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章想不到第十章,第十章想不到第五十章,第五十章想不到第一百章,第一百章想不到第二百章。
我其實說不上算一個很堅持的人,三分鍾熱度可以囊括一部分性格,包括現在一天一更,其實早沒有了當初那種熱情,怎樣的一種熱情動力呢?
emmmmmmmm.
一書成神的想法誰都幻想過吧,連想都不敢想那就是無可救藥的鹹魚!
所以,預料之外理所當然的撲街來了。
當然,心態現在趨於穩定,不會有棄書什想法,隻是很難在告訴自己這本一定能成功。
期間便不可避免產生了要不要重開一本?那應該是在寫得挺低穀,看著數據灰心喪氣,疑惑的產生,我是不是該學一波大佬女裝照來開始一個新的自我?(啪!食我大巴掌!產生了肮髒念頭的人!)
那時候新書題材都已經想好了,書名比現在好了無數倍,《我的同桌是個撲街作者》,很可以,承載了我滿滿的怨念。
至於內容,開局一言不合殺了小巷子的混混,然後若無其事回到班中和同桌聊天,怎樣,是不是想想就覺得帶感。
然後,現在想來,終究是不能這寫的。
關於本書的安排,我依然有極大極大的信心支撐著我,常言所說的,欲帶王冠,必承其重,不付出怎可能來收獲了,而且我現在的收獲已經很多。
於是,我有一個很騷很騷的想法,埋下的伏筆能用到下本書,嗯,我已經構思好了下本書,反正能看到現在的喜歡這本書的,看下本書一定能毫無違和感代入進去。
再說一說水燭的事情~~~
水燭呢,不滿你說,我是當老婆寫的!沒錯,就是當老婆寫的!
反正我文中也沒寫性別,你喜歡,老婆老公都可以嘛,我又不能順著網線把想NTR我的人線下PK。
啊哈行昂哈哈,笑出豬叫,不知道看這段話你怎想。
反正我覺得沒什大問題,喜歡文中的人物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嗎?誰還沒有喜歡而不可得的人呢。
所以,本書很大可能是單身,這可以提前說,沒什大礙。
在說說寫作難度,我昨天剛好想到了一句話,覺得特別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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