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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衣裳之外,遊二的身上,還有一顆金豆子,頭還有幾樣值錢的首飾:金鐲子,戒指,還小金簪。
反正一看就知道是女人用的東西。
這幾樣東西,讓所有人都有點兒懵了。
有人小聲問:“這難道是死者買來送給別人的?”
羅樂清直接否定掉:“不是,這些東西都是舊物。你們看鐲子上還有磕碰的痕跡,戒指也不那圓了。”
這話一出,頓時所有人的麵色都有點兒複雜:如果不是新的,那這些東西是誰的呢?
付拾一心也在琢磨這個事情,當即並未多說,隻是看向了其他東西:“先看看其他的。”
他身上倒沒有太多的東西,唯一剩下的,就是那個遺漏在洞的包袱。
包袱是半新不舊的包袱皮,看上去很低調。
但是上手一摸,就知道料子還是不錯的。
包袱上沾染了一些暗色的東西。
付拾一一看就知道,應該是血跡。
血跡幹涸之後,就會變成一種深褐色。
打開包袱,包袱除了兩身衣裳之外,還有一個錢袋子,一封信,一張公驗。
付拾一第一時間選擇了信。
信封上寫了幾個字:“吾妻林氏月娘收。”
這是一個女人的名字。
信則像是個男人寫給自己妻子的。
打開信封,頭信紙都足足用了三頁。
通讀一遍,信上的內容沒什特別的,就是一個丈夫寫給妻子的思念。
另外還分享了一個好消息,說自己已經得到了一個很好的官職,讓妻子可以來長安城團聚。
最後信的落款,是何岩。
付拾一立刻將信封交給了李長博:“何岩是個完整的名字,而且他的信上說了,他謀到了一個官職。又讓他妻子來長安城團聚,說明他工作的地方,就是在長安城。”
李長博通讀一遍之後,也頷首:“我這就讓人去打聽打聽,看看何岩在何處。”
徐雙魚這個時候小心翼翼的問:“那這個林月娘的東西,怎會在遊二這?林月娘她人呢?”
付拾一沉聲道:“十有八九,是出了什不好的事情。她是女子,遊二是男子,東西落在遊二手,說明她……處境很不好。”
李長博交代完了王二祥去調查,這頭回來,也說了一句:“如果她沒出事,東西丟了,又是這貴重,肯定會報案。但是最近,並沒有任何這種案件。”
除了家庭糾紛,鄰居之間吵架鬧矛盾這種不嚴重的案子,是由當地正直接協調和解,涉及到了金錢,人命,或者實在是調節不了的,就都會上報給衙門。
這年頭,出門的話,需得有公驗。
公驗就是複雜一點的身份證。
身份證上會表明你的籍貫,年歲,性別,以及出門的緣故,甚至還會有目的地。
這樣不管是在哪一個城市,隻要拿出公驗,身份就能一目了然。是否犯過案,是否良民,都一清二楚。
這張公驗上寫明了:林月娘,年二十,夫何岩,荊州西何家村人士。出門原因,是為了尋夫。
上麵出來的日期都是明明白白:七月二十。
如今出來也快有一個多月了。
估計是剛收到信就出門了。
付拾一感覺自己都能清楚的感受到了林月娘迫切想要和丈夫團聚的心思。
放下公驗,付拾一又拿起了那個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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