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書生少年為詩?
對於皇長孫船上的學子來說似乎並不難,隻是對於這一船隻會讚花賞月的女子……
錦夭無奈地搖了搖頭,纖細而白皙手指旋轉著羊脂白玉色的官窯瓷器,低眸淺淺看著杯中散發著濃鬱果香的粉色桃汁。皇長孫出的題實乃刁鑽之至,詩詞隻能讚美不能詆毀,詆毀無異於成為眾矢之的。而讚美……一旦讚美得過了,難免有不切實際、輕浮之意;而讚美少了,貴女們的詩又必定淹沒於才華橫溢的學子所寫的詩,入不了少年郎的眼,得不到他們其中之人的青睞,那聘婷郡主此次隨同皇長孫一起出城舉辦的詩會也將毫無意義。
想來皇長孫是不樂意聘婷跟隨而來的,所以才如此“不上道”的出了個冷門題。
聘婷郡主此時也是無奈之至,她已經好話說盡跟皇兄認錯道歉了,他也同意自己跟著,孰料……
唉~
早知道就不去惹那什子楚楚了,反正她和錦堯哥哥的婚事早已經塵封作罷,她還吃個狗屁的成年老醋!
可事已至此,也隻能硬著頭皮繼續了,揮揮手,“春風春月,把筆墨發放下去!”
“是,郡主!”宮女聽令。
楚楚把玩著手上好的狼毫玉筆,一臉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同薑詩語幾個小聲說道:“你們倆說這是不是用正宗的狼毛做成的?”
筆身是上好的墨玉製成,淩楚楚在老爺子的書房並不少見,卻對毛筆頭尤為的感興趣。老爺子就常常感歎現代的粗製濫造,每每花大價錢購買的筆往往總是買櫝還珠,筆身比筆頭貴,而厚以重望的筆頭卻總也達不到理想中的標準。
哪怕老爺子富甲一方,也曾親自去過製造毛筆的工廠,可讓他引以為傲的筆仍是屈指可數,甚至比不上她手上這一支。
淩楚楚一手執廣袖,把筆尖放茶水中潤濕,捏成扁平型,便看見筆頭毛鋒透亮,顏色呈漂亮的淡黃色,絕不是現代的工藝所染色而成的,從這一點看不像是狼毛。
“狼毫狼毫,應該就是狼的毫毛做的吧,除非它叫別的什筆!”陳一涵一臉興奮的啃著雞爪,全然不在意周圍人怪異的目光,隨口回道。
你們懂什,儀態什的哪有美食重要!
陳一涵不屑地瞟了回去,隨即收到了一大片白眼回擊!
“普通的狼毫筆確實是用狼毛所製,但上品卻是由黃鼠狼尾尖上的毫毛做就而成,因此也叫作鼠須筆!”錦夭溫言解釋,明亮的眸子充盈著柔和的笑意,好似對著親妹妹一般的寵溺,無半點輕視。
難怪顏色不同!
淩楚楚一臉受教,回之以甜甜的笑,“多謝錦姐姐解惑!”
不愧是才冠滿京華的錦夭,到底不是她這偽古代淑女所能比的。
“楚楚可構思好了詩詞?”在場的貴女莫不是在奮筆直書、或冥思苦想,唯獨她的紙上潔白一片,錦夭不免問道。
淩楚楚將筆放回筆架上,想著哪一天得空了一定要去淘幾支好筆回現代去哄老爺子開心,“錦姐姐快莫笑話我了,別說寫詩寫詞,楚楚要是能背出兩首好詩我家嬤嬤都要高興得求神拜佛了!”
這一點確實不誇張,鄧媽媽可沒少逼著她做這事兒,偏偏她一刻也坐不住,能把繁體字認全就不錯了,導致鄧媽媽現在已經完全放棄了把她培養成一代淑女。
淩楚楚的直白逗樂了錦夭,“你呀,可一點兒也不像你的父親和兄長!”
想到那個一身正氣凜然的男子,錦夭的眸子不禁黯然了幾分,隻是她調整的很快,被掩蓋的很好,便是正同她說笑的淩楚楚也不曾發覺。
淩楚楚雙臂一攤,“所以我不受寵唄!”才被棄在鄉下這多年。
雖然從短暫的相處中知道楚凜風和楚宗衡並不像外界所表現的那般不在乎自己,反之,他們很愛原主,隻是不知道出於什原因不得不做出一副不受寵、被遺棄的假象!
別人家的家事錦夭不好多說,低頭抿了口桃汁,隨之轉移了話題,“每每宴會上的詩詞比賽總有一個魁首,而主家也早早準備好了彩頭,不知聘婷郡主此次準備的獎賞是什?”
說著,真的很好奇一樣,偏頭直往聘婷郡主那邊看去。
聘婷郡主剛好寫完一句自我感覺還不錯的詩句,抬頭思考下一句時,正對上錦夭投過去的視線,笑道:“錦姐姐在看什?”
“錦夭在猜郡主準備的彩頭!”
娉婷郡主舒展開冥思苦想的眉頭,說到彩頭立馬來了興致,“尋常我們的彩頭無外乎各種珠寶首飾,而這次……”
特意停頓了一下,看著滿船好奇的眼神,娉婷郡主滿意了,悠悠說道:“這次的彩頭是本郡主特意向皇爺爺求來的,此次魁首能得到皇爺爺親賜的鳳凰雲錦十匹!”
切!
還不是珠寶服飾之類的,淩楚楚眼一閉,歪在陳一涵肩上假寐,不感興趣!
“八年前,錦姐姐第一次奪得魁首時,皇後便是賜的鳳凰雲錦!”貴女們沸騰了。
鳳凰雲錦隻有皇後、太子妃,以及受了皇家特別殊榮的女子才能用,一般由皇後、太子妃賜給自己賞識、可能成為未來兒媳婦的女子……當時錦夭小小年紀名滿京華,得到的也不過區區半匹,還不夠做一套衣服。
而自從太子病逝,太子妃沒有多久也尾隨而去之後,能用鳳凰雲錦的人便隻有一國之母——皇後!
如今,皇家一次賜出十匹,那是不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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