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共識上應,才是真實的親人法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悠哉悠滋 本章:第四十七章:共識上應,才是真實的親人法

    君二繼續眉飛色舞高興道:“師父說,如果不去領悟領會親人法,自然不懂得也不明白親人的妙義,那又如何會是有真實實質內容內涵意義的親人呢?”

    “那哥就繼續詳細說說親人法,方便我更好地來領悟領會,如何?”

    見君一如此受教,君二更是有種心心相印的爽快:“好,我就再好好說說,其實呢,也很簡單,我們的心是能切身感知體會到的,首先是尊重,增上一步是支持,再增上一步就是最好的應了(也叫印)”

    不是真正的親人,就必然不應你。不管不顧你的內在需求與真實意願,而直接強加他的想法來強迫幹涉你服從於他、不顧你感受要你以他的方式行事,這樣就是不尊著你,亦是不支持你,更是不應你,也即是對你無情無義。

    你看無論魔族也好,人類也好,心的道理都是共通的。在世間,我們不說支持,能相互尊重互不侵犯就不錯了。

    支持是在有尊重前提上,再上一步的。

    有支持,就代表包涵有尊重。但有尊重,不代表有支持。更何況連尊重都沒,更別談支持了。”

    君一認真聽著哥哥說話:“哥,這個我領會聽懂了,好比我內心真不喜歡接魔位,尊重我的人,就會尊重我內心的意願,自然不會強加於我,這就是尊重。

    如果我喜歡自由自在的理想,他協助我達成,就是支持我。”

    “是的,關鍵點,尊重你的人,會在乎你的喜怒哀樂,在乎你開不開心,你難受不開心的事,他不會勉強你去做。”

    “所以,哥是會在意我開不開心,助我一直達成我內心意願的自由自在的,對不?”

    “那是當然,我是會應你的,要不然為何會回來。應,是相互的。

    尊重與支持,不代表有相互。

    比如兩個人思想理念不同,雙方都否定對方的思想理念,是故思想不同就無法相互應。

    但雖思想理念不同且雙方都否定對方的思想理念,但能各自尊重對方的思想理念而不幹涉各管各,這已經是思想理念不同時相處的一種最好的尊重方式了。

    進一步,思想理念不同而各取其所,但並不排斥對方,甚至幫助對方去達成,這就是支持了,所以支持包涵尊重,但尊重不包含支持。

    再進一步,思想理念一致,好比你喜歡自由自在,而哥也是修自由自在法的,就有了相互的應。

    應就已包涵了尊重與支持。所以,應,一定是相互的共識。”

    “哥,你說的這個我也領會了,所以有人求菩薩要貪欲邪害一類而不能成就,緣由是因為沒有達成共識。

    因為菩薩象征的是慈悲解脫與自在,人要求慈悲解脫自在的事,才會與菩薩達成共識,才會有應。若求貪得無厭之事,那是自然不能達成共識的拉,自然也就不會有應了。”

    “君一,哥發現你很有慧根,說明你和大自在菩薩相印,難怪我們之間會有應,我會回來助你。

    你想要我幫你自由自在,而我也修自由自在,剛好是我們的共識,所以我應你了,應你要得自由自在的心。

    但如果你中途變卦改要貪欲,我們之間就無法達成共識了,我也就無法應你了,我隻應你要自由自在的心,因為怎樣達成自由自在方麵我師父是專業專家,我受教於他,我也自然地秉承了這方麵的專業專家,這也是我與師父的共識,才有我與師父的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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