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刀鋒海盜團需要我這種既有能力又有信仰的新人

類別:網遊動漫 作者:我知魚之樂 本章:第四十一章 刀鋒海盜團需要我這種既有能力又有信仰的新人

    據說“石娘娘”十六歲就進入了海盜團應該就是這個刀鋒海盜團,因為據唐逍所知,她的個人履曆中並沒有叛團經曆。

    當然,“石娘娘”並不是自願來的,而是被刀鋒海盜團的前任首領擄來的。

    在那之前,“石娘娘”隻是一個躲在偷渡船上的戰爭遺孤,前任首領劫掠了那艘偷渡船,結果隻看了她一眼就饞上了她的身子,隨後竟不惜違反海盜法典中的十大鐵律將她擄回老巢,試圖強行占有這個還未成年的少女。

    這所謂海盜法典,便是所有星際海盜公認的行為公約。

    與星際聯邦或是神聖帝國之類的中央集權製國家不同,崇尚自由的星際海盜是真正的無政府主義者,但這並不代表星際海盜就完全沒有榮譽與信仰。

    相反,有的時候他們會比那些必須無條件服從命令的建製軍人更加狂熱,為了維護榮譽與信仰他們甘願付出生命。

    而星際海盜心中的榮譽與信仰,大多都與海盜團的首領息息相關。

    那是他們最崇拜的人,是他們的絕對偶像。

    但即便如此,海盜團首領在他們心中的分量,依舊無法超越一樣東西海盜法典。

    海盜法典由上古海盜時代的十大海盜王聯合編撰,十大海盜王經過整整半年的討論與修改,最終訂立下了十條海盜行為公約,後世簡稱十大鐵律,內容如下:

    一、海盜團內的重要事務,每個人都有平等的表決權。

    二、偷取同夥的財物者,視數額大小放逐或處死。

    三、每個人都必須定期保養自己的戰艦,保持隨時可以出征的狀態,否則處以“摩西之法”鞭撻四十。

    四、臨陣脫逃者,處死。

    五、同伴之間嚴禁私鬥,但可以在有公證人的情況下決鬥,私鬥殺死同伴者處死。

    六、延誤戰機者,視情況嚴重程度放逐或處死。

    七、強行侵犯女子、未成年者,處死。

    八、出征期間禁止賭博、飲酒,否則參與者處以“摩西之法”,組織者處死。

    九、若遭遇被放逐者,可給予自認為適度的懲罰或將其擊毀。

    十、海盜組織之間如發生較大規模衝突,如一方提出談判,另外一方需接受談判要求,除非一方正式宣布談判失敗,並給予合適的準備時間,不得擅自開火。

    哪怕海盜首領,也必須遵守十大鐵律,倘若違背鐵律,那便等同於放棄了身為一名星際海盜的所有榮譽與信仰,人設會崩。

    而對於一個海盜首領來說,人設崩了就會失去了人心,決不會有什好下場。

    很顯然。

    刀鋒海盜團的前任首領打算強行占有既是女子又是未成年的“石娘娘”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十大鐵律的第七條規定,這立刻引起了海盜團成員們的不滿。

    副官作為代表極力諫言,試圖阻止這種荒唐事的發生。

    但令誰都沒有想到的是,前任首領竟突然突然殺死了副官,還將他的屍體焚燒以儆效尤,暫時鎮住了海盜們。

    當夜,“石娘娘”就被送進了前任首領房中。

    而副官的死也終於讓海盜們意識到前任首領已經不再是他們崇拜的那個首領,經過私下商議,他們最終決定第二天一大早展開行動,按照十大鐵律中的規定將其處死,之後再重新選出一位首領領導他們。

    但到了第二天,前任首領的房門打開時,走出來的卻是那個未成年少女石娘娘。

    石娘娘渾身浴血,手中拎著一個腦袋前任首領的腦袋。

    所有人都被這一幕震驚。

    他們無法想象,這個看起來弱不禁風的少女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章節報錯<<

如果您喜歡,請把《我的戰艦是妖孽》,方便以後閱讀我的戰艦是妖孽第四十一章 刀鋒海盜團需要我這種既有能力又有信仰的新人後的更新連載!
如果你對我的戰艦是妖孽第四十一章 刀鋒海盜團需要我這種既有能力又有信仰的新人並對我的戰艦是妖孽章節有什建議或者評論,請後台發信息給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