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卡市五十二街四十六號。”派厄斯默念著紙條上的地址,仔細看了看麵前這扇房門的門牌號,沒錯,就是這了,這就是紙條上的聯係人戴蒙a8226格林的家。他下意識地拂了拂頭發,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後按響了門鈴。
開門的是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男人,穿戴整潔,有一張清和沉靜的臉龐,神色和藹,態度認真,給人一種可以信賴的感覺。派厄斯目不轉睛地盯著對方,腦子對這張臉毫無印象,他努力思索,卻怎也想不起此人跟自己到底有什關係。
那人看見他先是愣了一下,緊接著高興地叫了起來:“是你!你終於來了,我一直在等你。”
“你是……戴蒙a8226格林?”派厄斯遲疑地問。
“當然是我,怎,不認得我了?”戴蒙開玩笑地說,充滿笑意的眼睛溫和地望著他。
“我……”派厄斯一時不知道該如何解釋。
“快請進,進來再說。”戴蒙攬著他的肩膀向屋走去,一邊走一邊打量他,“一星期沒見,你好象有了些變化。”
“什變化?”
“似乎……變得更年輕了,我不知道,也許是衣服的原因。”戴蒙望著他身上的體恤衫和牛仔褲,“你以前的穿著顯得比較成熟,今天看起來……象個稚嫩的高中生。”
“是嗎?”派厄斯不自在地聳了聳肩。
兩人在廳的沙發上坐了下來。
“你……”派厄斯思忖著該如何開口詢問,“你是不是我的……我是說,我們倆是什關係?”
“什?”戴蒙吃了一驚,“為什這樣問?你不記得了?”
派厄斯見他表情驚訝,心中立即否定了自己原來的想法,這人肯定不是他的家人或者親戚,因為如果自己真的有什經常性的失憶症,家人應該早就了解。他思考了幾秒鍾,謹慎地說:“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我出了點車禍,撞傷了頭,暫時失去了記憶,以前的事我都不記得了。”
“天哪,你沒事吧?嚴不嚴重?”戴蒙的神情看上去十分擔憂。
“沒事沒事,醫生已經檢查過了,說是腦部受到了撞擊,引起暫時性失憶,不過不算嚴重,過段時間就會恢複,不用擔心。”
“那就好。”戴蒙鬆了口氣,有些愧疚地說:“真對不起,你在我和我兒子生命垂危的時候救了我們,而你出事的時候,我卻沒有幫上什忙。”
“我救過你們?”派厄斯驚奇地問。
“是的,你是我們的救命恩人。”戴蒙用感激的目光看著他。“大約半年前,我開車帶兒子去郊外遊玩,在回來的路上,我突然看到前麵有一片亮得刺眼的光芒掠過,然後不知怎的,車子就失去了控製,翻落到路邊的懸崖下。當時,我的意識還比較清醒,但我發現躺在身邊的兒子卻好象沒有了呼吸和心跳,我又急又痛,這時我看見了你。我記得,我在暈過去之前緊緊抓著你的手,不停地對你說”救救我兒子”,然後就失去了知覺。後來,我在醫院醒過來才知道,果然是你將我們送進醫院救了我們,最不可思議的是,不知道你用什方法救了我兒子,醫生說我兒子送進醫院時身體並無大礙,隻受了點皮外傷,這太讓我驚喜了,你知道,出事時我幾乎認為我兒子已經沒命了,沒想到他卻活得好好的,不管你對他做了什,我都萬分地感激你,真的,由衷地感激!”
派厄斯怔怔地聽著,這段經曆在他的腦海沒留下一絲一毫的痕跡,他就象在聽一個跟自己毫不相幹的人的故事。他發了好一會兒愣,才開口問道:“後來呢?”
“後來我們成為了朋友,坦白說,這很不容易,我是說,其實我是個不善於交際、不擅長交朋友的人,我不輕易相信任何人。剛開始,我對你隻有感激之情,隻想著有機會一定要報答你,還你的人情,但是漸漸的,我發現你是個相當有趣的人,你知識豐富,見識不凡,我打從心底欣賞你,喜歡你,我很難想象,象你這年輕的小夥子,怎會懂得那多?派厄斯,我覺得你不是一般人,你知道嗎?”戴蒙說得甚是誠懇。
“那,我有向你提到過我的家人嗎?”
“我曾經問過你一次,你隻說你是個孤兒,便岔開了話題,我想也許你有一段不願提及的經曆,所以從此我也就不再問了。事實上,你很少談到你自己的私事,我甚至到現在都不知道你是幹什的。”
“我們上次見麵是什時候?我有沒有跟你說過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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