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梁時月 第五百三十七章 約會

類別:未分類 作者:思夢語 本章:汴梁時月 第五百三十七章 約會

    和當下時代的自由戀愛不同,古人的戀愛和約會,從形式、過程和地點,都有很大差別。

    想要在古代談戀愛,時間很重要,先秦時期社會文化開放,青年男女想要約會受到的社會製約較少。不同的曆史時期,由於社會風氣的不同,想要約會所遇到的困難也各不相同。

    如果能夠生在先秦時期,那恭喜你,這個時期的民間風氣,比現在還開放,甚至很多地方還在流行走婚,所謂走婚,用現在的話說就是男女互相看對眼了就在一起,當做結婚了,等到互相看不順眼的時候,就一走了之,各奔東西。

    尤其開明的是,早期的走婚現象沒有男女之分,既有女孩走婚的,也有男孩走婚的,公平合理,沒有任何歧視女性的意味。

    當然,如果你實在不想主動出擊,懶得去找對象的話,也沒關係。國家每年都會在固定的日子,安排未婚男女來一場全國性的大相親活動,總能從中找到一個自己所喜歡的。

    《周禮》之中記載說:

    “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

    也就是說,在每年農曆二月的時候,草長鶯飛,未婚男女們就要集體出來找對象,相親。這一天互相看對眼了私奔的,不能阻止他們。

    更重要的是後麵一句:“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也就是說,這場在每年二月舉辦的全國性相親活動,不是自願的,而是國家強製執行的,你要是無緣無故的不去,那是要受到法律的審判的。

    現代適婚男女們總在抱怨父母催婚,這要是在周朝,妥妥的國家催婚,就問你壓力大不大!一想到周天子每天忙完國家大事後,還要操心臣民的婚事,估計再懶散的人,也得趕緊起來去找對象。

    所以說,如果生活在先秦時期,青年男女們想要約會,基本上沒有任何障礙,最大的障礙就是自己。萬一你不想去,國家還得專門催你去相親談戀愛。

    到了漢朝,隨著漢武帝和董仲舒兩人一拍即合,儒家思想成為中國文化的主流,社會風氣就逐漸發生轉變,這時的青年男女想要談戀愛,就不那自由了,尤其是對於女性來說。

    這個時候如果想要找個心儀的人談戀愛,就得充分發揮自己的智商。

    首先是因為隨著封建禮教的加強,女孩子到了適婚年齡後,能夠出門的次數變少了。這時如果你不想隨便找個表弟表哥近親結婚的話,那就得充分調動自己的智商,抓住一切機會明示暗示,百折不撓的尋找戀愛機會。

    除了文章開頭提到的“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這種初級暗示之外,更多的還得發揮主觀能動性,創造外出的機會,遇到良人時必須在短時間想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撩夫”套路。

    唐代詩人崔顥在《長幹曲》之中,就描繪了這一個聰敏機靈額適婚女青年形象。“君家何處住,妾住在橫塘。停船暫借問,或恐是同鄉。”

    短短的四句話,其中至少包含著好幾層戀愛套路。首先,“君家何處住,妾住在橫塘。”表明兩人相遇是偶然,在河中央,代表著雙方能夠搭話時間並不長,所以最重要的是先告訴他自己住在哪,給以後見麵留下機會。

    其次“停船暫借問,或恐是同鄉。”這句話可以說是這次搭訕的精髓。作為一個女孩子來說,雖然戀愛無罪,但畢竟有著社會風氣的影響,這直白的跟對方搭訕,顯得有一點不矜持,於是用“老鄉”來打掩護。其次,在消除掉對方的那一絲反感之後,“或恐是同鄉”不僅是暗中告訴對方咱兩是老鄉,有的聊。而且還可以成功的勾起對方好奇心:這是那家的姑娘,這好看還是我老鄉,以前怎沒見過呢?

