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歲的江誠結婚了,新娘是金發碧眼的美人,家是歐洲財閥,姑娘本身也很優秀,哈佛的學霸,畢業後還創立了科技公司,又美又強的霸道女總裁,但名字很溫柔,叫露絲。
露絲比小誠大兩歲,是在一場酒會認識的,小誠二十一歲時,去了國外的俱樂部打球,沒兩年他就成了全球聞名的球星。
因為俱樂部幾乎是黑人球員的天下,華人球星少之又少,高大英俊的小誠也就顯得更加注目,國內很多姑娘都是他的粉絲,還想和他生猴子,國外姑娘更加熱情,主動投懷送抱的都有不少,但都被小誠拒絕了。
因為他要練童子功,他不能功虧一簣。
而且他對這些姑娘沒興趣,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歡什樣的姑娘,大概得看感覺吧?
當和露絲第一次見麵時,小誠就覺得自己的心跳有點快,眼睛也總是朝那姑娘身上瞥,小誠不知道自己這樣算不算一見鍾情,他就跑去問大哥。
小諾已經是國家的大寶貝,秘密科研項目的負責人,他的生活很平淡,每天都在實驗室,幾乎不和外人接觸,自然也不會交女朋友,不過他很享受這樣的生活,因為他根本沒想過結婚,更不會談戀愛。
女人太麻煩了!
他不想浪費時間。
耐著性子聽弟弟絮絮叨叨地說了一堆廢話,小諾終於不耐煩了,打斷問道:“你現在想不想見她?”
“想!”
小誠毫不猶豫點頭,昨晚他還夢到那姑娘了呢。
“你一見鍾情了,去追吧!”
小諾表情平淡,毫無起伏,小誠愣住了,繼而狂喜,興衝衝地就朝外跑,他要去找他的愛人了,大哥肯定不會錯。
不過,他很快就停下了,返回來傻乎乎地問:“哥,我還不知道她叫啥?住哪也不知道。”
“你不是在酒會上看到的嗎?問問主辦酒會的人!”
小諾不耐煩地出主意,浪費他半個小時。
“對哦,哥,還有個事。”小誠沒走,欲言又止。
“有屁快放!”
小諾的耐心快耗光了,冷氣叟叟的,小誠趕緊問:“媽不讓我找外國媳婦,那姑娘是外國人,咋辦?”
“生米煮成熟飯,再結個果,媽總不能不要孫子!”
小誠眼睛放光,開心地跑了,他就知道大哥有辦法。
身後的小諾,將電腦之前打開的頁麵關掉,上麵隱約還能看到一排字——
喜歡一個姑娘時,會有什樣的症狀?
會時時刻刻地思念姑娘,一日不見如隔三秋!
小諾勾了勾嘴角,果斷關掉了頁麵,這種狗屁話,也就蠢弟弟會信,他要去做實驗了。
小誠很快就打聽到了露絲的信息,他的朋友都覺得他是癡心妄想,畢竟露絲家世好,自身還這優秀,小誠一個平平無奇的球員,哪來的膽子去追這一朵霸王花?
以前也有男人膽大包天,去露絲麵前套近乎,結果被露絲無情拒絕,還嘲諷了一通,將男人的尊嚴踩在地上踐踏,還撒了把辣椒粉。
之後,就再沒男人敢去追露絲了,主要是臉麵受不了,這姑娘毒舌還無情,沒有男人降得住。
而且露絲也公開說過,她不需要愛情,更不需要婚姻,公司就是她的老公。
俱樂部的人都不看好小誠,覺得他會被霸王花欺負得哭鼻子,還有人下了莊,賭小誠能堅持幾天。
第一天,小誠黯然回來,他去約露絲吃飯,露絲讓他滾。
第二天,小誠再約,露絲還讓他滾。
第三天,第四天,連續十天,他得到的回複都是滾,而且還不是露絲親口說的,是她的助理說的。
露絲的助理也是女人,和她一樣冷漠無情,說話比刀子還紮人。
小誠卻越挫越勇,因為他和哥哥打電話請教了,哥哥說,好女怕纏郎,讓他一定要堅持下去。
其實這句話,也是小諾在網上搜索到的,他本來想勸弟弟放棄,但顧及到蠢弟弟第一次喜歡上姑娘,他就浪費了一分鍾搜索了下,得出了這一句寶典,然後傳授給了小誠。
小誠奉為了聖旨,立刻就恢複了活力,跟打了雞血一樣,每天都會去露絲公司樓下等她,還捧一束紅玫瑰,因為他打聽到,露絲最喜歡紅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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