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 高文正公(中)

類別:恐怖靈異 作者:雲無風 本章:第478章 高文正公(中)

      第478章 高文正公(中)

      這六年來由於皇帝年幼,而兩宮雖未對立,但也互相形成牽製,所以實際上是由高拱在治理朝政,而他在各個方麵取得的成就,正是他得以追諡“文正”的主因。

      穆宗隆慶去世之時,朝廷歲入與支出堪堪持平,而六年後,朝廷已經能有所盈餘——但這不是說高拱隻是簡單的控製住了虧損。

      隆慶六年時,朝廷的歲入是白銀330萬兩,支出也差不多;但萬曆五年時,朝廷的歲入已經達到510萬兩,隻是支出也提高到了460萬兩。

      這是為什呢?收入的增長來自於幾個方麵。

      首先是清丈田畝,這是曆史上張居正也做過的,高拱也同樣做了,不過在這一點上,他們的力度其實差不多,取得的效果在高務實看來也沒有太大出入,可以暫且略過,總之是稍微提高了一些朝廷歲入。

      其次則是繼續開港。這件事是張居正比較抵製,但高拱很樂意做的。高家所謂的經世實學,如果不說那些大道理,簡單來概括就是一句話:見實效。所以高拱理財的思路也是與此一脈相承的:賺錢為大。

      這六年來,除了隆慶時期已經開放的月港,朝廷又陸續開放了四大港口,由南而北分別是廣州、泉州、寧波、天津。

      當然,此時的開港不同於後世很多人的理解,並不是允許外國商船在這幾處港口隨意停靠,而是準許這幾處港口的明朝商船可以出海,但即便如此,大明朝廷從這幾處港口獲得的關稅也大大提升。

      高務實在這發揮了一點作用,由於朝廷此前對於商港榷稅的製度十分糟糕,高務實向高拱提出了一個簡單易行的建議:隻以貨船大小計稅。

      大明朝廷的海關關稅,在正德以前……沒有稅收,它不征稅。正德、嘉靖年間開始采取抽分製。

      所謂抽分製,就是運來十分貨物,抽取一定比例為稅,具體數值一開始比較多變,後來逐漸常定為十分之二。

      到了高拱時期,情況為之一變,成為了三稅製:引稅、出口稅、進水稅。

      其中引稅,是指海商辦理出入海港的通行證需要交納一筆稅收,隻有辦理該稅的船隻,才是正規合法的商船,這筆稅收是按船隻大小按年繳納的,不過稅費並不高。

      進口稅和出口稅這兩個名詞是高務實“所創”,原本地方官府和市舶司報備的名字叫“水餉”和“陸餉”。水餉就是進口稅,指從外運入港口的征稅;陸餉就是出口稅,指從內運出港口的征稅。

      原先,各地方衙門和市舶司列出了很複雜的征稅細則,比如“每百斤胡椒水餉2錢5分”這種,洋洋灑灑上百種商品,有的量大還好說,有些量少則根本不便計算。所以高務實給高拱建議隻按船隻大小征收,但是要分出洋的目的地。

      比如說,往返西洋(其實是南洋)的商船,寬一丈六尺以上者,征銀十兩;每多一尺,加征一兩。而往返東洋、呂宋的船隻由於相對略小,則征稅額度整體降低三成。這個稅率比曆史上的征稅稅率高了將近一半,但其實高務實很清楚,這個稅率一點也不高,是曆史上征得太少了……

      四大港口陸續開放之後,雖然隻有短短幾年,但到了萬曆五年時,每年已經可以給朝廷額外提供近百萬兩的關稅,平均一個港口提供了二十多萬兩。

      要知道,此時的大明海貿由於剛剛開始“回暖”,在高務實看來還隻是個起步階段!

      開港,成了高拱理財收益最大的一個單項。


>>章節報錯<<

如果您喜歡,請把《大明元輔》,方便以後閱讀大明元輔第478章 高文正公(中)後的更新連載!
如果你對大明元輔第478章 高文正公(中)並對大明元輔章節有什建議或者評論,請後台發信息給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