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律師,你倒是說句話啊。”
一旁的樂劍見狀,滿臉焦急的催促了起來。
在他眼。
公訴人說了一大堆,對著他女兒進行了輪番控訴。
可己方律師……
卻突然變成了啞巴,一言不發。
讓他十分不滿。
他花錢。
是為了勝訴的,而不是在這當木頭人被罵的。
“這個點……爭不贏了。”
這名律師回過頭,瞥了眼被告席上滿臉無辜的樂依柔等人。
無望地搖了搖頭。
原本。
他的論點和證據都是比較充分的,還有法律上的依據作為支撐。
可是……
誰也沒想到,樂依柔幾人在執法記錄儀中的表現如此囂張。
要知道。
任何庭審的最終結果,都是出自於合議庭。
而他們審判……
自然會受到各方麵的影響,比如說被告人慣有的行為方式、態度等等。
五人霸淩了孫洛靈之後,依舊如此囂張。
毫無疑問。
在進行動機判定的時候,大概率會將她們轉發到其他群聊的行為定性為主動故意。
法律上所說的主動故意,從來不是由個人講述的。
而是通過邏輯推理,結合事實,以及慣有行為推定出來的。
“那……那那我女兒……”
樂劍和其他幾個中年人聞言,都變得緊張了起來。
死死盯著律師。
“看下一場吧。”
律師輕歎了一口氣,搖頭說道。
動機上的爭論,基本宣告失敗了。
對方提出的這些證據,完全擊敗了他提出的主張。
要想幫助當事人爭取到最大利益,進行減刑,就隻能看接下來的自由辯論環節了。
“冬——”
與此同時。
法庭上。
審判長敲響了法槌,鄭重詢問雙方:“你們還有沒有新的證據需要提交的?”
在確認雙方都沒有新的證據後。
庭審進入了最激烈,觀賞性也最強的階段。
公訴人接著站出來。
開始反駁被告方的少管所懲罰申請,怒斥道:“我院認為,樂依柔、計春春等五人雖然年紀較輕,但在行動和認知態度上,都對法律置若罔聞,沒有絲毫敬畏之心。”
“其在校期間,多次結夥,對其他同學進行金錢、身體、人格尊嚴上的剝削和霸淩,屢教不改,肆無忌憚。”
“此次更是對受害人孫洛靈造成了身心上的雙重打擊,社會影響極為惡劣,諸多學生家長也向我院發來了聯名申請,要求對其嚴懲。”
其實。
這個桉子的關注人數非常多。
尤其是該中學的那些父母們。
在知道了孫洛靈的情況後,他們都害怕孫洛靈的事情在他們的孩子身上重演。
因此。
特地發起了聯名申請,送到了他們檢察院。
請求重點懲治樂依柔等人。
“此外,根據刑法,少管所針對的是年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
這名公訴人停頓了片刻,接著說道:“這條規定設定之初,考慮的是十四歲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此桉社會影響極大,犯罪情節十分惡劣,導致了他人精神失常。”
“我們認為,應當予以破例,判處相應的刑罰,以彰顯法律的神聖莊嚴!”
被告席上。
樂依柔五人一直低著頭,緊咬著下唇。
一副十分委屈和無辜的樣子。
仿佛……
她們才是受害者一般。
“我不認同!”
而在公訴人發言完畢後,律師還沒開口,樂劍卻忍不住了。
盯著對方公訴人,開口辯駁道:“法律都規定了不滿十四歲的人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憑什輪到我們女兒身上就需要承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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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講究公平公正的嗎?”
“我女兒是做錯了事,但她已經知道錯了,我們也給受害者賠償了,如果他們需要的話,我們願意繼續提供賠償。”
“她們還是個孩子,我們就不能多一點寬容嗎?”
他的情緒非常激動。
唾沫星子都要噴濺出來了。
聲音也沒有控製住,嗓門越來越大。
而他話音未落。
公訴人旁邊的孫海便紅著眼,怒視著他:“孩子?我女兒難道就不是個孩子了嗎?”
“她才十三歲,她有什錯?憑什要在學校被人這欺負?”
“你們知道她的身上,有多少傷痕嗎?”
“她是去讀書,不是去打仗!”
“在這個年紀,她應該抱著課本,在學校努力學習,為自己的將來而奮鬥!”
“可現在的她……”
說到這,他的聲音有些哽咽:“她連父母都不認識了,動不動就自殘,沒有人在旁邊看著我都擔心她自殺……”
想起女兒。
他便氣不打一處來,伸出手指著被告席的五人。
就是這幾個外表看起來天真無邪的小女孩,害的他女兒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至於樂劍等人口中所說的賠償……
簡直是對他一個父親的侮辱!
“請受害人的監護人控製下自己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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