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看到短信之後直接就打了個電話給林夢淩,簡單問了兩句之後他就明白是怎回事了。
林家是靠商業家的家族,企業的展離不開與他人的合作,能與林家合作的,自然也是商業場上的佼佼者。一家來自加拿大的由華僑創建的公司,年前剛剛和林峰簽下了六個億的合同,這自然是令林峰高興不已,可令他頭疼的事情也很快到來——那家公司老板的兒子看上了林夢淩!
就在下午林峰接到電話,約林家一家子明晚上一起吃飯,順便讓兩個孩子也認識一下。
且不林夢淩已經名花有主,就算沒有蕭,林峰也不會把女兒介紹給那個華僑的兒子,因為據他了解,那子是個遊手好閑的二世祖,在加拿大就和一些混混一起吸//毒、嫖neg無惡不作。
和他相比起來,自己這個偶爾公共場合爆爆粗口,做事喜歡暴力的女婿蕭,簡直像個純潔的乖孩子,因為他打的都是壞人。
電話林峰也再三推辭,可那個叫凱文的大老板一點也不買帳,言語中還傳來陣陣不悅,林峰也隻好先答應下來。
“實在不行明就放你鴿子……”林峰暗暗想到。
可當林夢淩知道這件事情之後,竟然主動提出去和那個二世祖見麵,原因還簡單。她不想因為自己而導致家丟掉六個億的生意。
“我會讓蕭陪我去的,爸爸你放心好啦。”林夢淩當時完就跑回房間給蕭短信了,留下林峰在沙上一陣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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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此時此刻正坐在床邊呆,盤算著明如何智鬥情敵……
當夜幕再次降臨時,蕭剛剛從部隊的大院出來,此時他並沒有開著那輛蘭博基尼,而是換成了那台之前從淩宇那要來的豪華版兩輪電動車。
既然情敵是來自加拿大的富二代,肯定也是比較富有的,蕭幹脆想出一招比較有的方法——扮豬吃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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