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府別院出來,錢三一上街買了兩隻花燈。
回到府中,天色已晚。
花廳掌了燈,飯菜擺上桌,熱氣騰騰,就等他開席。
錢錦書見兒子來,忙命人倒酒。
任氏則命貼身丫鬟,捧上臉盆、毛巾。
洗淨,坐下。
錢三一端起酒盅,“父親,娘,今日元宵,兒子敬你們一杯。”
若這廳有外人,這會就要皺眉。
父親尊稱,娘是昵稱,怎還叫得不一樣呢?
但錢家上上下下似乎已經習慣,連門外站著侍候的丫鬟,都沒掀一掀眉。
夫妻二人端起酒盅。
錢錦書抿了一口,任氏則豪氣的一口飲盡。
飲罷,酒盅放下,二人拿起筷子,往兒子麵前的碟子夾菜。
錢三一垂下目光,看著那碟子菜,忽然笑道:“關於京中的風言風語,父親和娘有什想問的嗎?”
錢錦書:“做官,要愛惜自己的羽毛!”
任氏嘴角泛起冷,“兒子,娘相信你!”
錢錦書拿酒盅的手一頓,咬牙道:“酒色財氣一樣都不能沾,尤其一個色字,頭上一把刀!”
“兒子,窮家富路。”
任氏看了身後丫鬟一眼,丫鬟忙把藏在袖中的銀票取出:“少爺,這是夫人備下的二千兩銀票。”
錢錦書把酒盅重重往下一擱,濺了幾滴出來。
任氏嘴角的笑,冷得陰沉,“兒子,二千兩夠嗎,不夠娘再添個二千兩,講別的,都是虛話,不值一文錢。”
話落,整個花廳沒有一個人敢喘氣。
老爺,夫人素來不和,一個住東院,一個住西院,三百六十五天,隻有逢年過節,才聚在一起吃個團圓飯。
饒是這樣難得,飯桌上還暗流湧動。
偏老爺、夫人對少爺都極好,也正是這份好,使得少爺夾在當中,往左也不是,往右也不是。
若是從前,錢三一少不得左哄一句,右哄一句,但今天……
他放下筷子,“父親,娘,我吃飽了,你們慢慢吃!”
剩下的話,泯於一個淡淡的微笑。
沒有誰比錢錦書,任氏更明這笑的意思——兒子累了!
誰不累呢!
裝出一副無事人的樣子,坐在桌上,邊上是從心底厭惡,憎惡的人。
多看一眼,陳年的瘡痂就會被揭開,揭開多疼啊,下麵的傷口還流著血,流著膿哩!
錢錦書站起來,冷冷地看了任氏一眼,拂袖而去;
隨即,任氏也起身,走到院門口,向另一個方向離開。
夫妻陌路!
……
錢三一回到書房,拿起那兩支花燈往外走。
銅板默默的跟在主子身後。
走到一處舊院落,錢三一停步,銅鈑立刻上前拿過他手的花燈,掛在院門口。
萬籟俱寂,天上一輪明月,孤燈被風吹得一晃一晃,真讓銅板頭皮發麻。
這院曾住過錢家的一位小小姐,正月十五夭折。
爺平常從不往這頭來,隻有元宵這日,買兩盞花燈,掛上去,站一會,算是吊唁。
錢三一其實從沒忘過妹妹夭折這一幕。
小小的人兒剛咽下最後一口氣,暴怒的父親,滿心委屈的娘,像兩頭野獸一樣,開始惡毒的撕咬著對方。
冷冷看著這一幕的,除了他以外,還有這一幕的始作俑者,父親的寵妾——京城名妓鳳仙。
沒錯。
妹妹死在他親生母親鳳仙的手,然後栽贓給任氏,謀的、爭的、搶的不過是個男人。
鳳仙謀到了。
從那天開始到今日,他的父親母親再沒同過房,再沒說過一句話。
但鳳仙也失算了。
任家什人家,豈能讓女兒被個賤妾壓一頭,他們花大把銀子,請了錦衣衛最能查案的人,查出了真相。
錢三一滿心荒涼。
我他娘的在這夾縫活了整整十八年,還沒瘋,真是條漢子啊!
“銅板,收拾收拾東西,立刻出發去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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