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說儒》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郭沫若.. 本章:駁《說儒》

    一《說儒》的基礎建立在一個對比上

    胡適的《說儒》,初發表於《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四本第三分,後收入《論學近著》。他說儒本殷民族的奴性的宗教,到了孔子才“改變到剛毅進取的儒”。孔子的地位,就完全和耶穌基督一樣。他有一段文章,把孔子和耶穌對比,我且把它抄在下麵:

    猶太民族亡國後的預言,也曾期望一個民族英雄出來,“做萬民的君王和司令”(《以賽亞書》五五章四節),“使雅各眾複興,使以色列之中得保全的人民能歸回——這還是小事——還要作外邦人的光,推行我(耶和華)的救恩,直到地的盡頭”(同書四九章六節)。但到了後來,大衛的子孫出了一個耶穌,他的聰明仁愛得了民眾的推戴,民眾認他是古代先知預言的“彌賽亞”,稱他為“猶太人的王”。後來他被拘捕了,羅馬帝國的兵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他們跪在他麵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戲弄過了,他們帶他出去,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猶太人的王“使雅各眾複興,使以色列歸回”的夢想,就這樣吹散了。但那個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殉道者,死了又“複活”了:“好象一粒芥菜子,這原是種子最小的,等到長大起來,卻比各樣菜都大,且成了一株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他的枝上”,他真成了“外邦人的光,直到地的盡頭”。

    孔子的故事也很象這樣的。殷商民族亡國以後,也曾期望“武丁孫子”有一個無所不勝的“武王”起來,“大是承”,“肇域彼四海”。後來這個希望漸漸形成了一個“五百年必有王者興”的懸記,引起了宋襄公複興殷商的野心。這一次民族複興的運動失敗之後,那個偉大的民族仍舊把他們的希望繼續寄托在一個將興的聖王身上。果然,亡國後的第六世紀,起來了一個偉大的“學而不厭,誨人不倦”的聖人。這一個偉大的人不久就得著了許多人的崇敬,他們認他是他們所期待的聖人;就是和他不同族的魯國統治階級,也有人承認那個聖人將興的預言要應在這個人身上。和他接近的人,仰望他如同仰望日月一樣,相信他若得著機會,他一定能“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他自己也明白人們對他的期望,也以泰山梁木自待,自信“天生德於予”,自許要做文王周公的功業。到他臨死時,他還做夢“坐奠於兩楹之間”。他抱著“天下其孰能宗予”的遺憾死了,但他死了也“複活”了:“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他打破了殷周文化的藩籬,打通了殷周民族的畛域,把那含有部落性的“儒”抬高了,放大了,重新建立在六百年殷周民族共同生活的新基礎之上;他做了那中興的“儒”的不祧的宗主;他也成了“外邦人的光”。“聲名洋溢乎中國,施及蠻貊。舟車所至,人力所通,……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

    他的說法,基本就建立在這樣一個對比上。這是很成問題的。當然,為了要建立這個對比,他也有他的一些根據。我們現在就請來追究他的根據。

    二三年之喪並非殷製

    最主要的根據怕就是三年喪製的溯源吧。三年喪製本是儒家的特征,胡適往年是認為孔子的創製,據我所見到的也是這樣。但在《說儒》他卻改從了傅斯年說,以為這種製度本是殷人所舊有,殷滅於周,殷之遺民行之而周不行,下層社會行之而上層社會不行,故孔子說:“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論語·陽貨》)而孟子時的滕國父兄百官反對行此喪製時,說:“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孟子·滕文公上》)這個新說在求文獻的彼此相安,麵麵圓到上,誠然是美滿的發明,但可惜依然沒有證據。

    《尚書·無逸篇》說:“其在高宗,時舊勞於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陰三年不言。”這個故事大約就是唯一的證據了吧。但這個故事,在孔子的大門人子張已經就弄不明白,質問過他的老師。《論語·憲問篇》載有他們師徒間的問答:

    子張曰:“《書》雲:‘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

    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塚宰三年。”

