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思斯和秦三苗在婚慶公司的安排下,木偶似的走來走去,來到婚禮宴會廳樓上的酒店房間。
房間布置成新房的樣子。紅彤彤一片。
現在北方辦婚禮普遍都這做,省去拉著賓客看新房的環節,直接在酒店房間拍婚禮視頻。
婚慶公司還很敬業地往牆上掛了王思斯跟連徵的婚紗照。
有人無意間瞥到牆上的相片,定睛又看看王思斯身邊的秦三苗,心想這新郎怎變帥了?五官上都是帥哥,但是氣質卻完全不一樣了。
王思斯心越來越平靜。
從最初的惶恐,痛苦,無措,絕望,到現在的心如止水。
反正都已經這樣了,還有什好怕的?
她想不出世界上還有什境況,能比她現在的所處的更糟糕。
這時,江星月匆匆奔進來,穿著iuiu衣領亮閃閃的禮服,漂亮臉蛋上罕見地露出驚慌的神色。
她穿著恨高的紅底細跟鞋,卻是跑上來的。
“思斯……”江星月深深地看向王思斯,滿懷同情地握住她的手臂,“我……我在樓下看到叔叔阿姨了……”
此時王思斯和秦三苗正在擺拍吃喜麵。
王思斯端著麵碗,挑了幾根正要喂給秦三苗,一聽父母來了,手一抖,一碗麵就扣在了秦三苗大腿上。
秦三苗無聲地跳起來,狠狠瞪了王思斯一眼,衝進了洗手間。
王思斯完全沒有留意到他的表情。
她徹底懵了。
現在,她終於知道,比方才那境況更糟糕的是什。
她可以無視所有賓客,像皇帝的新衣那樣騙自己,騙別人,就算每個人心都知道怎回事,隻要沒人當眾拆穿就行。
可是麵對自己的父母,她還能怎演下去呢?
父母一直反對她跟連徵在一起。
父親總莫欺少年窮,他們反對也不是因為連徵家條件不好。他們從沒想過要讓王思斯嫁個有錢人。
高攀的日子未必好過,低就也是一樣。
他們希望王思斯快樂。自由就是快樂。
但是連徵最大的問題,就是他不自由。
他跟原生家庭的羈絆太深了。連家父母不懂得尊重兒子的獨立性,他也學不會撇開父母獨立生活。
王思斯的父親早就看透了這一點。
“思斯,思斯……怎辦啊?”江星月見她愣神,急忙又抓住她的胳膊晃了晃,“現在是生死關頭,你可要挺住啊!”
王思斯任她搖晃著,並沒有淚水落下來。
眼淚好像一夜之間流盡了。
她覺得她這輩子再也不會哭了。
哭有什用。
“別怕。”王思斯聲音微顫,但卻十分低沉,反過來安慰江星月,“親愛的,你去把我父母帶過來吧。”
“你想好了?坦白從寬?……沒有別的辦法了嗎?叔叔那暴脾氣,當眾教訓你怎辦?”江星月真心為好友考慮,眼珠兒一抓,“要不我去把他們騙走吧?就你婚禮改地方了!”
“沒事。”王思斯臉色煞白,“紙包不住火,瞞不住的。你把他們帶來吧,我有辦法。”
江星月將信將疑,但還是點了點頭,依言去了。心卻想,王思斯向來沒主意,能有什辦法啊?大概是抱著母親痛哭一場,或者撲通一下給她爸跪下吧。
……
秦三苗從洗手間回來,一張俊臉冷若冰霜,一肚子火,幸好方才那碗麵不是很燙,否則燙壞了……哼,王思斯拿什賠給他。
秦三苗摔上衛生間的門,狠狠瞪了王思斯一眼。
可是,當他看見她的臉,卻不由愣了一下,又多看了一眼。
不知為什,此時此刻,她臉上有種堅毅的神情,跟她往常那副懦弱又欠揍的樣子很不一樣。
“你們都出去吧。”王思斯掃視整個房間,眼神淡淡的。
原來當一個人完全冷靜下來的時候就會有氣場,“新郎留下。”
圍觀群眾們怔了怔,魚貫而出。
王思斯的目光落在秦三苗臉上。
“這事兒還是算了吧。”她的聲音聽不出任何悲喜,“不用你演新郎了。”
“……啥?”秦三苗有點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錢不用退了。買賣不成仁義在,我還是很感謝你的。”
王思斯完,提著婚紗從床上跳起來,赤腳站在地上,四下看了看,“你看到她們把鞋子藏哪兒了嗎?”
伴娘把婚鞋藏起來給新郎找,是北方婚禮慣用的環節,婚慶公司拍視頻要用到,如果不玩這個他們簡直不知道該拍什。
“你要去哪兒啊?怎忽然變得很奇怪?”
秦三苗眼尖,瞥見1寸高的水晶鞋在窗簾後頭,走過去拿在手,“你穿這個能走路嗎?”
