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皇太伯母

類別:曆史軍事 作者:吃貨大聯盟 本章: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皇太伯母

    “懿安皇後到!”就在這個時候,宮外太監宣旨。

    即便是做了太上皇的崇禎,也得和周太後跟著起身一起迎接,朱慈烺也跟著起身。隻見懿安皇後張嫣,在侍女的攙扶下走了進來。

    懿安皇後的尊號,實際上她的稱呼確實有些麻煩。按理說崇禎的妻子成了周太後,那天啟皇帝朱由校和崇禎朱由檢是親兄弟。懿安皇後並不是朱慈烺的奶奶,不能稱之為皇祖母也不能稱之為太皇太後。

    朱慈烺之前稱呼懿安皇後為皇伯母,而今,則稱呼皇太伯母。稱呼雖然有些拗口,總算是合乎禮儀了。

    崇禎一脈的帝位,乃是人家張嫣送的。當初若不是懿安皇後張嫣主持大局,極力勸諫天啟皇帝傳位於朱由檢,如今那還有崇禎皇帝的帝位。

    是以,崇禎皇帝和周太後,對這個懿安皇後張嫣都極為尊敬。朱慈烺對這個皇太伯母,也是非常敬重。

    懿安皇後張嫣一來,朱慈烺稍稍鬆了口氣。可是,懿安皇後一開口,朱慈烺頭又大了起來。

    “慈烺,我聽說你把國丈關了大獄,可有此事。”張嫣一來,崇禎便讓出了座位。而張嫣也不客氣,直接就坐了上去。

    朱慈烺“嗯”了一聲,隨即施禮:“回皇太伯母的話,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國丈周奎貪贓枉法買官賣官,兒臣,隻是依法辦案。”

    曆代皇帝都鼓吹自己是“上天派遣到人間,掌管天下的第一負責人,    擁有絕對的權力”——這就是所謂的“君權神授”。

    天子的含義也由此而來,即:“上天之子”!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表麵上是在說“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實際上,這不過是一種理想狀態而已。曆朝曆代,都沒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記載。試想一下,皇帝犯了法怎可能會被定罪,畢竟皇帝是至高無上的所在。

    清《大紅袍》二九:“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今汝既已獲罪,奉旨前來,尚敢如此矯強,我且打你一個藐法欺旨!”

    《繡戈袍全傳》二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據他狀詞,句句有理。又明是順天府尹大人劉俊長女出頭,寧不怕他說知父親,奏明聖上?

    這些隻是書中戲曲的演義,實際上這句話的本意是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也就是說,親王犯了法,也要和百姓同罪,這其中,並沒有包涵天子。

    朱慈烺這說,意思就是表明一個態度。周奎雖然是自己的姥爺,一樣按照大明律法來處置。

    真要是按照大明律,周奎死定了,貪贓枉法涉案巨大,誅九族的罪名。周太後一聽,登時大驚失色的看向崇禎:“陛下您聽聽,這是說的什話!”

    崇禎怒火衝天,可是他看了懿安皇後張嫣一眼,終究還是沒敢說出口。

    懿安皇後倒是冷著臉:“胡鬧!你是不是要說誅了國丈的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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