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Z先生的球衣是21號,是他最愛的NBA球星加內特(KG)的號碼。
就連他的網名K也是取自KG的名字。愛屋及烏,我也跟風收集過一陣KG的海報。
初三那年他生日,我想買一件KG簽名球衣送給他。
年少無知的時候不懂一件簽名球衣的價值,隻一門心思想把你想要的,我能給的,最好的,都給你。
2006年的時候,某寶還未普及。
我跑遍全市的實體店都沒有找到,後來才知道一件真正的簽名版球衣是多千金難求。
2014年,我們到波士頓留學,那是凱爾特人的主場。
終於可以去現場看一場真正的NBA比賽,但他最愛的KG已經從凱爾特人隊退役。
Z先生無不感慨,“如果我們早來幾年,就可以看到KG光輝時期。”
我說:“沒有如果,現在就是最好的時候。”
隨著整個青春的謝幕,遺憾總是有的。
有些人錯過了,還好有些人一直在。
10.
周六我們一起在老師家補習英語課,大家圍著一個方桌坐著。
老師突然說要男女搭檔做二人練習,把Z先生調到了我旁邊。
這兩個小時我拘束得連動下脖子都覺得僵硬,手肘有時候不小心碰到他,就像碰到了滾燙的鐵。
本就矮小的個頭在桌子前縮成了個包子。
下課後,他同行的男生看到落在後麵的我,十分識相地先走一步。他就放慢腳步等我追上來,也不說話。
我們倆默默走到校門口,發現兩人身上都沒有零錢坐車。
Z說你等等,自己走到校門口的小賣部買了瓶水找散了零錢。然後回來把水交到我手:“口渴了吧?”
我接過沒有喝,一路拿著,也沒有注意到Z偷偷咽下的口水。
後來才知道那天他身上的錢不夠,除了坐車隻夠買一瓶水。他把水讓給了我。
當時我們家並不住一個方向,他要坐3路車,而我是303路。但不知道是不是喜歡一個人會使人愚蠢,我當時堅信,不管坐幾路車都能回到家,所以我想和他坐同一趟車。
我們就這樣一起上了3路車。
公交車上一路也沒說太多話,我看著窗外的風景隻覺得比往日看到的都美。
偶爾發現他在用眼角偷瞄我,我裝作沒看見,心竊喜得要死。
我跟著他下了車以後,發現自己到了一個完全不知道東南西北的地方。
我們是個小城市,很多同學能把市每條路的位置如數家珍。但我從小就因為爸媽不願意我出去“鬼混”,而變成了一個走到自家小區門口都能迷路的主。
Z看我一臉迷茫的樣子,問我,“你家住哪?”
我報了個地址,他在腦中思索了一下。“這好像沒有到那的公交車啊。”
“那怎辦?”在這一類的生活瑣事上,我從來都是沒有主意的。
“你等等。”Z又跑開了。那時候我覺得他簡直就是哆啦A夢,不管碰到什大麻煩小麻煩,他都可以解決。
他跑回家一趟,拿了錢。出來到路邊幫我叫了一輛的士。跟司機說了地址,還替我付了錢。
“我有錢……”我怯怯地跟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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