“給我穿上!”王思斯提著婚紗,坐在床邊,把白皙的雙腳伸向秦三苗。
秦三苗一愣,他長這大,還沒給女生穿過鞋。
“快點兒啊!”王思斯有些不耐煩,輕輕踢了他一腳,“我趕時間呢!”
鬼使神差的,秦三苗竟沒再什,而是順從地單膝蹲地,仔細地幫王思斯穿好水晶鞋。
“你的新郎回來了?”秦三苗以為是正主回心轉意了,所以自己這個冒牌的才可以退下,“恭喜你啊。不管怎,他既然回來了,就別問為什,好好在一起吧。”
畢竟今是她的大日子。一個女人的婚禮,這輩子能有幾次?因此秦三苗還是滿懷善意。
“他就算是回來,我也不會要了。”王思斯已經打定主意,眼睛像飄過了雪,冰冷而模糊,“我不會再逃避了。我要趁今,徹底解決這件事,並且跟我的父母和解。”
也許是秦三苗方才那兩句軟話,讓王思斯生出一種信任感,況且她現在沒有別人,孤軍奮戰。
王思斯攥住他的手。
她的手在微微發顫。
“你知道嗎,我從就是個害怕站在人群中央的人。我站在講台上話會緊張,也從來不喜歡拋頭露麵……我本來連婚禮都不想辦,想旅行結婚就算了,但是連徵要給我一個儀式,我隻要躲在他身後就好……”
看得出,她在害怕。可是她的眼神又那平靜。
一個女孩兒,被逼到這個份上,也真是不容易。
幾乎是下意識的,秦三苗回握住她的手。
……像是得到了一點力量。
王思斯的情緒平複了許多,不再是虛張聲勢,而是從內心深處湧現了一些勇氣,“吃完飯再走吧,這應該是你參加過的,最獨特的婚禮。”
王思斯拍了拍秦三苗的手背,提起婚紗站起身,踩著1寸的水晶鞋,健步如飛地走出房間。
……
婚禮現場很亂。
宴會廳出沒著不同年齡段和各個階層的賓客。
徐雪嬌和陳楷兩口子在現場幫忙招呼老同學。江星月陪著王思斯的父母,一路插科打諢,心為她著急,可是也想不出更好的辦法。
除了沒有新郎,這婚禮上的一切都有條不紊。
王思斯穿著婚紗,獨自出現在宴會廳大門口。
司儀看一眼手表,大步朝她走來,皺了皺眉,壓低聲音,“新郎呢?怎還不就位?剛才我還看見他呢!”
司儀左右看看,沒瞧見方才那個帥新郎,不由有些不耐煩,“再拖,吉時可就要過了!”
“什吉時不吉時的,是你著急要趕下一場吧。”王思斯一臉生無可戀,一把搶過司儀手的話筒。
“你走吧,這兒沒你的事了。”
司儀懵了。
“沒我事兒了?哎,你還真別跟我較勁,今沒有我,我看你怎收場!”
這司儀當這久,還沒見過婚禮當敢跟他叫板對著幹的新娘,沒好氣地,“你趕緊把新郎找來,不然我可真走了!”
他以為王思斯是氣話,伸出手去想把話筒搶回來。
王思斯手往懷一躲,順勢轉身走了,“我的婚禮不需要新郎。也不需要司儀。你走吧,錢不用退。”
……她很久沒這大方了吧。錢啊,這些都是錢。無論是給秦三苗的還是給司儀婚慶的,眼睜睜地都扔掉了。
……就像他和她之間的一切。好像做了一場夢。那愛情憑空產生,憑空消失,最後眼睜睜地不見了,卻無能為力。
王思斯一手提著婚紗,一手拿著話筒,踏上舞台,一步一步往婚宴正中走去。
……
林盡染在“夜宵”葉笑的陪同下邁出電梯,被平民婚禮現場的嘈雜程度微微震驚了一下。
現場亂糟糟的,有孩子跑來跑去,跟他慣常參加的那種貴族式的草坪婚禮,氛圍完全不同。
“夜宵”穿了一件黑色克羅心的衛衣,褲子上印著正反字母“p”的水晶亮片,鞋是限量版最新款的椰子鞋,可是他這身裝備在這卻沒人認識,也並沒有人因此多看他一眼。
“夜宵”有點兒沮喪。
林盡染穿的正式些,灰色休閑西裝和米色長褲,既顯示了應有的尊重,又沒有很隆重。他從到大已經習慣無懈可擊,總是在細節上機關算盡,就算出門去趟超市,也必須打扮得體。
這時一個孩捧著一杯可樂跑過,一頭撞在林盡染的大長腿上……
整整一紙杯的可樂都灑在了他褲子上。
林盡染有點兒懵。
“夜宵”反應快,急忙找來紙巾,胡亂往林盡染褲子上捂。
“你這崽子,怎不看路?”
“夜宵”咬牙切齒,出手卻也不敢重,輕輕給了那孩一腦勺。
那孩皮膚有點兒黑,朝他齜牙扮了個鬼臉,轉身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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