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行業動蕩,想來混跡網文圈的諸位讀者大大多少也有所耳聞。
本來我一個超級死撲街,還是寫同人、諸天的,什i之類的和我這種類型無關,甚至和大多數作者都無關,一年才有幾部能夠被改編。
但踏入這個圈子就是因為喜愛,懷揣著一份夢想,哪怕那隻是癡妄,也希望能夠增進自己,最後寫出屬於自己的原創故事與人物。
但現在,或者不久的將來,身為作者寫出來的原創也將不再是你的,你辛苦養的兒子變成了別人的,因為你隻是一個槍手。
沒錯,
網文從最開始的隻有電子版權,到全版權,死後五十年,如今,變成了聘用,可以解釋為委托創作,也就是俗稱的槍手,如果覺得你寫的不行,或者你有意見,可以一腳把你踢開,換一個人繼續寫。
最近網上有個段子作者走在馬路上,碰到一個崇拜你的女粉絲,然後你們陷入愛河,就在婚禮當天,南山必勝客闖了進來,說你不是創作人,要按合同辦事,換一個人當新郎,你在台下隻能無力看著,並且隨了2000元份子錢。
這雖然是一個笑話,但是很真實啊!
還有可笑的是如果有第三方侵·權,例如盜·版侵·權,那打官司的時候作者還要貼錢一起打官司,打贏了,賠償費用歸甲方所有(作者是乙方),作者分不到一分錢,打輸了就更加不好意思了。
這是將作者最後維持一分體麵的遮羞布也撕開了。
將尊嚴踐踏在地。
而且還是一次又一次的踐踏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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