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mm梵 本章:第429章

    我們應該用善意與愛,幫助對方舒緩緊張與痛苦的心。

    ……

    簡喬記得魯迅先生曾經說:救救孩紙。

    孩子是一張潔白的紙,你教給了孩子勇敢麵對人性,麵對錯誤,就賦予了孩子強大的認知力量。

    反之,你教給了孩子撒潑打滾,教給了孩子侮辱人,教給了孩子暴力。那遲早有一天,你要麵對自己種下的苦果。

    為了孩子,更是為了我們自己。學習著認知人性,學一點教育心理。成為心理教育大師,甚至不需要厚厚的書本,隻要有一顆愛孩子的心、希望孩子成為一個強大的人,成為一個負責任的人,成為一個勇敢的人,成為一個正直的人,隻要有這種真誠的願望,並用心的學習體會,就足夠了。

    .........

    簡喬覺得有這樣的家長,還真是孩子的悲哀,簡喬覺得就算是最後這個家長雖然付出一些很少的物質上的道歉,但是這個家長對孩子的不良影響是很大的........

    赫連澤也看到了,不過赫連澤在和簡喬沒有關係的事情上,都是一副謫仙的樣子,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別人的事情隻要是沒有妨礙到自己那就不會管,有的時候,就算是妨礙到自己了赫連澤也不會管,因為那些得罪赫連澤的人都會有赫連家族的人幫忙解決,赫連澤隻需要好好修煉就好了.........

    yinwei 因為赫連澤一直認為佛教的“因果”隻說很對很經典:

    所謂因果,因是能造作、產生一定後果的原因,果就是由一定原因產生的結果。由佛教的緣起論產生了因果理論,因果理論是佛教輪回解脫理論的基礎,隨著佛教的發展而對因果理論產生了不同的看法。

    因果律指出: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佛教認為任何事物都可能成為因,也可能成為果,沒有絕對的因,也沒有絕對的果。佛教所講的因,有時與緣並用,且有一些區分。

    狹義的因是指產生結果的直接原因或內在原因,而緣則主要指產生結果的助因或外在的間接條件。

    廣義的因也包括緣。因果是對存在和行為的互相關係尤其是前後關係的一種認識,佛教的因果理論是其輪回解脫理論的基礎,也是其人生現象理論的基礎,佛教中的十二因緣和六因、四緣、五果等說法都屬於佛教因果理論範圍。

    佛教因果律隨佛教的發展,也有了不同的說法:

    小乘佛教中的說一切有部關於因果觀念主要是六因、四緣、五果。六因是在分析三世善惡果報的各種條件或作用時提出的,包括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和異熟因。四緣是一切有為法產生時的因,是從一般的果的產生角度來進行分析時所作出的對因的分類,包括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和增上緣。五果是因緣所生或道力所證之果,包括異熟果、等流果、士用果、增上果和離係果。

    大乘佛教的中觀派從其理論的“空”觀出發,否定有實在的因果關係,認為因不實在,果也不實在,從而否定了因中有果論和因中無果論,否定有真正的“生”。這也就從根本上否定了事物的因果關係。

    大乘佛教的瑜伽派從其理論的“識”出發,提出十因、四緣、五果,認為因果關係有一定的實在性,但因“識”也不是真實有,所以其因果觀念與中觀派也就沒有實質的差別。

    因:是主因;緣:是助緣;機:通“積”意;果:是結果。

    因無緣,則不果,機不投,因不果。

    因果,因機緣果之簡稱,時機不到,因緣不生,因不受緣,有緣無份,如此使然。

    “機”之源來:木應天地因緣感召,得天之氣,積陽之溫,化地之水,聚土之塵,累積木幾,曲直向上,執著生“機“,通天會地,修木高尚,至成機會。

    故曰: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即是如此。

    含義

    最經典的一句就是“有因,必有果。”直接簡單明了的闡述了因果的本質。

    “因緣果報”,也可以理解為“因——緣——果”,一粒種子埋進土,如果沒有水分養分和陽光照耀的“緣”,也未必能夠開花結果。

    這種同時互存和異時互存關係,其實也就是佛教所謂因果的關係。例如種子是因,芽就是果,因為先有種子,然後才有芽的發展,這是異時互存的因果關係。例如:以老師為主,那老師就是因,學生就是果,相反的如以學生為主,那學生就是因,老師就是果。這是同時互存的因果關係。這種因果關係,非常錯綜複雜,從這一角度來看,這一因會產生這一果,但是從另一角度來看,這一因會產生另一果。總之通過正麵和反麵來說明,事實上是沒有一個絕對的因,當然更沒有一個絕對的果。

    地藏菩薩若遇殺生者說宿殃短命報。若遇竊盜者說貧窮苦楚報。若遇邪淫者說雀鴿鴛鴦報。若遇惡口者說眷屬鬥諍報。若遇毀謗者說無舌瘡口報。若遇嗔恚者說醜陋癃殘報。若遇慳吝者說所求違願報。若遇飲食無度者說饑渴咽病報。若遇畋獵恣情者說驚狂喪命報。若遇悖逆父母者說天地災殺報。若遇燒山林木者說狂迷取死報。若遇前後父母惡毒者說返生鞭撻現受報。若遇網捕生雛者說骨肉分離報。若遇毀謗三寶者說盲聾喑啞報。若遇輕法慢教者說永處惡道報。若遇破用常住者說億劫輪回地獄報。若遇汙梵誣僧者。說永在畜生報。若遇湯火斬斫傷生者說輪回遞償報。若遇破戒犯齋者說禽獸饑餓報。若遇非理毀用者說所求闕絕報。若遇吾我貢高者說卑使下賤報。若遇兩舌鬥亂者說無舌百舌報。若遇邪見者說邊地受生報。如是等閻浮提眾生。身口意業惡習結果。百千報應今粗略說。如是等閻浮提眾生業感差別。地藏菩薩百千方便而教化之。是諸眾生先受如是等報。後墮地獄動經劫數無有出期。是故汝等護人護國。無令是諸眾業迷惑眾生。”

    泥犁經曰:“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不代受,善自獲福,惡自受殃。”

    因果經曰:“欲知前世因,則今生所受者是,欲知後世果,則今生所為者是。”

    涅槃經曰:“善男子,知善因生善果,惡因生惡果,遠離惡因。”

    彌勒所問經曰:“一業多果,多業一果。”(一業多果是一罪數刑,多業一果是數罪一刑,從其重也。)

    彌勒所問經又謂一業漸感五果,得異熟三果,等二果。

    又謂十不善業道,有三種果:一果報果,二習氣果,三增上果。生地獄中,是名增上果。由地獄退生人中,依殺生故有有斷命果。依偷盜故有資生果。乃至依邪見故癡心增上,以是一切名習氣果。依彼十種不善業道。有一切外物氣勢,所謂土地高下雀鼠雹棘塵土臭氣多有蛇蠍,乃至如此一切苦界名增上果。

    “欲無煩惱須學佛,知有因緣不羨人。”我們要牢記心中,可以減少許多煩惱,心身得到自在安樂。佛教除說現世因果之外,還有三世因果,就是,現在世、過去世,未來世因果互存的關係,經中說:“要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要知未來果,今生作者是。”佛說四諦、十二因緣法門,也就是具體的說明三世因果的道理。依此看來,所謂因果道理,其實就是因緣的原理。這樣因緣原理,正是佛教對於人們的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唯一正確的解釋,這就是佛教的人生觀的基本認識。

    此律表明:兩物或兩事之間無直接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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