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5章 我三伯在蒙古成佛了?

類別:恐怖靈異 作者:雲無風 本章:第815章 我三伯在蒙古成佛了?

      第815章 我三伯在蒙古成佛了?

      曹淦這些年雖然地位日高,但因為一直在四處開辟商道,並未養尊處優,是以昔日的騎術沒有落下,趕回京師的時間比高務實預計中足足早了一半。

      曹淦既然趕回來,高務實就要臨時抱佛腳,仔細問一問這十年來的封貢互市究竟幹得怎樣了,這也是自己去蒙古之前的必備功課。

      麵對高務實的問題,曹淦早有準備——他在高務實麾下,最早就是以蒙古通著稱,這可是他的看家本事,哪會不重視?

      據曹淦介紹,隆慶、萬曆以來,大明和蒙古互市的場所,一共有十—處之多。

      在大同有三處,分別是得勝堡、新平、守口;在宣府隻有一處,但這一處地位緊要、交易量也很大,就是張家口;在山西者一處,叫做水泉營;在延綏者一處,叫紅山寺堡;在寧夏有三處,分別是清水營、寧夏中衛和平虜衛;在甘肅有兩處,分別是洪水扁都口和高溝寨。

      這些互市之處,均由守邊將領管轄。同時,每當開市期間,大明朝廷和蒙古貴族們又共同派出軍隊充當守市人員,維持市場秩序,用曹淦的話說:“令各支虜酋各差一人為首領,統夷兵三百,駐紮邊外。各鎮各令本路副參等官,各統本支精銳官軍五百,駐紮市場”。

      而互市的市場,一般都設在邊牆處,四周圍以高牆,猶如“甕城”,關內關外各有—閘門,閘門可以啟閉。

      按大明舊製,凡諸部互市,築牆以規市場,謂之市圈。在“市圈”內設高樓,供駐紮市場的官軍嘹望。

      曹淦道:“虜每一入市,少者四五十,多者百餘騎,並皆就甕城,閘封。”然後進行互市貿易。這就是互市市場的設置狀況。

      互市的交易日期,大多以一月為期。不過曹淦也說了,在互市初開的時候,每年的交易日期往往不足一個月。

      高務實問了問具體情況,曹淦介紹道:“隆慶五年時,大同得勝堡互市的日期是五月二十八日到六月十四日;新平互市的日期是七月三日到七月十四日;宣府張家口市是六月十三日到六月二十六日。以後,隨著互市之興盛,交易日期便不斷延長,到最後才至一個月時間。”

      高務實點了點頭,這很符合大明的風格,一開始扭扭捏捏,後來發現有利可圖,自然就先把麵子放在一邊了——至少窮成狗的九邊各地是不要節操的。

      曹淦又繼續介紹,說在互市上,—般商品由儈人(牙人)定物價,朝廷要求下麵不得欺壓蒙古人,但馬匹的價格則是由大明朝廷規定的。

      具體一點的價格是,上等騸馬一匹,擬價十二兩,搭配段布官貨一分,實價銀八兩餘;中騸馬一匹,定價十兩,貨實值銀七兩餘;下騸馬一匹,定價八兩;貨實值銀六兩餘。

      這個價格,可比當年便宜多了!高務實猶記得十年前的時候,曹淦告訴他,一匹上等騸馬價值至少是二十兩以上,而且還不容易拿到貨,當時隻有他能搞到。

      想不到十年發展下來,別說京師的牛羊肉比豬肉便宜的情況一直持續下來,甚至連馬價都降下來了,這互市的功勞,真是誰也不能抹殺。

      朝廷規定價格的原則高務實倒是知道:“務使客商有利,夷價無虧”——也就是要使蒙漢雙方兩獲其利,所謂雙贏是也。

      曹淦也佐證了這一點,他說如漢族商民,概以故衣雜貨,每值銀七、八兩;即買兒騍馬一匹,可賣銀十餘兩,各以次從便加減,率得厚利,遠邇歡騰。

      由於價格規定得較為合理,蒙古方麵,諸部落首領“感德日深,赴市日眾,市馬日多”,這就使互市中馬匹的成交量越來越多。

      曹淦甚至還給了一個早期的統計數據:隆慶五年,宣府、大同、山西三處互市成交的馬匹有6850匹;隆慶六年為7845匹,到了萬曆元年,直接激增到19103匹,而萬曆二年又增加到27316匹。光是這頭四年之間,馬匹的成交數量就幾乎增加了三倍。

      至於後來,由於曹淦去西北開商路去了,就沒了具體數據,但他很確信地表示是“年年增長”的。

      當然,這僅僅是上述三處互市中馬匹交易的情況,如果將其他互市之處的馬匹成交數也計算在內,那將是一筆更為可觀的數字!

      高務實點了點頭,心中暗道:由此可見,合理地規定價格,對互市貿易的發展具有促進作用,光想著宰人可不行,蒙古人雖然不讀書,但生意做賺了還是做虧了,那肯定還是看得出來的……果然做生意必須堅持“雙贏”。

      然後高務實還從他在曹淦口中問來的一些細節中得出了幾點發現,比如從互市貿易中的商品構成來看,生活必需品和生產資料開始占有主要地位,奢侈消費品雖然在他的大力提倡下也處於增長中,但其整體占比卻一直在下降。

      現在互市中的商品,以馬匹、糧食、布匹為主,當然此外還有許多其他商品。

      蒙古方麵輸入的商品主要是糧食,布匹,絲織品及其他手工業產品;大明內地輸入的商品主要是畜產品,有作為軍事物資的戰馬、作為運輸工具的駑馬,以及作為農業生產資料的耕畜如牛、騾子等,當然更少不了作為食品的牛羊肉——京師牛羊肉比豬肉便宜就是這來的。

      曹淦說在互市中,漢人“以緞綢、布絹、綿花、針線索、改機、梳篦、米鹽、糖果、梭布、水獺皮、羊皮盒等物,跟蒙古人交換馬、牛、羊、騾、驢及馬尾、羊皮、皮襖諸物”。

      另外,他還提到一點,就是在互市之初,大明朝廷為防止蒙古人冶煉鐵製兵器,曾禁止輸出蒙古牧民生活必需的鐵鍋,這事造成了很大的不便,蒙古方麵怨言很大。

      後來經時任宣大總督王崇古疏請:“及查得遼東開元、建寧之市,以京華粗鐵鍋入市。蓋此鍋生鐵不受煉炒,行之已久,此可效行。及查得宣大沿邊山程險遠,鐵鍋鮮至,今既有此鍋,即當容照遼右之衛例,以該鍋入市易,商夷攸便也。”

      王崇古提到的“京華粗鐵鍋”,乃是京華特意推出的一種廉價鍋,其鐵質比較差,一般是做其他工具時的淘汰的那種,就拿來製造成鐵鍋賣給女真、蒙古,結果這玩意兒出乎意料的好賣——對於蒙古人和女真人來說,這鍋能用而且便宜,有這兩點就夠了。

      於是大明朝廷準予京華粗鐵鍋進入互市交易,但還是將硝黃、銅鐵、盔甲、兵刃列為違禁物品,嚴禁進入互市交易。當然這很正常,就好比美國佬不可能把航母賣給中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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