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如嬌在努力想著詞,“那我過來找你有事,然後你不是喝多了嗎?你就一把把我抱到床上,然後就……”
冷梟淡定的喝了一杯水,“行了,別編了。”
“我沒有編,是真的!”
“那你解釋一下,我們兩個竟然已經做過了那種事,為什我們身上的衣服還穿得好好的?”
孟如嬌急忙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她的衣服的確是穿的好好的。
“還說什我一把把你抱到床上,我昨天喝多了,走路搖搖晃晃,更別提抱你了。”冷梟繼續說。
“你……”孟如嬌沒想到自己這快就被揭穿了。
“出去吧。”
孟如嬌直接從床上跳了下來,“老大,為什你就不同意讓我做你的女人呢?我知道你心有我,我心也有你,為什不行?”
“你還是個孩子。”
“我今年都20歲了,我不是孩子啦!18歲都成年了,我都成年兩年了!法律上規定,女孩子20周歲,就可以領結婚證了!”
孟如嬌梗著脖子說。
“我讓你出去!”冷梟更加不耐煩了。
“老大!”
“再說廢話,信不信我立刻把你趕走,我是怎把你帶回來的,就可以怎把你丟出去!”
冷梟把茶杯摔到了地上。
孟如嬌撇了撇嘴隻好灰溜溜的走了出去。
她再一次失敗了。
冷梟看了她的背影一眼記憶仿佛被拉回了七年前。
七年前,他們這個團隊剛剛成立。
冷梟是在大街上看到孟如嬌的,那一年孟如嬌隻有13歲,還是個渾身髒兮兮的小乞丐。
13歲的小女孩兒已經知道漂亮了,會梳妝打扮,胸部也開始慢慢發育。
可當時的孟如嬌頭發短短的,根本看不出是個小女孩,冷梟還以為她是個男孩子。
孟如嬌偷了他的錢,被他抓住了,冷梟也是覺得這個乞丐可憐,便把錢給了她,可她卻像是個跟屁蟲一樣,一直跟在她的身後。
“你為什一直跟著我?”
“我沒有家,也沒有地方可以去,你是個好人,我想跟著你。”孟如嬌說話非常的直白。
“你憑什覺得我是好人?就因為我給了你錢嗎?”
“不,我看出來的。”
“看出來的?哼。”冷梟笑了笑,“我的工作非常的危險,你跟著我不合適。”
“我不怕危險,我爸爸把我賣了,後來我又被賣了好幾次,後來進了雜戲團,那才叫危險呢,每天吃不完飯,還要練功,摔下來還要挨打。”
“雜戲團?”冷梟仔細的聽著孟如嬌講述了自己的故事。
孟如嬌家住在農村,孩子實在太多了,親生父親便把她給賣了,她被幾次轉手,在人販子手兜兜轉轉,進了雜戲團。
因為她年紀大了,雜戲團的孩子,都是從三四歲四五歲就開始練習,可她進入雜技團的時候已經十歲了,怎練都練不好,身上被打得滿是傷痕。
後來她從雜技團跑了出來,就成了乞丐。
“大哥哥,我願意跟著你,隻要你不打我,讓我吃飽飯就好了,你讓我做什都可以。”
孟如嬌拉著冷梟的手,苦苦的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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