    這段文字在《說儒》也是被征引了的,博士對此絲毫沒有懷疑,但我覺得我們的聖人似乎有點所答非所問。“諒陰”或“亮陰”(也有作“諒闇”或“梁闇”的)這兩個古怪的字眼,怎便可以解為守製呢?一個人要“三年不言”,不問在尋常的健康狀態下是否可能,即使說用堅強的意誌力可以控製得來,然而如在“古之人”或古之為人君者,在父母死時都有“三年不言”的“亮陰”期,那《無逸篇》所舉的殷王,有中宗、高宗、祖甲,應該是這三位殷王所同樣經曆過的通製。何以獨把這件事情係在了高宗項下呢?子張不解所謂,發出疑問,正是那位“堂堂乎張也”的識見過人的地方。可惜孔子的答案隻是一種獨斷式,對於問題實在並沒有解決到。而所謂“古之人皆然”的話,尤其是大有問題的。真正是“古之人皆然”嗎?在這兒卻要感謝時間的經過大有深惠於我們,我們三千年下的後人,卻得見了為孔子所未見的由地下發掘出的殷代的文獻。

    一癸未王卜貞:酒肜日自上甲至於多後,衣。亡它自尤。在四月,惟王二祀。(《殷虛書契》前編三卷二十七頁七片)

    二□□王卜貞:今由巫九咎,其酒肜日〔自上甲〕至於多後,衣。亡它在尤。在〔十月〕又二。王稽,曰大吉。惟王二祀。(同上三卷二十八頁一片)

    三癸巳王卜貞:旬亡尤。王稽,曰吉。在六月,甲午,肜甲。惟王三祀。(同上續編一卷二十三頁五片。)

    四癸酉王卜貞:旬亡尤。王稽,曰吉。在十月又一,甲戌,妹工典,其,惟王三祀。(同上一卷五頁一片)

    這些是由安陽小屯所出土的殷虛卜辭,由字體及辭例看來,是帝乙時代的紀錄。(時代規定的說明很長,在此從略,下麵將有略略談到的地方。)這麵還有少數的字不認識,但大體是明白的。請看這兒有什三年之喪的痕跡呢?第一第二兩例的“衣”是“五年而再殷祭”之殷,古人讀殷聲如衣,這是已成定論的,是一種合祭。兩例都同在“王二祀”,即王即位後的第二年,一在四月,一在十二月。僅隔七八月便行了兩次殷祭,已經和禮家所說的殷祭年限大有不同;而在王即位後的第二年,為王者已經在自行貞卜,自行稽疑,自行主祭。古者祭祀侑神必有酒肉樂舞,王不用說是親預其事了。這何嚐是“三年不言”,“三年不為禮”,“三年不為樂”?何嚐是“百官總己以聽於塚宰”,作三年的木偶呢?

    第三第四兩例也是同樣。那是在王的即位後第三年,一在六月,一在十一月,而王也在自行貞卜,自行稽疑,自行主祭。

    這些是祭祀的例子。此外,畋獵行幸之例雖然還沒有見到,但我相信一定是會有的,或者還藏在地下,或者已經出土而未見著錄。而且卜辭係年是稀罕的例子,畋獵行幸之例已見著錄者已經很多,雖然通未係年,但要說那麵絕對沒有王元祀、王二祀、王三祀時的貞卜,那是誰也不能夠的。

    殷代的金文不多,係著元、二、三祀的例子也還沒有見到。周代的是有的,也毫無三年喪製的痕跡。但那是事屬於周,在這兒就不便征引了。

    三高宗諒陰的新解釋

    根據上舉鐵證,我們可以斷言:殷代,就連王室都是沒有行三年之喪的。問題倒應該回頭去跟著二千多年前的子張再來問一遍:

