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牟程遠,剛剛完成的召喚,那名潛力115的前鋒則是球探係統挖出來的,這名叫郭寧睿的18歲小將是浙省足協當初送出去的。
在國內的時候,郭寧睿作為前鋒進球如麻,關注青訓的球迷甚至給他取了一個和劉如麻同樣的外號“郭如麻”,浙省足協對他也甚是看重,將他和同一批小球員送到荷甲的梯隊進行留洋。
問題是在國內梯隊進球如麻,到了荷甲就真麻了。
14歲的郭寧睿到了荷甲後,不管是身體,還是技術,或是前場做球能力,都不入荷蘭教練的法眼,唯獨就在射門上體現出了過人的天賦。
荷蘭教練剛開始還很看好他,讓他全方位的練,期望他其他落後的方麵也練起來,但是他最感興趣的還是射門。在一兩年的全麵開發後,除了射門的技術是越來越嫻熟,其他方麵成長並不高,離現代足球對一名中鋒的要求相差甚遠。
開始還以為發現一名新星的教練也逐漸的放棄了,畢竟又不是自己國家的球員,何必那投入呢?
也不是說荷蘭的教練就歧視他,畢竟像小郭這樣的純射手,在現代足球的體係中,真的是不被看好。
現代足球的高對抗,真的就不太適合一個身體素質不變態的前鋒在禁區生存,而越來越講究團隊配合的戰術體係,也讓那些做球能力不足的前鋒被認為比賽態度不好。
像再出現一名pippo(因紮吉)這樣的球員,太難了,絕大多數這樣的球員在青訓階段就會認為不適合主流的足球風格而被淘汰。
何況還是從中國這樣的足球弱國出來的不知名的小將。
等到郭寧睿16歲後,他同那些泯然於眾的留洋小將們一起塞入俱樂部B隊被打發到荷丙。
即便是在荷丙這樣的職業聯賽,郭寧睿人生地不熟,語言沒過關,上場的機會少之又少,導致表現很一般。
到了這一步,郭寧睿並沒有放棄,他和在歐洲的國內領導多次溝通,同時說服自己的父母--不管什級別的比賽,有上場機會就好,最終他進一步被下放到了荷蘭業餘乙級聯賽。
恰好2014年末,荷蘭足協規定業餘聯賽也可以升級到職業聯賽,憋著一口勁的郭寧睿想法很好,幫助球隊升級到職業聯賽去。
極其努力的郭寧睿到了球隊後很拚命,這樣倒是時有進球,可惜並未發育完全的身體開始幫倒忙了,他不停的受傷,影響了連續的出場機會,給了外界他是易傷體質的壞印象。
本來大家就沒有把這個級別聯賽的表現太當回事,加上他職業聯賽的低迷表現在前,等到了這個時候,大家也都絕望了。
在前途無望的情況下,郭寧睿和家商量後,與浙省足協協商,準備選擇回國讀書,重新開始學生生涯,為以後的人生早做打算。
再看看,同為浙省球員的張玉寧,身體強壯,在前場站得住,能幫隊友做球,不僅在荷甲有了出場機會,甚至還被寄予厚望進入了國家隊,隨著國家隊在十二強賽出線,成為了炙手可熱的一名新星。
想當初,能和張玉寧齊鳴的浙省雙星,郭寧睿已是泯然於眾矣。
還好龍騰隊派在歐洲的球探沒有放棄,他們在這批小球員去荷甲的時候就有關注,對發配到荷丙的球員沒有忽視,甚至分散到各個更低級聯賽的球員也是按時的發來帶視頻的球探報告。
這些球探報告從龍騰隊的技術委員會過手的時候,大家沒有敷衍了事,而是對每個球員都做了專門的檔案,還寫了評語,其中對郭寧睿的評語就是:“他現在身體條件和技術能力暫時無法在歐洲聯賽立足,但是其球商高,跑位能力出眾,身體反應快,敏捷度極其優秀,如果培養得當,在國內聯賽作為奇兵,有不錯的效果,同時能豐富球隊的戰術。”
就在郭寧睿和他的父母準備放棄的時候,龍騰隊的技術委員會經過內部研究,跟他們聯係上了。
一看到是龍騰隊來聯係,不僅郭寧睿全家欣喜若狂,就連已經和他們脫離關係的浙省足協也再次找上門來。
龍騰俱樂部的奇跡之手,再加上張升教練的火眼金睛,國內足球圈子哪個沒有領教過--這是要發呀。
無奈之下,龍騰隊不得不付出了不小的代價,不僅付出了50的“青訓補償”費用,還答應每年送三名浙省足協的青訓球員參加龍騰隊與歐洲球隊的青訓合作。
交易的過程中,張升完全沒有露麵,他知道自己一旦露麵,隻會適得其反,對方會愈加的重視。
即便這樣,張升也還是偷偷抹了一把汗,要是放到以前,換個交易對象,可沒那順利。
就還在幾年前,各地足協可是能光明正大的從這樣的“轉會”中收取“管理費”的--轉會費用的5%,想當初就算球員是零轉會費自由加盟,球員所在當地足協都不會放過,要三千,要五千,你總得意思一下。
張升同時還慶幸的是,這名球員是足協自己梯隊的球員,而不是有別的人在其中攪和。
比如,有的球員身上有被那些不知道哪來的足球經紀人簽下的合同,這些合同大多是這些掮客忽悠不懂行的球員的父母簽的不平等條約,留下一堆可操作的條款。
一旦球員有人看重,不把球員身上最後一滴油的價值榨掉,是絕不肯善罷甘休的,後世為了這些事情,在國內,國際上打官司的不計其數。
還比如萬達那樣送出去的球員,那個要價,完全不可想象。
他們和球員簽的“培訓”合同,強製要求球員在18歲成年後把球員注冊所有權和處置權交給萬達俱樂部,後續的優先續約權也極大的提高了權重。
當然,這無可厚非,萬達花了錢和關係,把球員送到歐洲足球強國去培養,成本不會太低。
但是他們的給出的違約金高達幾千萬,就不太合理了,再怎造,球員也花不了這多錢。
後來有一個非常有名的案例。江城足協的球員王振澳,從小天賦就很出眾,被大家稱之為“江城梅西”,與差不多同期被稱為“國青C羅”的林良銘一時瑜亮。
他成年後,想和萬達解約,結果被萬達告上了法庭,萬達對他索要兩千萬人.民.幣的培訓費和違約金,造成了很大的轟動。
後續王振澳還是回到了萬達旗下的國內球隊,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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