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作家協議的二三學問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雲然居士 本章:第四十章 作家協議的二三學問

    羅尼翻開了簽約站短,上麵寫著簽約編輯傲寒和責任編輯米蘭的qq。

    原以為004年時會跟之後的簽約方法有些區別,比如隻靠郵箱聯係之類的,不過想了想,這個時候企鵝帝國都已經崛起了,奇點書網向來比較與時俱進,倒也不奇怪。

    羅尼按照慣例先加了簽約編輯的qq,如果現在去加米蘭,他是不會理睬的。

    當打開簽約條例後,羅尼細細的看了一下,大致也差不多,就是有些地方和之後的不太一樣。

    羅尼沉吟了片刻,協議上麵清楚的寫著要求作者每更新不得低於15000字,這也就是一兩更的情況下,每一更都不能少於500字。

    ,得好像羅尼低於這個字數就會被注銷書籍一樣,他可不會把這種字數規定當成懸在頭頂的戒尺。

    要是作者簽約後一絲不苟的履行所有要求就能賺到錢的話,會有那多人離開?

    alrigh,其實這可以接受,對羅尼而言,一5000字意思,他從來不擔心自己水字的能力。

    “反正等老子成神了,想拖更就拖更,想打麻將就打麻將,你們能奈我何?”

    回了回神,羅尼還是認真的看了一下這份協議,不出所料,十足的霸王協議。

    明明隻是作品簽約,但是卻硬是給出了“作者簽約”的硬性要求。

    在這種作家協議麵,作家是爭取不到利益的。不要以為你跟責編商量了修改一些簽約條件就能為自己爭取到利益。

    別傻了,任何一份合同,隻要你運用相關知識細細研讀,會發現都無一例外的全是文字遊戲,這就意味著你提出的任何要求都在人家的可控範圍內,無傷大雅。

    繞來繞去,意思就一個:反正這書版權歸我了,你愛寫不寫。

    羅尼從來沒把作家協議當過真,用他的話來:這不過是單純“一次性”作品協議,與作家本人根本沒關係。

    不相信?

    k,就讓“網文老油條”羅尼同學用他多年在網文江湖摸爬滾打的經驗來給大家上一堂生動的簽約課程。

    首先,作家協議上麵會規定作家每個月必須更新字數。然而羅尼早已太監過n本vip收費,沒見誰能拿他怎樣啊?

    接著,上麵還規定簽約之後,作家在三年期間創作的所有版權均歸公司所有。麵對這條霸王協議,羅尼壓根就沒鳥過,不然你以為他在不同網站這多的作家號是怎來的?

    這一條是大神們苦惱的“索命符”,與他還真沒關係。

    拜托,編輯大大們很忙的,你個撲街愛寫不寫,愛去哪寫就去哪寫,隻要別來問推就行。

    這難道是羅尼同學違反了協議?

    前麵已經過了,任何一份合同都是文字遊戲,隻要是文字遊戲的玩法,自然也可以為你所用。

    一旦網站追責,羅尼沒能完成協議,羅尼就直接搬出協議上的“甲方有責任為乙方及其作品進行推廣”這一條,不要臉的道:“你連推薦都沒給老子,早就違約了,現在來追我的責任,你們還要不要臉啦?”

    如果網站確實給過推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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