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席的旁邊。
樂劍和計春春等人的父母對視了一眼,不約而同的將目光放在了他們聘請的律師身上。
他們找的律師……
正是律政先鋒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隻不過……
不知為何,那個叫王大錘的律師雖然接下了他們的桉子,但卻沒有親自代理。
而是交給了手下的律師。
似乎……
對他們有些害怕,根本不想挨著他們。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對於對方公訴人控訴的內容,我方有兩點不敢苟同。”
而他們旁邊的律師也隨之站了出來,沉聲開口:“第一,我方的五個當事人,年紀都在十二歲十三歲之間,未滿十四歲,屬於限製行為責任人。”
“她們的年齡以及閱曆,並不足以對世界有完整的認知,尚處於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的塑造階段。”
“她們誤入歧途,對孫洛靈造成了身心上的傷害,我深感抱歉,在這對受害人的家屬致以誠摯的道歉和懺悔。”
說著。
他轉過身,看向了孫海,深深鞠了一躬。
但……
孫海卻並不領情,直接冷哼了一聲。
看都沒看他一眼。
而這名律師苦笑了一聲,接著說道:“我方也不想悲劇發生,但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了,我方認為,對於這些走上歧途的孩子們……是不是能多一分寬容?”
“她們的未來還很年輕,之所以犯罪,是處於心智不成熟,年少輕狂。”
“未成年人保護法設立之初,其實也是為了保護這些青少年的身心,保障他們在良好的教育環境下健康成長。”
“因此,我方認為判刑對其懲罰過重,應當將其移送到少管所,接受相應的懲罰。”
“第二點,公訴人剛才所說的行為,有一點失當之處。”
“我方當事人雖然錄製了視頻,但並非是故意發送到各個群聊的,而是失誤的情況下,才將視頻傳播了出去,其動機並非是故意羞辱受害人。”
“懇請審判長和陪審員們詳查。”
說完了自己的答辯後。
這名律師再次向孫海深深鞠了一躬,然後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律師席。
而孫海……
卻被他的這個辯護角度給氣炸了。
少管所!
這個地方他以前可能不熟悉,但這兩天和青嵐交流之後,也多少了解到了一些。
在國內。
有兩個極為寬鬆的監獄,一個是少管所,一個是老年監獄。
基本上不能稱之為監獄。
並不會起到身體和心理上的改造效果,甚至可以說是去度假的。
老年監獄沒有過重的工作。
而少管所……
更是沒有體力活,基本上和學校差不多,隻不過管的嚴厲一些。
每天的主要活動就是讀書,接受思想上的改造。
畢竟……
不管在哪,都不可能使用童工。
對方提出這一點。
擺明了是想幫助這五個小惡魔擺脫罪責!
“冬——”
正在此時。
審判長敲響了法槌,沉聲道:“經雙方陳述與答辯,本庭現在總結一下本桉爭議焦點所在。”
“公訴人認為被告人的行為影響極其惡劣,應當判處**,而被告方則認為他們的行為應當依法減輕處罰,交予交管所。”
“接下來,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緊接著。
庭審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十分有效率的進行著。
直接進入了下一步的舉證、質證階段。
公訴人率先站了出來,列舉出了樂依柔、計春春等人所犯的種種犯罪證據。
諸如孫洛靈的輕傷鑒定證明,殘疾證明,錄音錄像證明,監控證明,同學口供等等。
這些證據……
已經組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可以從各個角度左證他們的犯罪行為。
幾乎是無可抵賴。
除此之外,公訴人還額外列舉了她們五人在校期間的其他惡劣事跡。
比如說成群結隊,將一名男生打出了腦震蕩,事後雙方私聊,賠了一筆錢。
放學的時候,經常敲詐、威脅同學,要求別人上交生活費。
這些事情……
有認證和物證,以及學校的監控可以證明。
“從上麵我們可以看出,樂依柔、計春春等五人在學校內組織黑惡犯罪係列行為,對受害者造成了身心上的迫害,已經涉嫌了嚴重違規違紀,違反了我國相應法律。”
公訴人深吸了一口氣,沉聲控訴道:“對她們而言,普通的懲罰,並不足以起到警醒和改造效果。”
其實。
在接到桉子後,他們檢察院就對此桉進行了開會商討。
最終。
大多數的人還是認為,該破例的時候就應當破例。
這種校園犯罪事件……
若是不懲治,未來將屢禁不絕。
樂依柔、計春春等人,根本不會意識到她們的錯誤,反而會變本加厲。
繼續欺負其他的學生們。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確是保護未成年人的,但那些被欺負的學生同樣是未成年人。
他們受到了身體和心理上的迫害,同樣有資格去追究這些施暴者的責任。
“審判長,對方公訴人。”
律師席上。
這名律師再次站了出來,圍繞自己的觀點接著闡述:“剛才的證據,有一點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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