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梁時月 第五百三十六章 夜遊

類別:未分類 作者:思夢語 本章:汴梁時月 第五百三十六章 夜遊

    「第五名,莫迪。」

    陸垚這句話一說出口,在場的便有諸多人不服,他們覺得莫迪采用這種手段存留到最後的時候,如果真的將他錄取成為最後的那五個人了,對其他的參賽者是不公平的。對於大家提出的抗議,陸垚始終就隻有一句話。

    「他能憑借這種手段和方法存活到最後的階段,是他的本事,我從來沒有說,這次比賽是正大光明的比拚武功,是你們覺得隻有這一種方法而已。」

    顯然,陸垚的這個說法並不能夠讓在場的參賽者們的認同,不過,陸垚對此也是一種無所謂的態度,他交代棠溪和折克行,在自己公布完結果後,也是直接遣散了在場除了那五個人之外的所有參賽者。在陣陣議論聲中,終於擂台邊上隻剩下了這五個參賽選手。

    自己的這一番言論,一定會成為汴梁城內百姓的談資。不過,陸垚對此倒是絲毫不在意。

    「我看現在時候也不早了,你們五個,先回去好好休息一下,等到晚上的時候,我帶你們夜遊汴梁,晚飯就在酒中仙吃吧,今天晚上一切的消費,都由我來買單,至於你們的第二輪比拚,等到後天的時候再舉行,到時候明天會有人來告訴你們怎安排,今天就好好放鬆一下吧。」

    在古代,蠟燭是一種奢侈品,對於大部分人來說並不常見。現代人可能已經習慣了各種人造光源,但在古代,人們隻能點蠟燭來照明,蠟燭的亮度比現代的電燈要差得多。事實上,古代的照明方式與現代相比差距更大,甚至比我們想象的還要糟糕。

    古代的蠟燭通常由蜂蠟、白蠟和動物油脂混合而成,燃燒不穩定、容易熔化、煙氣很重,動物油脂也會因為變質發出難聞的氣味。因此,古代人並不像我們想象中那樣依賴蠟燭照明。

    據著名化學家曾昭掄回憶,晚清以前平民在夜間需要照明,常常是點燃一根鬆枝或一條篾片來解決,而夜間使用蠟燭照明是非常罕見的。普通人家可能買不起蠟燭,尤其是在古代。

    據《宋史》記載,北宋名相寇準少年時富有奢侈,從未用過油燈,而是使用燭火。這表明,蠟燭在古代是富貴的象征。

    油燈是古代比較普遍的照明工具,可以調節亮度。使用較多的燃油和較粗的燈芯可以使油燈的亮度與蠟燭相當,但費用同樣昂貴。普通的油燈亮度較暗,如「一燈如豆」所描述的那樣。古代經常出現燈花落在書本上引起火災的事件,說明油燈有一定的風險。同時也說明古人看書時需要靠油燈,書本和眼睛離油燈很近。

    然而,油燈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承擔的費用。例如在《儒林外史》中,守財奴嚴監生臨死前伸出兩個手指表示不願死去,因為油燈點了兩莖燈草,他覺得費用太高了。另外,鑿壁偷光和囊螢映雪的典故也表明,古代油燈遠不如今天的蠟燭普及。

    在唐宋時期,禁城宮殿的道路上很少有燈光。當臣子在夜間被召見時,若能獲賜以燈光送歸,便會被視為無上恩寵。

    整個宋代隻有十個人曾經享受過這種待遇,其中最著名的是蘇東坡。一次夜間被太皇太後和哲宗召見時,臨走時命人用「禦前金蓮燭」送歸,這個故事傳為美談。

    在明代,紫禁城中出現了路燈。據《明宮史》記載:「路燈的底座是石頭,燈樓是銅,門壁用銅絲做成。每天晚上,內府庫監工會添油點燈,以便巡視關防。」然而,後來魏忠賢為了方便自己夜間出入,把這些路燈全部撤去。