    《書》雲:“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

    健康的人要“三年不言”,那實在是辦不到的事,但在某種病態上是有這個現象的。這種病態,在近代的醫學上稱之謂“不言症”(Aphasie),為例並不稀罕。據我看來,殷高宗實在是害了這種毛病的。所謂“諒陰”或“諒闇”大約就是這種病症的古名。陰同闇是假借為瘖,口不能言謂之瘖,闇與瘖同從音聲,陰與瘖同在侵部,《文選·思玄賦》,“經重瘖乎寂寞兮”,舊注:“瘖古陰字”,可見兩字後人都還通用。這幾個字的古音,如用羅馬字來音出,通是m,當然是可以通用的。亮和諒,雖然不好強解,大約也就是明確、真正的意思吧。那是說高宗的啞,並不是假裝的。得到了這樣的解釋,我相信比較起古時的“宅憂”、“倚廬”的那些解釋要正確得多。請拿《尚書》的本文來說吧。“其在高宗,時舊勞於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又)亮陰,三年不言”:是說高宗經曆了很多的艱苦,在未即位之前,曾在朝外與下民共同甘苦(大約是用兵在外吧);即了位之後,又患了真正的瘖啞症,不能夠說話,苦了三年。這樣解來,正是盡情盡理的。

    據上所述,可見把“諒陰三年”解為三年之喪,也不過如把“雨我公田”解為井田製之類而已。那自然是同樣的不可靠。本來孔子原是注重實據的人,他要談殷禮,曾痛感到宋國文獻之不足征。高宗的故事當然也是無多可考的,僅僅六個字,他要把它解成了“君薨,百官總己以聽塚宰三年”(《論語·憲問》),大約是由於他的“托古改製”的苦衷,加以淑世心切,又來一句“古之人皆然”的話,都不過如敝同鄉蘇東坡的“想當然耳”之類。知道得這一層,那“天下之通喪也”的那一句,也就盡可以不必拘泥了。如一定要與聖人圓個誑,我看也盡可以解為“古之天下”,或者來個懸記,說是“將來之天下”。好在《論語》本是孔子的徒子徒孫們的斷爛筆記,偶爾脫落幾個字是事有可能的。

    我要再來申說一下那“不言症”的病理。那種病症有兩種型:一種是“運動性不言症”(moto

    isbsp;Aphasie),一種是“感覺性不言症”(se

    so

    isbsp;Aphasie)。前者的腦中語識沒有失掉,隻是末梢的器官不能發言,有時甚至於連寫也不能寫,不過你同他講話他是明白的。後者是連腦中語識都失掉了,聽親人說話儼如聽外國語。德國話稱這種為Wo

    ttaubheit或Seele

    taubheit,譯出來是“言聾”或“魂聾”。兩種不言症都有種種輕重的程度,我在這兒不便寫醫學講義,隻好暫且從略。但其病源呢?據說是大腦皮質上的左側的言語中樞受了障礙。有時是有實質上的變化,如象腫瘍外傷等;有時卻也沒有,沒有的自然是容易好的。殷高宗的不言症,大約是沒有實質變化的一種,因為他是沒有受手術而自然痊愈了的,由這兒我們可以推想得到。

    殷高宗的“諒陰”既是不言症而非倚廬守製,那三年之喪乃殷製的唯一的根據便失掉了。

    〔追記〕殷高宗曾患不言症,卜辭中已有直接證明。武丁時卜辭每多“今夕王言”或“今夕王言”之卜,往時不明其意者,今已渙然冰釋。

    四論《周易》的製作時代

    胡適似乎很相信《周易》,《說儒》麵屢屢引到它。最有趣味的是他根據章太炎把《需》卦的那些卦爻辭來講儒,他說那兒所刻畫的是孔子以前的柔懦而圖口腹的儒者。孔子的出現是把這種儒道改革了的。有趣是有趣,可惜牽強得太不近情理,記得已經由江紹原把他駁斥了。但他除《需》卦而外也說到了其它,你看他說:

    我們試回想到前八世紀的正考父的《鼎銘》,回想到《周易》《謙》、《損》、《坎》、《巽》等等教人柔遜的卦爻辭,回想到曾子說的“昔者吾友嚐從事”的“犯而不校”,回想到《論語》討論的“以德報怨”的問題,——我們不能不承認這種柔遜謙卑的人生觀正是古來的正宗儒行。孔子早年也從這個正宗儒學淘煉出來,……後來孔子漸漸超過了這個正統遺風,建立了那剛毅弘大的新儒行,就自成一種新氣象。

