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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說說他們給了什報價?”趙宇問道。
球鞋代言是所有代言合同麵價值最高的一份,趙宇自然也很重視。
其他代言的金額可能還不到球鞋價格的零頭。
“耐克8年1.5億美金+簽名球鞋。”
“阿迪達斯6年1.2億美金+簽名球鞋。”
“安踏10年10億人民幣+簽名鞋,10年之後自動轉為終身合同。”
“安德瑪5年8000萬美金+簽名鞋,然後價值3000萬美金他們公司股票。”
“這四個報價是所有品牌商中最高的,其他品牌的暫時都可以先不考慮了。”
佩林卡大致給趙宇說了下球鞋廠商的報價。
聽到這些報價,趙宇陷入了沉思。
隻要是nba球員,都有專屬的球鞋品牌。
nba球員的球鞋合同分為三種:簽名鞋合同、現金合同和商品合同。
簽名鞋合同一般隻會開給nba最頂尖的大牌球星,如今聯盟隻有10名左右的球員擁有自己的簽名鞋。
這些簽名鞋合同的球鞋供應商需要每年向球員支付500萬美元至1500萬美元(取決於球員的各種因素)不等的基礎薪資以及各種激勵性的提成和獎金。
然後這些球員能在他們的球鞋和球衣銷售中抽走5%的版稅(這個比例可以通過談判決定的)。
除此之外,球員還能享受品牌商定額的商品補貼,這也決定了他們能獲得的免費產品的數量。
當超級明星簽下一份簽名鞋合同後,他們就會持續地與供應商溝通,商討簽名鞋的創意跟設計等等。
nba的頭牌球員比如勒布朗-詹姆斯或者科比,他們通常每年都會有多種款式的簽名鞋問世,這些簽名鞋的科技、價格以及發行量的比例都各不相同。
然後詹姆斯跟科比在球鞋代言那獲得收益是非常可觀的。
除了簽名鞋合同之外,現金合同有更多球員簽。
聯盟中大概有70到100名球員簽的是現金合同。
這些球員的合同金額也不相同,少則二三十萬美元,多則兩三百萬美元。
這些球員的知名度足以引起球鞋供應商的興趣,但他們認為這部分球員沒有足夠的市場號召力。
總的來說,球員的咖位越大,合同的敲定及談判就越複雜。
球鞋品牌商會要求明星球員給予品牌更多的回饋,以此來換取待遇豐厚的合同。
對於擁有簽名鞋的球星來說,公眾場合的曝光次數、廣告出鏡和休賽期的宣傳行程等安排事項都是需要付出的。
而對於簽下現金合同的角色球員來說就沒那複雜。
當然一些球員也拒絕簽訂現金合同,他們寧可成為球鞋市場的自由球員。
阿納斯是其中最出名的一個例子,在與阿迪達斯分道揚鑣後,阿納斯真正做到了“球鞋自由”,阿納斯穿的球鞋品牌不計其數。
除了簽名鞋合同跟現金合同之外,還有一個商品合同。
這也是nba大多數球員簽訂的合同,這意味著他們不會得到球鞋代言的報酬,但可以獲得一定額度的產品補助,這些球員一般是隊內的飲水機球員或者大個內線。
這些產品補助是以商店欠賬憑證的形式發放到個人,球員們可以在網上訂購任何想要的商品。
趙宇在nba的時間也不算短了,他對球鞋代言麵的門道也都打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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