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7章 部落衝突

類別:科幻小說 作者:印小宇 本章:第1637章 部落衝突

    原始社會之中,人與人之間的戰鬥往往都是相對簡單的。沒有複雜的戰術。也不需要考慮會不會被截糧道,並沒有什複雜的戰術體係,所以即便是普通人也可以做到比較輕鬆的指揮。

    更何況吉鎮本身已經不能算是普通人了,指揮過五千人的戰爭,某種意義上已經算得上是統帥了。

    所謂的統帥,最重要的不是帶兵衝鋒的能力, 這是將領需要的能力,統帥需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是如何管好自己手下的人。

    如果你有1000人的軍隊,那光是伺候著一群人吃喝拉撒就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如果這1000人的軍隊連廁所都不挖的話。那打仗會是個什局麵,就可想而知了。

    如果你沒有掌握投翔這種神乎其技的技能,多半不需要別人攻打, 你的軍隊就已經先一步潰散了。

    而這方麵恰好是吉鎮最擅長的, 他帶領著沙暴集團能夠在星羅城抓住機會大賺一筆。靠的就是遠超傳統勢力的組織能力,雖然有這種組織能力, 依靠的是長期嚴格的訓練,以及強製學習後團隊內個人極高的識字率。

    用在這些無組織無紀律的原始人身上,效果會大打折扣,但從這些宛如一張白紙一樣的原始人身上從零開始教起,多多少少還是能起到一定的效果的。

    至少在新法術的傳訊下,在戰鼓的鼓點中,這些人已經可以將隊列走的,做到這一點,手中拿著長矛,就已經足以對陣形散亂的對手,造成非常可觀的殺傷了。

    除此之外,還有部分人使用弓箭和投矛,對於這些人的訓練,最重要的就是,讓他們學會等待敵人靠近了之後才射擊。

    這個時代的弓箭,射程很近, 不止如此,威力也相當的差勁, 即便是射在野獸的身上也很難致命,隻能讓野獸受傷,在奔跑之中耗盡體力,才能最終抓到。

    遠距離拋射,最多能讓敵人的陣型混亂,很難造成多大的殺傷,反而會讓自己的隊伍沉不住氣,浪費弓箭。

    吉鎮的要求是,在敵人接進到50m範圍後,連續齊射三次,然後直接放棄弓箭,拿起長矛,跟在步兵方陣後麵衝鋒。頗有幾分早起火槍兵刺刀衝鋒的味道。

    吉鎮對於這個時代的戰爭,了解並不是很多,但在他的觀念,戰鬥中,真正能決定勝負的,就是相互衝擊後的第一輪肉搏,誰先承受不住損傷,誰就是先崩潰的一方。

    遠程攻擊在這個過程的作用是,讓對手的步兵先沉不住氣,率先發動衝鋒就意味著他們衝擊的距離更遠,跑更長的距離,隊形就容易散,隊形散了,就意味著對麵的一個人要麵對自己這邊兩個人的圍攻,不需要把對麵都殺光,隻要短時間內造成了大量的死亡,對麵自然就承受不住,潰散了。

    相比於步兵和弓兵,相對容易訓練一點的反而是,現代戰爭中,素質要求最高的偵察兵,這幫原始人。從小就在叢林中跑來跑去,用自己敏銳的眼睛偵查獵物,作為偵察兵反而不需要怎訓練。

    而偵查的效果也很不錯,兩位渾身汙泥的斥候,回來的時候就,急匆匆的跑去吉鎮那報告:“我們在西邊發現了一座木頭寨子,比我們自己的要小一圈,麵大概有一千五百多人,應該有100人左右,可以作為戰士。

    這些人正在他們的寨子外麵訓練,看起來像是要去殺人。”

    吉鎮聞言點點頭,這個應該就是目前距離他最近的向往者的老家了,從斥候的描述看,這個部落的發展應該不如自己。

    “他們有什特別的裝備嗎?”吉鎮詢問。

    “大多數戰士都和我們一樣,使用的是長槍,一部分人在訓練使用弓箭,不過他們的箭杆上大多數都沒有羽毛。”斥候如實匯報:

    “他們除了這兩種戰士之外,還有幾個人騎在一種四條腿個子很高的動物身上,我們不知道那是一種什動物,之前從來沒有見過,不過看起來應該是吃草的,不會咬人。”

    吉鎮聽到這,表情略微凝重,對手發展的程度雖然不如他,但開局的地理位置似乎比他更好,竟然擁有了馬,而且是可以被馴服,騎乘的,即便隻有很少的幾匹馬,在戰爭之中,也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看清楚那樣的戰士有幾個了嗎?還有他們騎著的那種動物,是不是沒有角。他們屁股底下有沒有坐著墊子?腳下有沒有登著東西?”

    斥候都是部落眼神最好的獵手,稍微回憶了一下就回答道:“我們一共看到了四個這樣的戰士,寨子麵看不到,可能麵還有更多。那種動物的確是沒角有的,個頭很大,比起人還要高。

    至於騎在上麵的人,是直接坐在背上的,胯下並沒有東西,腳下也是什都沒踩,他們騎著那種動物看起來並不是很熟練,有兩個人可以很穩當的騎在上麵,另外兩個人需要抱著那動物的脖子,才能順利的騎走。”

    吉鎮點點頭,鬆了口氣,對手貌似也是剛剛抓到這種動物,還沒有配上馬鞍和馬鐙,沒有這兩樣東西的話,騎在上麵的人就很難騎穩,雙手大多數時候都是沒法離開的,就更不要說騎兵衝鋒了。

    他們如果敢拿著長槍衝鋒,再撞到對手的時候,自己恐怕也會被反作用力從馬背上掀下來。

    這些騎兵,恐怕最多可以當斥候使用,或者是帶著幾個人繞到自己後邊,然後下馬偷襲。

    沒有馬鞍和馬鐙,想要完成騎兵衝鋒,那絕對需要多年的訓練。必須要是技術極為熟練的騎士才有可能完成。

    至少眼前的這場戰鬥,不需要擔心有人騎著高頭大馬,拿著長槍,在自己的軍隊這邊殺個七進七出。

    甚至於這對於自己的部落還是一件好事,打敗了敵人就可以搶到馬,有了馬自己就可以訓練騎兵,不隻是騎兵,馬也是一種十分適合的牲畜,不止可以用來拉車,隻要製作出,讓馬的胸口受力的挽具,就可以用來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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