    這兒的大前提中也把《周易》的《謙》、《損》、《坎》、《巽》等卦包含著。《周易》麵也有《乾》、《大壯》、《晉》、《益》、《革》、《震》等等積極的卦,為何落了選,都暫且不提。其實要把《周易》來做論據,還有一個先決問題橫亙著的,那便是《周易》的製作時代了。這層胡適也是見到了的,你看他說:“《周易》製作的時代已不可考了”,但回頭又下出一個“推測”,說“《易》的卦爻辭的製作大概在殷亡之後,殷民族受周民族的壓迫最甚的一二百年之中”,而斷定作者“是殷人”。這個“推測”和斷定,連邊際也沒有觸到。關於這,我在三年前已經用日本文寫過一篇《周易之製作時代》。發表在日本的《思想》雜誌上(一九三五年四月)。那文章早就由我自己譯成中文寄回國去,大約不久就可以問世了吧。

    我的見解,《易》的作者是臂子弓,作的時期是在戰國前半。詳細的論證已有專文,但在這兒不妨把一個重要的揭發寫出。

    中行告公,用圭。(《益》六三)

    中行告公,從。(《益》六四)

    朋亡,得尚(當)於中行。(《泰》九二)

    中行獨複。(《複》六四)

    莧陸夬夬,中行無咎。(《夬》九五)

    這些爻辭麵的“中行”,尤其前四項,無論怎樣看,都須得是人名或官名。這些爻辭麵應該包含有某種故事。想到了這一層,這鑰匙就落在我們手邊了。請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的傳文吧,那兒有這樣的話。

    晉侯作三行以禦狄。荀林父將中行,屠擊將右行,先蔑將左行。

    晉侯是晉襄公,“三行”之作是由他創始的。荀林父是最初的中行將,因而他便博得了“中行”的稱號,宣公十四年的傳文稱他為中行桓子。他的子孫,後來也就有了中行氏的一族。發現了這個典故,回頭去看那些爻辭,不是可以迎刃而解了嗎?尤其《泰》九二的“朋亡,得尚(當)於中行”,我看,那明明說的是文公七年先蔑奔秦的事。那年晉襄公死了,晉人先遣先蔑士會到秦國去迎接公子雍,以為襄公的後嗣。但到秦國派著兵把人送到令狐的時候,晉人卻變了卦,出其不意地給秦兵一個邀擊,把秦兵打敗了,弄得先蔑士會都不得不向秦國亡命。《左傳》上說:

    戊子,敗秦師於令狐,至於瓠首。己醜,先蔑奔秦,士會從之。先蔑之使也,荀林父止之曰:“夫人太子猶在而外求君,此必不行。子以疾辭,若何?不然,將及。攝卿以往,可也,何必子?同官為寮,吾嚐同寮,敢不盡心乎?”弗聽。為賦《板》之三章,又弗聽。及亡,荀伯盡送其帑及其器用財賄於秦,曰:“為同寮故也。”

    同寮亡命,豈不就是“朋亡”?“荀伯盡送其帑及其器用財賄於秦,”豈不就是“得當於中行”?亡與行是押著韻的。想來這簡單的兩句大約是當時的口碑,口碑流傳既久,往往會和那故事的母胎脫離而成為純粹的格言。編《周易》的人恐怕也隻是當成一些格言在采納的吧?因為“中行”兩個字與中庸同義,故爾一收便收到了五項。《周易》爻辭中象這樣明明白白地收入了春秋中葉的晉事,那年代也就可想而知了。要之,《周易》是後起的,事實上連孔子本人也沒有見過。《論語》上有“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的話,這是孔子和《易經》發生關係的唯一出處,但那個“易”字是有點蹊蹺的。據陸德明《音義》,“易”字《魯論》作“亦”,可見那原文本是“加我數年,五十以學,亦可以無大過矣”,是後世的《易》學家把它改了的。漢時《高彪碑》有“恬虛守約,五十以學”的兩句,正是根據的《魯論》。

