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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皺起眉頭,了一下,才道:他沒有抓我的證據。
證據不證據,已經不重要。紅葉淡道:經安排人行刺你,就表明他們已經不在。隻要是他們懷疑的象,甄侯府就不會手下留情。
秦逍知道紅葉這句話並有錯。
上次禦賜佛像事件,甄侯府可以無生有,硬栽贓孟子墨在侯府偷盜了佛,沒有任何道理可講。
甄侯府今將狼騎城中,自然更是恃無恐。
龜城本就是他們的地盤,手中又有強悍狼騎,這種情勢下,他們然會借行刺,在中大動幹戈。
秦逍至懷疑,使昨晚刺事件與己和孟子墨有半點關,府也會借次機會趁機發。
甄侯既要借這次機會立威,也要借這次機會除掉看不順眼的。
在甄侯府的眼中,孟子墨和自己當然都屬於眼釘。
甄侯府在明麵上會四處追拿自己,但暗中也必定會派人追殺己,對自己來說,眼下留在龜城,就像一隻子身處幽暗叢林之中,不但要麵林中的陷阱,還要隨提防其他野獸衝來將自己撕咬成碎片。
甄侯府既然已經出手,就斷然沒有半途而廢的道理。
通緝一旦張貼城,那滿城百姓也就都了甄侯府的眼線。
這倒並是百姓真的忠誠於甄侯。
畢竟提供線索有重賞,人為死鳥為食亡,重賞之下,向甄侯府稟報秦逍的蹤跡也是理當然的事情,此外百對甄侯府心存懼,若是知而不報,那也是怕自被打成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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