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好寬厚 本章:第五章

    生意談成了,最終掌櫃還是沒擰得過餘國文,按照楊峰的價格進行了交易,五十個盒子500銀子。並且在糧店購買了粗糧0石,精米10石。代為購買豬仔10頭,水牛6頭,雞鴨100對和代為購買的農具明送到城東五外溪邊,才走出。離糧店越遠,街上路邊的衣衫襤褸的人越多,餘國文就看到許多瘦骨嶙峋的人,身上穿著破爛的衣裳,無精打采的樣子。如果不是那身大明軍服的話,別人還以為他是土匪。這樣的人還不是一個兩個,還是大多數,遍布整個縣城之內。街上還走著一些女人和孩子,也是個個衣不蔽體,再加旁邊低矮破舊的房屋,這哪是縣城,分明是一個乞丐窩。曾在史料上看過一些明時軍民的悲慘遭遇,沒想到親眼看到,更是不堪。這樣的軍隊,可想而知怎能打仗。怪不得明中葉後軍戶製慢慢被募兵營兵製主導。明朝軍戶地位很低,甚至低於民戶,但軍戶又是國家的重要兵源之一,因此明朝對軍戶控製嚴格,一般的軍戶必須終身服役。軍戶的待遇也十分低下。每軍戶除出一餘丁到衛所充軍外,還得多出一丁,隨軍服勞役。有些地方甚至曾令每軍戶出-個餘丁,隨軍從事各種繁重的勞役。

    軍丁前往衛所服役,其軍裝和旅途所需費用一律由家庭承擔。軍丁在衛所服役期間,衣著自備,糧餉也不因生兒育女、人口增添而增加,所以軍丁的妻兒老常常衣不蔽體,食不果腹。軍戶也不因提供軍丁而免除一些徭役,其生活狀況不及民戶。不僅家人如此,到衛所的軍丁也不比家人強多少。軍丁受到軍官們的層層盤剝,軍糧也常被軍官克扣,或拖欠不。有的衛所甚至幾年不軍餉,一些軍士以乞討為生。

    事實上,縣城定額的110軍士,加上逃亡的,加上吃空餉的,隻有不到800人,再去掉近一半的老弱,隻有約四百的青壯,真正有戰鬥力隻有那些軍官的家丁。服役期間的軍丁還是被政府、官宦權貴們奴役做苦工的對象。一些重大工程往往由軍丁完成,如修築宮殿、皇陵、疏浚河道等。

    在一些衛所,軍士們的屯田被豪右、將校侵占,將官們讓軍士為他們種田耕地,甚至讓軍士為他們捕魚采木,販賣私貨。軍士已成為他們手中的工具和苦工。軍丁除上述種種不公正待遇外,婚姻也受到嚴格限製。衛軍規定,軍士必須有妻室,不得獨身。因為軍士不僅有服役的義務,而且還肩負著為衛所生育下一代軍人的責任。為此,軍戶的婚姻受到種種嚴格限製,軍戶的子女不得外嫁民戶,以免人員外流。軍戶若想與民戶通婚,也困難重重。因為民戶子女一旦與軍戶通婚,則終身沒入軍戶,子孫後代永遠逃脫不了軍藉的嚴酷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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