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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夜溪想了久才說:沒什好辦法。
父母就是孩子定的監護人,他們不愛小文,小文的爸爸在外麵私生子,小文的媽媽許因為小文血管流著小文爸爸的血而厭惡他。
就算我們威逼利誘,這兩人,也不會自內心的愛小文。
我唯一能想到的辦,是無憂剛剛說的那樣,讓人去和小文父母談,小文父母把小文賣給他。
卓婉遲疑:可是,買賣孩是犯法的。
雖然,他們是出於善意,可是,犯法就是犯。
對,買賣孩子犯法的,所,我們不能給小文找養父母,因為那是害人家,這一點,唐夜也想到了,顧家有一所訓練基地,是為顧家培養人才的方,那有文化課的老師,也有教散打和武術的練,還有照顧人衣食起居的阿姨和廚師。
如果你和小文同意,我可以先讓人假冒領養孩的人去和小文的父母談,把小文從小文的母手中帶之後,先把小文安置在地,讓基地的老師和教官顧。
等小到了上小的年紀,再小去上宿製的小學,讓他融入會,過正常人生活。
可是……卓婉還是遲疑,可是,這樣的,小文就沒有父母疼愛了……
小文現在不但沒有父母疼愛,他母還會打、虐待他,他連飯都吃不飽,唐無憂受不了卓質疑他的決定,冷聲說,小孩子身子弱,哪天小文的父母要是暴怒,沒有掌握好道,說不定會被他們給打死。
留在那對人渣夫妻手中,連性不一定能得到保障,還提什父愛、母愛?
我知道,卓婉釋說,我的意思是,希望有人能收養小文,小正常的家庭中長,享受父愛和母。
很難,唐夜溪搖頭,小有父有,不符合被收養的規定。
我們隻能花錢從小文父母的手中把人買走,可是,買賣孩子是犯法的。
沒告,民不告,官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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