她們都可在自己住處的附近進行委托衝印。你明白了嗎?”
“隊長想得這細,我很受啟發,完全明白了!”
“那好,就盡快去調查一下,看看受害人的泳裝照片都在什地方衝印的。”
18
為了尋找案件新突破口,刑警們按田春達的部署四處進行調查,疲於奔命。經過兩天的緊張工作,郝東興致勃勃地跑來向田春達報告,“隊長的預見對了。”
“照片的洗印是在同一家公司嗎?”田春達問道。
“對,是中心底片洗印公司。
“果然,中心底片洗印公司是星期五休息,對不對?”
“對,是星期五休息。”
郝東又說:“這個衝印中心共有165名職員。其中男的占七成,118人。再從中刪除事務係統和管理部門的人,還有86人。這86人完全從事洗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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