    至此,這次短暫的搭訕宣告結束,如果對方也對自己有好感的話,那勢必會想辦法去打聽自己的下落,性格,再之後可能就是提親,訂婚,最終成功覓得良人。

    當然這是從最好的結果來考慮,但隻要是每一次碰到自己看上的人,都秉持著這種靈機一動,毫不氣餒的精神,一定能找到一個心儀的男神。但與先秦時期相比,到了秦漢隋唐時期,明顯青年男女想要談戀愛的困難增多了,這當然是因為古代封建禮教逐漸加強,人在其中越來越多的失去自我,被同化壓迫所造成的結果。

    如果不幸生在了明清時代,青年男女們想要談戀愛,最需要具備的條件就是要有一對好的父母。首先一點就是要有一定的經濟條件,當然這並不是說為了彩禮或者嫁妝之類的,所謂有情飲水飽,一旦男女雙方有了愛情,什嫁妝彩禮都是浮雲。

    但在擁有愛情之前,他們得有一個地方可以談戀愛,明目張膽的去大街上談肯定是不可以的,因為很可能會被當地的鄉紳以損害宗族名譽的名義拉去浸豬籠。

    古代男女談戀愛常去的小河邊也不可以,一來有點遠,這個時期的女孩一般都開始纏腳,走不了那遠的路,二來小河邊去一兩次還可以,天天去難免被別人發現。

    所以說,在明清時代想要談一場自由戀愛,就得必備特殊的戀愛場所。一般情況下這種戀愛場所都是後花園,明清之中經常用到的“才子佳人後花園”,並非是作者們太懶不願意換場景,而是實在無處可去。而要擁有一個後花園,自然就需要父母有一定的經濟實力,至少買的房子得帶著後花園,才能給女兒兒子談戀愛提供場所。

    男女之間約會,本身是件兩情相悅的美麗事情。在古代,由於男女大防等禮教的束縛,使得約會少了些坦然,多了些偷情的味道,這和現在的男女約會愛往僻靜處鑽,在性質上是兩碼事。但是,從兩性關係的“化學反應”來看,古代男女約會和今天的男女約會,其過程和細節卻大同小異,如同模擬實驗一般,一代一代地傳承了下來。

    許多文藝作品都是這樣記錄過程的:先是某才子在某次遊玩時邂逅了某佳人,一見鍾情,然後男方寫詩傳情,或用藏頭詩暗示約會時間和地點,再然後就是某佳人在深明大義的丫鬟的幫助下,成功地赴約,於是,一段才子佳人的俗套故事就此演繹開來。別看故事是俗了點,其中的約會方式卻被後來人不斷地重複使用,演變出了情書、短信、qq等不同的預約形式,承載著幾多血淚悲歡,記錄了幾多恩怨情仇。

    古代男女約會,對於女人來說,多出於對美好愛情的憧憬和追求,如果存在“偷”的成分的話,那,她們“偷”的是情,是愛。而對於男人而言,卻與性有著莫大的關聯,“明眸善睞,淩波微步,羅襪生塵,若飛若揚”,與如今的男人一樣,他們總要思慮著在什時間,采取什方式,才能進展到接吻、擁抱、直至發生性關係這一階段。也就是說,約會的具體細節,是由男人設計計劃並掌控安排的,他們所受的欲望糾葛和精神壓力的折磨,要遠遠大於女人。

    第一是選擇約會場所。今天的男人一旦希望與某個特定的女性約會,采取的方式通常是邀請她吃飯、喝茶或看電影以促成約會的實現。達到這一步驟並不難,隻要不是畏首畏尾或者自尊心過於清高的男性,都能在比較輕鬆的心境中達到目的。古代男人則不行,他們不敢將女人約到大庭廣眾的地方,更無電影可看,他們隻能尋找一個人跡罕至的所在偷偷摸摸進行約會。

    天的男人在女性應邀赴約兩三次共同進餐的過程中,便會產生撫摸、接觸女性身體的欲望,這叫談戀愛,先談而後愛。古代男人在第一次約會的時候,就會直截了當提出性要求,包括海誓山盟、私定婚嫁等,都預示著性的結合,因為他們之間的愛,不需要再談了,女人願意赴約,已經表明了一切。比如書生張拱與崔鶯鶯的約會,崔鶯鶯以身相許,白素貞與許仙的約會,卓文君與司馬相如的約會等等,均屬於此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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