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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林夕的時候,我還隻是一個整天混跡於江湖,吊兒郎當的富家公子,每天沉溺於紙醉金迷的生活中,享受著不可一世的優越感。
那幾年,恰恰是我人生最得意的時候,因為江州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沈氏集團沈大少,抬手便可翻雲覆雨。
那天,在下著雨的深夜,我因喝多了酒,開著車迷迷糊糊的在路上閑逛,從而碰倒了冒著雨行走在漆黑夜路上的林夕。
初遇林夕,她像是劃破漆黑夜空的一道光,猝不及防地出現在我的麵前,像是渾身紮滿刺的刺蝟,容不得我接近半分。
雖然一開始,確是我無理在先。可那也隻是因為我一向自傲慣了,受不得別人的冷眼。再加上喝多了酒,跟她說話的時候,我的意識還處於模糊狀態,根本不懂得何為憐香惜玉。
那時候,在我的眼,這個世界上無非隻有兩種女人,一種是愛錢如命,一種愛地位如命。所以,在看到她時,我總以自己高人一等的眼光去看待她,眼中有不屑,有不喜。
直到在車的燈光照耀下,我看到了那攤鮮紅醒目的血水,模糊地意識才漸漸清醒。
我的本意,是想跟她和解,然後送她去醫院。誰知言語之下,她不但不接受我的好意,反而高傲的像是一隻生了刺的孔雀,不僅不理會我的道歉,還將我的好心當成了垃圾,更是出乎意料的將我掏出的錢包打落在地。
她那傲氣而又倔強的性子,像極了辦事不顧後果的我自己。
冥冥之中,像是有什東西在牽引著我。那一路,我竟然傻傻氣的追著她回了江州大學,直到看見她的身影消失在了校門口,我才恍惚離去。
酒醒後,我的腦海還總是會浮現那天她一瘸一拐走在大雨,不肯回頭的那一幕,不知怎的,竟然微微感到心疼。
我知道,我是喜歡上那個女孩了,而且是一見鍾情的喜歡。
後來,我開始每天出現在校門口,等候她的現身。又動用了所有的關係,才終於從校長處弄到了她的電話號碼,開始了與她的聯係。
一開始,她對我少言少語,每次接電話時,總是用不情願地聲音說“幹嘛。”或是“找我有什事,有話快說。”
時間一長,她逐漸習慣有我的打擾,有時也會同我說一些她課業上的煩惱。甚至,有的時候,還會同我吵鬧。
那個時候的我,隻要一聽到她的聲音,便覺得自己是幸福的。
所以,我願意等。
隻是,我沒想到會有一天,她會完完全全地消失在我的世界,杳無音訊。
那一刻,我慌了,即便我已經動用所有的人力資源,滿世界的去尋她,卻也還是找不到關於她的半點消息。
因為她的消失,我開始變得渾渾噩噩,成了各大娛樂媒體競相播報的花花公子。有人說,我花心成癮,身邊的女人換了又換,是名副其實的花心大少。
卻沒有人知道,我之所以這做的理由,隻是希望消失已久的林夕能夠在看到我的荒唐後,主動聯係我。哪怕是怨我,怪我,我都願意承受。
可她沒有。
若不是後來我打聽到她所簽約的雜誌社,怕是我這一輩子都會錯過她。
再後來,我收購了她簽約的雜誌社,為了拉進與她的關係及距離,我特意舍了老板身份,成了她的上級主編,督促她的更新情況。
她偶爾也會在我催更時對我抱怨兩句,可她表現出來的樣子,像是變了一個人,整天鬱鬱寡歡。
我以為我們會一直保持著這種由遠即近的距離,不相見,不相忘。
直至四年後,她忽然就出現在了江州娛樂新聞的頭條上,與她一同出現的,還有那個自小與我一起長大的好兄弟,安堇年。
我雖是欣喜,但也知不是巧合。詫異之下,就派了人去查探,更在心底偷偷盤算著與她相見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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