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秦風

類別:武俠修真 作者:三天兩覺 本章:第二章 秦風

    筆趣閣 es great responsibility”。

    即“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正是由於在這次少年英雄會期間的活躍表現,孫亦諧和黃東來後續又攤上了不少事兒。

    首先,是關於那“極樂蠱”的收尾工作。

    這事兒倒還好辦,大戰後第五天,也就是八月二十一那天,那些留在洛陽的中蠱者們又聚集在了一起,聽黃東來搖了一回蠱鈴。結果……極樂蠱並沒有再發作,這便證實了黃東來告訴他們的解蠱之法是正確的。

    那些江湖大俠們也是當場就高興壞了,其中有一位小門派的副掌門特意跑上前,聲淚俱下地握著黃東來的手道:“五天了……五天!你知道我這五天是怎過的嗎!你知道嗎!”

    很顯然,那解蠱的方法並不怎舒服……

    但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你得了病吃個藥,藥還苦呢,中了蠱要解蠱,還不得吃點苦頭?

    於是,黃哥就引用了塔達林高階領主阿拉納克的名言回答了對方:“舒服……都是哄小孩的東西,唯有痛苦和折磨才是生命的真諦。”

    那位前輩聽完當時就驚啦,差點兒脫口而出衝著眼前十七八歲的小夥子叫了聲黃哥,好在旁邊還有很多其他門派的大佬看著,他終究是忍住了。

    簡而言之,搞定了解蠱的事後,接著就是跟官麵上“交代”的事了。

    雖然在這個宇宙中,官府對於江湖的態度基本是“江湖事江湖了”,但正如前文中水寒衣所說——不管你,便不管,要管,就什都可以管。

    別的不提,就說孫亦諧放火燒了天奇幫總舵這條,是不是“江湖事”就得兩說:你要說是也可以,但你要往細了掰扯,這火情要是沒被及時控製住,燒到了周圍的老百姓怎講?再有個萬一……這火把半座城都給燎了也不是不可能啊。

    按大律,凡私家告天拜鬥,祈釀火災者,杖八十,若放火故燒官民房屋及公廨倉庫、係官積聚之物者,斬。

    什意思?就是你自己在家燒香拜佛不小心引發了火災,也得打你八十板子,而你要是故意放火,那絕對是掉腦袋的罪過。

    所以說,孫亦諧在八月十六那晚的所為,若是官府真要深究起來,他可不好辦。

    而這究不究的……實際上也就是水寒衣和雲釋離一句話的事情。

    於私,雲水二人和孫亦諧黃東來是沒什仇的,非但沒仇,他們還頗為欣賞和佩服這兩個年輕人;這也正常……像這種十七八歲的老陰逼,江湖上那是幾百年都未必出得了一個啊。

    但於公,就不是這個說法了。

    朝廷的人,自要站在朝廷的立場上考慮和辦事,像孫亦諧和黃東來這樣的人,能拉攏肯定得拉攏,拉攏不了也最好不要撕破臉,要巧妙地與他們“合作”。

    就這樣,在八月十七那天傍晚,在衙門的後堂。

    把縣太爺趕走,鳩占鵲巢的水寒衣和雲釋離就把孫黃二人請來,展開了緊張刺激的談判。

    兩人先是用功名利祿、榮華富貴巧妙地試探了一下孫亦諧和黃東來,結果發現這倆貨雖然看似貪財,但其實也不是那種可以隨便出賣節操的人。

    說到後來,那兩個家夥就開始扯些“too small”之類的旁人聽不懂的怪話,雲釋離品了品他們的神態語境,感覺那貌似是在暗示“不夠多”的意思;但有一說一,他所許諾的條件已經是很誇張了,再往上那就是皇帝本人或者當朝巨貪才能開出的價碼了,他自己都享受不到那待遇。

    沒辦法,既然這兩人在“加錢”這事兒上太沒分寸,再往下,兩位官大人就隻能跟他們談理想了。

    然而,談了半個時辰左右,回過神來……談話的內容卻變成了是黃東來和孫亦諧在跟雲釋離水寒衣談理想。

    到了這個地步,恩威並施的“恩”這個路線無疑是進行不下去了,雲水二人無奈之下,隻能拿出官威,開始走威懾路線。

    於是,他們開始拿孫亦諧放火的事情做文章,但孫哥豈是那種會輕易認罪的人?

    “什嘛?放火?什放火?”

    “你別亂說啊,我沒放過,你說是我放的誰看見啦?”

    “聽別人說的?誰?口說無憑,你讓他拿出證據來啊。”

    諸如此類的、嫻熟的老賴說辭,孫亦諧是張口就來;明擺著的事情,他照樣可以賴得有聲有色,搞得水寒衣和雲釋離也是歎為觀止。

    但終究……這事兒靠賴是賴不掉的。

    長話短說,這晚從衙門後堂出來的時候,孫亦諧黃東來與雲水為代表的官方達成了以下協議:

    其一,顧其影那本養蠱的筆記,得交給朝廷保管。

    這缺德的玩意兒流入江湖遺患無窮,不能放任不管;雖然……也並不是說這玩意兒落到朝廷的手就沒隱患了,但相對而言肯定比留在黃東來的手更安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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