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被屏蔽,毀掉了我三十天每天更新超過三千字的那個“更上一層樓”的成就。
真的,我是真慫了,像我這樣的新人作者,拿的又是安慰簽約,不被重視,我認,這是實力問題
第三十二章被屏蔽後,我大修,在盡量不毀掉劇情邏輯鏈的情況下,3000多字刪成1600多字,三次申請解禁,一次又一次駁回,從不告訴我具體的原因是什,好,我慫,索性不再申請解禁,立馬完結都市傳說大篇
我仔細反省了一下,低俗?吳三這個主角無惡不作嗎?實際上他算是個好人吧。
想想,我已經交代的很清楚了,吳三是天煞孤星命格,關係上比較靠近他的人都會出事,而出事的人,吳三都盡量彌補,最後憋屈的選擇逃避,在網絡上玩個遊戲也故意搞的天怒人怨,生怕別人不小心與他建立親密羈絆後會出事。
再想想,塗小萌,吳三與她是在遊戲認識的,後續還有一個專門的章節來介紹他們是怎認識的,先不說這個,塗小萌與吳三線下見麵,是因為吳三忍受不住孤獨,又被塗小萌死纏爛打,才去的,去了之後呢?塗小萌爛醉如泥,吳三呢?把人送酒店,幫人洗衣服,除此之外,秋毫無犯。這特不是個好人?
現在我們說說情節。
有些地方,真的,我以為不需要作者說的太清楚。
第一篇,酒色財氣,吳三為什那容易接受媚娘?見麵就結婚這個情節,毒嗎?毒,當然毒,可是,加上媚娘已經整整喜歡了吳三十幾年,加上吳三天煞孤星一直很渴望愛情和友情,見麵就結婚,我感覺它就不毒。
這期間,老媽子算罪有應得吧,她不光虐待媚娘,同樣也會虐待其他可憐女子,而媚娘還能活到見到吳三的那一刻,是因為她是三支柱之一,是因為說書人在背後以防萬一,想想,要是媚娘沒有這些呢?她能活下來?不要忘了,除了媚娘,肯定還有其他像花娘啊甜娘之類的苦命女孩。
我把酒色財氣寫的那倉促,就是因為大量類似情節被我刪了。我很小心的避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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