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4章稅賦改革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小小千佛山 本章:第584章稅賦改革

    今世,由於高順強勢崛起,相對來說貨幣非常穩定,且高順發布了嚴令,禁止磨邊、剪邊、不足重等的五銖錢流通,其後,又嚴禁私人鑄錢,以至於現在流通的五銖錢皆為高順投放市場的錢。

    從係統出的五銖錢,足重,且類似機器壓鑄的錢,表麵光潔,字跡清晰,人們樂意接受。

    且市場上的錢多了,高順便有意識的多投放物資,回收一部分,當市場上流通的錢少了,又主動向市場投放五銖錢,使得天下貿易流暢。

    即便後來董卓和李儒的勢力窮困不堪,他們也沒敢私自鑄造不足重的錢,而是嚴格按照此前朝廷發行的五銖錢鑄造,補充財政困難。

    在處理完武舉選拔和廢除諸侯王國之後,高順的精力便放到稅收改製上來了。

    漢朝的稅賦非常複雜,品種繁多,高順決定將其理順,簡單化。

    首先取消徭役(力稅),官府用工,也必須支付薪水;與之一起取消的還有兵役和更賦,這大大減少了百姓的負擔。

    其次取消口賦,口賦是1歲14歲的孩子,不分男女,每年要交納23錢的口賦(皇室稅收,歸少府,其中有3錢是馬口錢,屬於特殊軍費,歸大司農),有時候朝廷也會改為向7歲到14歲之間的孩子收取。

    這樣做的目的,是減輕百姓的負擔,增加人口的數量。

    再次,取消獻費,獻費是成年男女,每人每年都要‘獻給’皇帝63錢,以供宮廷費用;取消選秀女。

    最後,取消車船稅和緡錢令;對商稅更加細化,減少關稅;目的是加速流通。

    最終,隻留下田賦、戶賦、口賦以及關稅和商稅。

    而且高順準備把田賦、戶賦和口賦當成打擊大族的利器。

    首先是田賦,實行差別累進征收政策,戶100畝以下的,三十取一,戶100畝到199畝之間的二十取一,戶200畝到499畝之間的十取一,戶500畝到999畝之間的五取一,戶千畝以上的五取二。

    其次,戶賦定為每戶籍年賦為100錢,未滿20歲且未成婚者不許拆戶。

    最後,口賦征收的範圍為15歲到50歲之間,每人每年為100錢。

    口賦又分為許多情況。

    奴婢和仆人等依附主人戶籍者,每人每年500錢的口賦,由主人承擔。

    對納妾之人實行重稅,納妾前需向官報備,每年需繳納1000錢的口賦;納第二個妾,口賦加倍;納第三個妾,口賦再加倍;依次類推,目的是減少納妾的人數,讓更多的人有娶妻生子繁衍後代的機會;且能納妾的人,都是富戶,也不會太在乎這點稅賦。

    為了配合政策的實施,又製定了嚴格的懲罰措施。

    任何人都沒有被免稅的特權,就算高順也要繳納戶賦和口賦。

    凡是隱瞞不報官府的耕地,隻要查出,則收歸為官田。

    凡是隱瞞而不上戶籍者,隻要被查出,則被收為官奴,終生為官府服役。

    對於官員協助隱藏者,將對官員抄家,且家族人員五代內不許出任公職。

    落籍的少數民族的人也必須按照規定繳納稅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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