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8章 1.257 執黑之手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熏香如風 本章:第2668章 1.257 執黑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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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為天下棋局,必有二人對弈。若皇上,執白後手;神上宗師,便執黑先手。自神上宗師,身份大白於天下,疾發而終。與皇上對弈棋局,執黑之人,便換作黨魁張儉。待張儉與崔烈,與獄中共飲藥而亡。時天下棋局,勝負已分。看似再無人執黑,實則不然。

    皇上竊以為,自右國令亡故。執黑之手,唯有一人,便是甯姐姐。如黨魁張儉,不過是假手之人,而已。譬如大長秋曹節、掖庭令畢嵐、魯相宋奇、賊臣董卓、權臣王允等,皆是局中一子罷了。

    正因甯姐姐,深陷其中。故皇上自罪,君流十萬。

    如此亦可知。皇上,雖執白後手,看似先發劣勢。實則,如賈文和等謀主,運籌帷幄之中,助皇上決勝千之外。

    賈文和,尋凶十載。增成公審,大白天下。父子稱帝,季漢三興。真·天下棋局,落子收官。如馬貴太妃所言,皇上當可將天下(棋局),托付於眾謀主矣。

    謂,“將遇良才,棋逢對手”。皇上與神上宗師,彼此成就。共助漢室三興。

    時過境遷,先前種種,散落塵埃,已不為人所知。待陳琳窮盡所能,撰《季漢英主紀》。方才將皇上所行,公之於眾。觀者無不慨歎。諸多“軼事”,遂不入正史。然正如,“《春秋》之義,信以傳信,疑以傳疑”。陳琳秉筆直書,自有後人評斷。

    譬如《竹書紀年》所載,“舜殺堯、禹殺舜、啟殺益。伊尹殺商王太甲”,眾口雲雲。與太史公《史記》所載,可謂判若鴻溝。初窺此書,三觀盡毀。然再深思,信與不信?

    “考平王東遷以後,惟載晉事;三家分晉以後,惟載魏事。”故據此可知,《竹書紀年》,或為魏國史家所撰。

    韓、趙、魏,“三家分晉”,被視為“春秋之終”。

    春秋落幕,戰國始興。

    如今再觀。無論儒家所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亦或是漢人秉持:“疏不間親,卑不謀尊”。三家分晉之所行,皆是諸侯篡位,大逆不道之罪。

    “晉明掩麵,恥欺偽以成功;石勒肆言,笑奸回以定業。”

    後世日本,篡改曆史。稱“侵華”為“入華”。並極盡開脫之能事,繆稱乃中國挑起事端,才有八年抗戰。其心可誅,或可與魏國史家所撰,《竹書紀年》比同。

    以下犯上,以卑謀尊。唯恐後人知曉,以為國恥。故不惜篡改曆史,為證分晉之所行。乃遵循“舜殺堯、禹殺舜、啟殺益。伊尹殺商王太甲”之古法。

    言下之意。史上曆代先王,皆如此行事。故三家分晉,亦是理所應當。

    信以傳信,疑以傳疑。

    《史記》與《竹書》,信與不信,因人而異。

    皇上必不信《竹書》。

    為何?

    於家國天下,有百害而無一利。

    一言不合,拔刀相向,便也罷了。稍有不滿,便扯旗造反,此還了得。

    尤其,假神鬼之術,愚弄百姓盲從。朕,必盡誅之。

    先讀《史記》,再觀《竹書》,破而後立。便是馬鳴大士所言,欲在佛前。既著書立傳,必有褒貶,必分善惡。“懲惡揚善”四字。說書人,切記。

    此時再思。皇上自罪,君流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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