    五論《正考父鼎銘》之不足據

    《正考父鼎銘》在《說儒》中也反反複複地見了四五次,不用說也是胡適所根據的重要資料之一,但不幸這個資料更加不可靠。我在四年前曾作過一篇《正考父鼎銘辨偽》,登在《東方雜誌》上。文章發表後,我自己卻尚未見到,原因是《東方雜誌》在日本是禁止輸入的,這倒不知道是為了什緣故。但那篇舊作也還有不周到的地方,我現在要把那辨偽工作,重新在這兒整理一次。

    《正考父鼎銘》不僅見於《左傳》昭公七年,同時在《史記》的《孔子世家》麵也有。現在且把那兩項文字來對比一下。

    〔《左傳》〕

    九月,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禮,乃講學之。苟能禮者,從之。及其將死也,召其大夫曰:“禮,人之幹也。無禮,無以立。

    吾聞將有達者曰孔丘,聖人之後也,而滅於宋。其祖弗父何以有宋而授厲公。及正考父,佐戴、武、宣,三命茲益共。故其《鼎銘》雲:‘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循牆而走,亦莫餘敢侮。饘於是,粥於是,以餬餘口。’其共也如是。

    臧孫紇有言曰:‘聖人有明德者,若不當世,其後必有達人。’今其將在孔丘乎?我若獲沒,必屬說與何忌於夫子,使事之,而學禮焉,以定其位。”

    故孟懿子與南宮敬叔師事仲尼。仲尼曰:“能補過者,君子也。”詩曰:“君子是則是效。”孟僖子可則效已矣。

    〔《史記》〕

    孔子年十七,魯大夫孟釐子病且死,戒其後嗣懿子曰:

    “孔丘,聖人之後,滅於宋。其祖弗父何,始有宋而嗣讓厲公。及正考父佐戴、武、宣公,三命茲益恭。故《鼎銘》雲:‘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循牆而走,亦莫敢餘侮。饘於是,粥於是,以餬餘口’其恭如是。

    吾聞‘聖人之後,雖不當世,必有達者’。今孔丘年少好禮,其達者歟?吾即沒,若必師之。”

    及釐子卒,懿子與魯人南宮敬叔往學禮焉。

    在一首一尾上有相當顯著的差異,尤其在開頭處。《史記索隱》的作者早就見到了這一點,他說:“昭七年《左傳》雲:‘孟僖子病不能相禮,乃講學之,及其將死,召大夫’雲雲,按謂‘病’者不能相禮為病,非疾困之謂也。至二十四年僖子卒,賈逵雲:‘仲尼時年三十五矣。’是此文誤也。”小司馬是以《史記》為“誤”,但在我看來覺得有點冤枉。太史公盡管冒失,怎會至於連一個“病”字都看不懂?而且他說“病且死”者,是說孟釐子病危有將死之虞而實未即死,特遺囑是那時候留下來的。如照《左傳》的說法,是到十七年後將死時的說話,到那時孟懿子已經成人,何以還要把他屬之於大夫?孔子已經是相當的“達人”,何以還要預言其將達?這些已經就有點毛病的,而那一首一尾的添加尤其著了痕跡。本來在春秋當時“相禮”的事是有儒者專業的,“不能相禮”並不足為“病”。孟僖子既“病”自己的“不能相禮”而教子弟師事孔子,許孔子為未來的達人,孔子也就稱讚孟僖子是能夠補過的“君子”。象這樣豈不是在互相標榜嗎?所以據我看來,我覺得《左傳》的文字顯然是劉歆玩的把戲,是他把《史記》的記載添改了一下,在編《左傳》時使用了的。然而就是《史記》的記載也依然有問題。《史記》中兩見正考父,另一處見於《宋世家》的後序,那說:“襄公之時修行仁義,欲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湯、高宗,殷所以興,作《商頌》。”但兩處的年代卻相隔了一百多年,這兒又是一個大縫隙。要彌補這個縫隙,須得從《詩》之今古文家說說起。

