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點五章 經紀合約背後的利益糾纏(補,可跳)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星海川流 本章:第十四點五章 經紀合約背後的利益糾纏(補,可跳)

    如果可以誰會想簽這一個不平等條約呢

    那到底能不能不簽經紀合同呢

    這是一個有些複雜的問題,涉及到了很多因素。

    比如峰娛這家經紀公司,峰娛是明星學園製作方天星衛視台的子公司,算是親兒子。

    明星學院的其他九位參賽選手分屬好幾家其他經紀公司送來的,並不是峰娛的簽約練習生。這並不代表著江川簽約峰娛的話就會受到重視,有什保送待遇什的。

    峰娛的粉圈名聲並不好,背靠天星衛視台,是很容易簽到很多潛力股的,然後峰娛就放任這些潛力股野蠻生長。或者比較重視的話更加不妙,往往峰娛會用一套土氣十足的推廣方案一波強推,結果往往是把推廣藝人的形象和定位炒糊,人氣光速消退。

    然而天星衛視台做綜藝節目是相當厲害的,峰娛也就永遠不缺新人。當然也同樣不缺寧願打官司也要和峰娛提前解除合約的藝人。

    現在江川就要簽約這一家經紀公司,想想心情自然複雜。似乎不是個好選擇,然而既然他已經被峰娛看上了,就不太可能有其他經紀公司冒著得罪峰娛的風險來簽他,或者願意得罪峰娛的話,給他的合同隻怕會更苛刻。

    更別說明星學院就是天星衛視的綜藝節目,得罪人家的子公司不是個好選擇,也就是說要直接不簽約要簽約的話就隻有簽峰娛了。

    那不簽約做一個沒有經紀合約在身的自由藝人

    反正他都已經是參賽選手了,節目組也不太可能就直接把他踢走,頂多就是按照正常賽製把他淘汰。

    然而不簽經紀公司的話,問題也很多。按照翻找前身記憶中了解的情況,參加選秀節目的潛力選手基本都會有經紀公司在身,算是一個不成文的潛規則。畢竟有了經紀公司助推,選手的路才會順利很多。

    比如審核剪輯,以避免節目組為了收視率放出一些比較有爭議的鏡頭或者對選手形象太過不利的鏡頭。又比如為選手挑歌選歌改編歌曲,管理粉絲,控評,炒熱人氣。

    這些都是需要人力去活動去執行,需要資金、資源投入的。不是有經紀公司投入就得有作為選手的江川自己投入。

    但他既不是富二代,整個選秀節目也隻有短短兩三個月,他一時間也想不出短時間內能弄到一筆大錢的方法。

    何況有了錢還要去找人手,人手還要能夠被信任,還要有能力有主動性。

    如果江川沒有一個有能力的輔助團隊打理這些的話,就極有可能產生一些意料外的變數。

    就拿全天候的監控著全網關於他的輿論這種活來說,如果沒有人做的話,很可能某個看他不爽的黑粉造了他的謠,然後因為謠言內容中的聳人聽聞或者千奇百怪、八卦隱私飛速的傳播到全網。

    這個時候才想來辟謠已經晚了,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路人網友心已經產生了對江川的固有印象,很可能就此對他產生了惡感,已經不會再對他的消息感興趣,自然也就很難接收到他的辟謠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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