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8章 宗室大難題

類別:恐怖靈異 作者:雲無風 本章:第1188章 宗室大難題

      第1188章 宗室大難題

      高務實是戎政侍郎,皇帝說有要事找他說,他理所當然以為是要談禁衛軍的事,於是點頭道:“禁衛軍近期相關事務臣已打算上疏奏明,不過既然皇上麵詢,臣覺得倒是更方便說得詳細一些,不知皇上有何疑問?”

      誰知道朱翊鈞卻搖頭道:“禁衛軍的事是你操辦的,我放心得很,我是想說另一件事——宗藩俸祿。”

      高務實稍稍有些意外,而且皇帝這話也挺有意思的。

      他現在是戎政侍郎,主要的職責是管理京營相關的事務,當然偶爾也會管理一下兵部內由梁夢龍交付的一些其他事務,但歸根結底,他的職責僅限於兵部以內,肯定與宗藩事務毫無關係——除非有哪家宗藩造反了。

      朱翊鈞親政已經三年,漸漸有了君臨天下的風範,而高務實也早已不是太子伴讀或者觀政,與他職權無關的事按理說朱翊鈞不應該找他才是。

      這還隻是“有意思”的第一點,還有第二點。

      第二點就是朱翊鈞說禁衛軍的事他放心得很——放心不奇怪,奇怪的事他這句話的表述。

      按照他這句話的表述來看,讓他放心的原因不在於禁衛軍的事簡單易辦,而是操辦這件事的人。從語義來看,大抵就是“事雖然很大,但隻要是你在管,那就沒事了。”

      這不是典型的“你辦事,我放心”嗎?

      高務實立刻道:“臣惶恐。”

      嗯,客氣話還是要說的。

      朱翊鈞擺擺手,道:“你且等一下。”然後站起身來,就朝禦案走去。

      高務實心道:這怕是有文書要給我看了,卻不知道是什東西?

      朱翊鈞在禦案上翻了翻,很快拿過來幾本奏疏,不過看顏色和製式,應該是司禮監存檔的那種。他在高務實麵前一貫沒什皇帝樣,順手就把那幾本奏疏輕輕扔在高務實手邊的木幾上,口中則道:“喏,你先看看。”

      高務實答道:“是。”

      打開放在最上頭的一本奏疏留檔,隻見上頭寫著“戊戌詔:靖江王任昌祿米一千石,本折中半兼支。先是,王以祖守謙與秦晉等府同日封諸,凡製度、體統、官屬、禮儀、歲時進貢、慶賀祭祀等項,悉得與親王比。

      又援文皇帝禦書,歲給本色祿米一千石為請。下禮部覆議,謂:弘治十五年以前,誠如王奏,明年即改郡王祿為米鈔中半兼支,至嘉靖四十四年更定宗藩條例,郡王祿三分本色七分折鈔,皆載在掌故。但王係國初專封,獨擁一國,固當有別議,改本四折六為酌新舊條例之中。”

      高務實心中一動,暗道:我記得這是老以前的事了吧?

      然後一看存檔時間,果然是萬曆四年的。下頭還有朱翊鈞的朱批直錄:“靖江王立藩偏遠,宜享厚遇,從弘治十六年例給之。”

      這件事其實比較簡單,大意就是嘉靖四十四年的時候,朝廷推出了《宗藩條例》,把郡王一級的俸祿比例調整了一下(注:此為史實)。這個調整是對比弘治十五年以前的,在那之前的郡王俸祿就是朱元璋規定的一千石,但是“米鈔中半兼支”。

      什叫“米鈔中半兼支”?意思就是一半給米,一半給寶鈔。

      然而這有一個要點,那就是米是農業國家永遠的硬通貨,而大明寶鈔這玩意……從朱元璋時期就已經開始貶值,到弘治十五年的時候早就不值錢了。

      換句話說,當時這個“米鈔中半兼支”就意味著靖江王的俸祿實際上隻有五百石米和一堆比廢紙強不到哪去的大明寶鈔。

      結果到了嘉靖四十四年,這個情況進一步惡化了。因為根據那一年推出的《宗藩條例》,靖江王作為郡王,隻能拿三分米,剩下七分全是大明寶鈔。

      這就很坑爹了,不僅又少了兩百石米,而且嘉靖四十四年的大明寶鈔比弘治十五年更垃圾,已經可以直接和廢紙相提並論。

      於是靖江王不服氣,上疏請求“更定”,也就是改定。他倒也不是無理取鬧,因為靖江王屬於國初所封,當時雖然是郡王級別,但有明確規定,他這一藩“製度、體統、官屬、禮儀、歲時進貢、慶賀祭祀等項,悉得與親王比。”

      所以靖江王認為自己雖然是郡王,但俸祿顯然也應該和親王一樣——我除了名頭其他都和親王一樣啊,包括進貢的檔次也一樣,憑什俸祿就不一樣了?

      這道奏疏事關禮部,於是送到禮部部議。結果禮部當然而然的選擇了和稀泥,部覆的大意就是“您的確不同於一般郡王,但畢竟名頭還是郡王,所以咱們折中一下,王爺您的俸祿比例就來個四六開好了:四分米,六分鈔。”

      不過禮部雖然和稀泥,但朱翊鈞——其實嚴格說起來當時實際上應該是高拱決定的——沒有和稀泥。於是聖旨下來:按弘治十五年的半。

      弘治十五年,那也就是對半開。靖江王可以鬆一口氣了。

      這件事當年高務實隻是知道,但並沒有太關注,因為在當時來說,這無非是相差兩百石米的小事,這點小錢在高務實眼幾乎不算錢。

      不過現在回頭想想,高拱當時的決斷可能是出於兩點考慮:一來是幫皇帝樹立一個仁厚的形象,這個不必解釋原因;

      二來是在他的改革下,朝廷的歲入正在逐年提升,他可能也沒把這兩百石米當成多大個事。何況按照禮部的搞法,相當於朝廷在斤斤計較那區區一百石,這就太丟份了!要知道靖江王的情況本身就是個特例,其他宗藩並不能援引靖江王的例子來說事。

      不過高務實也知道,現在朱翊鈞把這早的一封存檔找出來給自己看,顯然不是要為那一百石、兩百石的破事翻案,應該是和後麵的奏疏有一定關聯。

      於是他沒有多說什,而是繼續翻看下麵一封存檔。

      這封存檔上記載:“禮科都給事中林景暘言:《宗藩條例》一書定自世宗,續次損益,不無異同,有昔不議裁而今裁者,如親王之選娶妾媵、庶男之請給婚資是也。有昔不議與而今與者,如世長子夫人之繼選、將軍生母之準封是也。他如奏請過期之年漸增,名糧冠帶之給漸廣。以輔國而進親王之尊,同越關而別三等之禁,諸若此類,不一而足。近聞以濫生通作正報,以別生頂補宗牒,以擅婚詭稱禮娶,源之不清,名封日濫,宜敕下禮部詳議奏請,著為令典。部覆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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