    到了清代,除了皇帝、皇後和皇子的住所之外,紫禁城中不再設路燈。這讓官員們很困擾,上朝時通常隻能自己用小燈籠照明。

    在光緒初年的一個大雨之夜,有個筆帖式(文書)竟因天黑失足落入禦河而死。直到1888年,慈禧太後的寢宮安裝了李鴻章進貢的電燈,

    紫禁城才擺脫了漆黑一片的夜晚。

    在古代,平民百姓或許舍不得點燈燃燭,但經營酒樓茶肆的店家卻沒有這個壓力。以這些店家為核心,能形成一個相當壯觀的夜間市場——如果古代官府不去管製的話。

    在夜晚,官府最易失去對平民的控製,因為賭博、盜竊和陰謀造反等問題都會在此時浮出水麵。

    例如在唐宋時期,官員們發現各地經常有人夜聚曉散,形成「合黨連群」的群體,這讓他們感到很擔憂,因為這些人可能是食菜事魔(摩尼教,魔教)的信徒,需要抓起來治罪。

    因此,在中國古代的絕大多數時期,都實行了關於宵禁的法令:每到黃昏,城門關閉,各居民區也封閉起來,如非必要,不得在街上行走,否則就被視為「犯夜」,將會受到懲罰。

    對於犯夜者的處罰相當嚴厲,舉個與曹操相關的極端例子:他曾在擔任洛陽北部尉時,因為皇帝寵臣蹇碩的叔父觸犯了宵禁,就將他處以杖刑。盡管大多數犯夜者不會受到如此嚴厲的懲罰,但據《大清律》規定,通常會處以3050下的杖刑,拒捕者則會被杖打一百下。

    唐代的長安城是實行宵禁令的模範。長安城在規劃上將商業區(市)和住宅區(坊)嚴格分開,東西兩市的營業時間是正午到黃昏。在黃昏時分,長安的承天門會敲響四百下鼓聲,城門也會全部關閉。之後,城內的坊門也會關閉,行人也被禁止在夜間走動。在夜鼓和曉鼓之間,如果在街上行走就會被視為犯夜,違者會受到二十次笞打。這就是長安城夜晚街頭的景象,「六街鼓歇行人絕,九衢茫茫空有月」。

    如果不小心回來晚了怎辦呢?《太平廣記》中有這樣一個故事:天寶年間,布政坊居民張無是走在街上,夜鼓忽然停了,坊門也都關閉了,他隻好在橋下蹲了一整夜。

    在明清時期,宵禁製度仍然非常嚴格,清代北.平內城(大致是今天的二環以內)的每個胡同口都有柵欄,其中皇城內有116個,皇城外有1199個。每晚這些柵欄都會關閉,使得內城居民的夜生活變得非常困難。然而,這並不意味著中國古代的夜生活僅限於室內。事實上,在一些特定的場合下,人們仍然可以在夜晚外出。例如,唐宋時期的夜市和明清時期的燈會都是在晚上舉辦的。

    唐宋時期的夜市是一種獨特的夜生活形式,通常設立在廟會或集市之中。夜市的開放時間是從黃昏到深夜,這也是一些小販們賺取收入的重要時段。夜市上售賣的商品包括食品、手工藝品、玩具和書籍等等。人們可以在夜市上享受美食,購買禮物,也可以聚集在一起聽故事、看戲劇表演等。

    明清時期的燈會則是一種節日慶祝活動,通常在元宵節期間舉行。在燈會上,人們會在城市的廣場上點燃燈籠,展示各種各樣的藝術和手工藝品,包括糖畫、紙紮、燈彩等等。此外,人們還可以在燈會上觀賞戲劇表演、舞蹈和音樂表演等等,這些活動也會一直持續到深夜。

    雖然中國古代的宵禁製度對人們的夜生活產生了很大的限製,但人們仍然在特定的場合下享受著夜生活。這些夜生活形式豐富多彩,讓人們能夠在繁忙的白天之後放鬆身心,感受到生活的樂趣。

    如果想要繞過宵禁令,最簡單的方法是進入夜市區域並在那徹夜不歸,這樣就不會受到宵禁令的限製。一般來說,內城的宵禁比外城嚴格,而外城通常沒有人巡邏。因此,古代夜生活豐富的場所通常位於大城市的外城,例如北平的八大胡同、南京的秦淮河、杭州的北關、蘇州的閶門外等,或者幹脆就在城外。

    雖然唐代長安城的宵禁非常嚴格,但是這並不妨礙人們到特定的區域尋歡作樂。例如,平康就是主要的「紅燈區」。在盧照鄰的名詩《長安古意》中,有這樣的故事情節:一群遊

    俠少年在長安紅燈區尋歡作樂,繼而朝廷命官「執金吾」帶著大批隨從光顧,過了不久又有貴為將相的大人物蒞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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