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媽媽說:“別跟我談國法,在我這我就是法。”
這是有人接過話說:“皇上都沒說過的話,你倒是敢說,難道我禹真國你才是皇上?”
那個媽媽一聽這個大帽子扣頭上了,嚇得趕緊跪下了,冒犯皇上,這可是死罪啊。
別說是不是是她真實的意思,隻要有人說是,那就是,何況說這話的還是縣令大人。
那個媽媽嚇得魂飛魄散,急忙分辨說:“不是那個意思。”
縣令大人說:“那是啥意思啊?我可是聽得清清楚楚的,人家說國法最大,你說你才是法,難道你當我是文盲,聽不懂你的意思嗎?”
那個媽媽說:“奴家說錯話了,大人饒命,奴家是遵紀守法的,絕不敢冒犯國家的法規。”
縣令說:“不敢?動用私刑把人打成重傷,是國家那條法規允許的?”
那位媽媽說:“奴家知錯了,是奴家的手下魯莽,奴家給那位公子包工養傷,給他賠償。”
縣令說:“人家為什上你這來啊?”
那位媽媽趕緊說:“快把錦繡叫出來。”
縣令說:“這個女子我要帶走詢問,你涉嫌對皇上大不敬,還涉嫌拐賣人口,即日起查封你的妓院,等待調查。”
這個媽媽聽了是魂飛魄散,這不是要了她的命嗎?
又趕緊跪地磕頭,說:“大人盡管帶走錦繡,賣身契奴家馬上命人去取。
再給縣衙五百兩銀子作為補償,還請大人高抬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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