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先生這個時候正在大發雷霆。
他是真的沒有想到自己做了萬全的準備,竟然還是會讓江筱給跑了。
當時沒有抓住她,等過了24個小時,那手臂上的藥光就已經失效了,不能夠再發揮作用。
他還是想要留下證據的,而且,隻有留下影像來,他才能夠仔細地研究啊。
沒錯,史密斯先生之所以派了那多人在當時就要抓走江筱,就是因為照在江筱手臂上的光,雖然在拍賣場很快就隱去了,但隻要他再用上特殊的藥水,浸泡過江筱的手,還是能夠讓它重現出來的。
那種時效能夠持續二十四個小時,過了這個時間段,藥水再浸泡也沒有用了。要不然他怎會冒險在拍賣會的時候就動手?
因為江筱太過防備著他了,根本不會單獨赴他的約,而且要用上錦繡江山圖也是一個很麻煩的事,他要找一個足夠大的地方展出那幅畫,那就不能隨便把江筱帶到什外麵的空間去。
限製太多了,逼得他不得不選擇那一個不太好的時間地點。
但是他已經派出了夠多的人,做了夠多的準備了,他可是派出了一百人,而且還用了三十部車子!
想著不管怎樣都一定能夠成功,誰能知道江筱會從後門離開,而且那多人的車子說先拋下就先拋下了,竟然還叫了外麵的車子!
這種事情誰能想得到?
他本來是想著不管怎樣江筱他們那多人不管是從前門出去還是後門出去,那反正都得回到車庫去開車的吧?
誰知道江筱的腦子是怎想的?
“你們這些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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