    原來《詩》說有三派,有《魯詩》、《韓詩》、《毛詩》。《魯》、《韓》先進,是今文家,《毛詩》後起,是古文家。司馬遷是采用《魯詩》說的;他那《商頌》的製作時代與作者說,自然是本諸《魯詩》。《史記集解》言:“《韓詩》,《商頌》章句亦美襄公。”又《後漢書·曹褒傳》注引《韓詩·薛君章句》說:“正考父孔子之先也,作《商頌》十二篇。”據此可見《韓詩》也認為《商頌》乃正考父所作,而正考父乃襄公時人。《魯》、《韓》兩家完全是一致的。獨於後起的《毛詩》卻生出了異議。《毛詩序》說:

    微子至於戴公,其間禮樂廢壞,有正考甫者得《商頌》十二篇於周之大師,以《那》為首。

    這卻把正考父認為戴公時人,而認《商頌》為商之遺詩。這異說自然也有根據,前者便是《左傳》的“及正考父,佐戴、武、宣”,後者則出自《國語》“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於周大師,以《那》為首”(《魯語》閔馬父言)。但這《左傳》和《國語》,其實是一套,同是經過劉歆玩過把戲的東西,而劉歆是古文家的宗主。說到這兒,我們總可以恍然大悟了吧。便是《左傳》昭七年文是劉歆的造作固不用說,便是《史記·孔子世家》中的關於正考父的那一段,明明也是經過劉歆竄改的。尤其是那鼎銘,我確實地找著了它的家婆屋。那文字的前半是剽竊《莊子》,後半是摹仿《檀弓》。

    正考父一命而傴,再命而僂,三命而俯,循牆而走。孰敢不軌?如而夫者一命而呂,再命而於車上舞,三命而名諸父。孰協唐、許?

    這是《莊子·列禦寇篇》上的一節,本是有韻的文章,是否莊子親筆雖不敢斷言,總得是先秦文字。看這敘正考父“三命茲益恭”的情形,本來是第三者的客觀描寫。而“孰敢不軌”一句也是第三者的批評。全節的大意是說象正考父那樣的謙恭,世間上誰還敢為不軌?但象那位尊駕(“如而夫”)的那樣高傲,誰還想媲美唐堯、許由?這是盡情盡理的。但這前半被劉歆剽竊去作為正考父的《鼎銘》,便成了正考父的自畫自讚,而把“孰敢不軌”改為“亦莫餘敢侮”,竟直倨傲到萬分了。還有呢,《莊子》的原文本是“一命而傴,再命而僂”。傴與僂,是“傴僂”這個聯綿字的析用。傴僂或作痀僂,又或作曲僂,今人言駝背也。此外,如車弓曰枸簍(見《方言》),地之隆起處曰歐(見《史記·滑稽列傳》),人苦作而弓背曰劬勞,又作拘錄或錄(見《荀子》),都是一語之轉,但都先傴而後僂。一落到劉歆手,卻變成了先僂而後傴。這分明是他的記憶絞了線。《左傳》是這樣,《史記》也是這樣,正足證明是出於一人之手。

    《鼎銘》的前半已經弄得那可笑,而後半也同樣的可笑。饘粥是今人所謂稀飯,但古人鑄鼎是以盛牲牢魚鱉,並不是拿來煮稀飯的。古之人“鍾鳴鼎食”比較起現在的奏軍樂而吃西餐,覺得還要神氣。自然,拿砂鍋煮稀飯,今之乞丐為之,古亦宜然。正考父既以“三朝元老”鑄鼎銘勳,而曰“饘於是,粥於是,以餬餘口”——我過的是和討口子一樣的生活,拿鼎來煮稀飯吃的呀!這豈不是一位假道學?口氣倒很有點張老之風,要說不是出於摹仿,我有點礙難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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