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意外同居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老王夜巡六堰山 本章:第十一章意外同居

    “給你看爆料人發的郵件,有違新聞倫理,但這可能涉及到你哥哥的人身安全,所以必須要給你看。”郭若彤道。

    “那爆料人後來聯係你了嗎?”李良問。

    “我後來又向他發了幾封郵件,他回應現在時機不成熟。”

    李良用手捏著鼻梁,陷入沉思之中。

    “我猜想,爆料人可能也是雲海人,你接下來肯定要在長期待在雲海,不如來周刊上班,你不用朝五晚九,我可以給你最大的自由。不過,你要定期向我提供照片。”

    郭若彤還是沒有死心,又開始做起李良的思想工作。

    這一刻,李良有些動心了,這未嚐不是一個好選擇。

    昨離開雲海周刊後,李良抽空去了附近的背街巷,卻碰了一鼻子灰,根本沒尋得哥哥的一點兒蹤跡。如果在雲海周刊任職,接觸的人變多,也就增加了找到線索的希望。而且,那位爆料人不定還會聯係郭若彤,待在這就會在第一時間得知。

    考慮了好一會兒,李良才道:“我可以留下來,不過你得先幫我找個住的地方,我身上可一分錢都沒有。”

    “這好辦。”

    郭若彤拿起座機:“讓陳菲菲進來一下。”

    待陳菲菲進門坐定,郭若彤道:“菲菲,李良已經答應入職雲海周刊了,從明起,就是我們的實習攝影記者了。你和他相識,以後就由你帶著他幹,”

    陳菲菲高興之前溢於言表:“太好了!李良,你以後得叫我陳老師了。”

    “對了,菲菲,你手上是不是有一間實習生公寓的鑰匙?你下班了帶李良去看一下,順便幫他買點生活用品,今晚就讓他住進去。”

    陳菲菲臉色微變,心神不定地點了點頭。

    在總編辦公室的斜對麵,夏大偉看到陳菲菲和李良歡歡喜喜的走出去,立刻料到了李良已經同意入職。

    “胡鬧,真是胡鬧!”夏大偉氣的身上肉直發抖,掏出手機撥了一通電話。

    陳菲菲帶著李良在辦公區轉了一圈,讓他熟悉了這環境,介紹了一些同事。眼看就到下班時間了,她:“我先帶你去公寓吧,過幾會有正式的入職會議,你到時候會和所有同事見麵。”

    公寓距離雲海周刊不遠,在寫字樓附近的一座山上。

    李良之前來過這,那是送陳菲菲回家的時候。

    “怎,你也住這兒?我們是鄰居?”李良笑道。

    陳菲菲沒有回答,帶著李良上了樓。

    一進公寓們,李良就聞到撲鼻的香氣,內部陳設雖然簡單,但幹淨整潔,還有許多少女心的陳設細節。

    “不是要帶我去實習生公寓嗎?怎來你家了?”

    “這兒就是實習生公寓。”

    李良不明所以:“你不是正式員工嗎?怎還住在這兒?”

    “因為我窮。”陳菲菲苦笑。

    在客廳坐好,陳菲菲開始訴苦:“本來我早就沒資格住這兒了,這兩年周刊招人不多,我才有機會一直賴著不走。你可千萬別給郭總。她還以為我早就沒住這兒了。”

    “你的收入不少啊,不至於租房的錢都沒有吧?”

    “我的收入有大半要交給家,我媽,要讓我存錢給哥哥買婚房。”陳菲菲的父母是“兒子奴”,為兒子在市區買套婚房,是全家奮鬥目標。

    “這是最後一間實習生公寓了,既然你來了,讓給你住,我明就搬走。”

    “我可以睡沙發啊。”

    “這…不方便……”

    正當兩人尬聊的時候,敲門聲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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