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的行人都遠遠的繞開她,畢竟,任何人看到一個麵容精致,身著華服的漂亮女人像失智一般跌坐在地上尖叫,都會遠遠繞開吧!
“櫻。”伴隨著一雙有力的大手落在自己肩頭,那個熟悉而殘忍的聲音也一並傳入耳中。
趙耀一看嶽櫻衝下了車,便立馬打開車門跟著她跑了出去,他看著她跌跌撞撞的背影,原本一直跟著她的步子竟也停了下來,他不斷地告訴自己:“忍忍吧!忍忍就過去了!這是為她好,不愛就是不愛,不能再騙她了!”
即便這樣不斷地告誡著自己,忍住自己想要去跟上她的腳步,但是,看到她那樣失魂落魄的模樣,看到這樣一個平常不化妝絕對不出門,絕對不會讓人看到自己失態模樣,人生格言是痛苦是可以忍受的,但是不美不行的女孩,此刻毫無形象的將自己最狼狽最可憐的一麵暴露在眾人麵前,暴露在這行人匆匆的街頭,他的新,還是疼得不行!
就算不是愛人,倆人終究也是朋友!
從成為朋友的那一起,嶽櫻對自己什心思,自己當然很清楚,她的一舉一動,每一次為自己考慮,在乎自己,趙耀都看在眼。
也正是因為這樣,所以,自己今才執意要分手。
當初櫻和自己表白的時候,自己就是因為一時衝動才答應的。
他知道自己和夏明珠已經沒有機會了,那段時間因為自己的手受傷,再也不能開賽車了,所以,整個人都很消沉,很墮落,可是,也就是那段時間,櫻一直陪著自己,逗自己開心,照顧自己。
感動,當然是有的,也正是因為有了這份感動,自己才會一時衝動答應了她的表白。
趙耀一直以為自己已經可以放下夏明珠了,可是,從今晚上見到她的那一刻,他才明白,愛,不是那輕易就可以有的,也不是那輕易就可以消散的!
當自己的眼睛總是不受控製的望向她的時候,當自己總是不自覺的對陸驛城做出那些不禮貌的,失態的事情時,趙耀就知道,自己根本就忘不了夏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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