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銀監局調查組的人已經強行開始調查了?”
“你個廢物!連半小時都沒拖住!廢物!”
範海天怒罵一通,隨後氣衝衝的掛斷電話,坐在地上“吭哧吭哧”的喘著粗氣。
孟宇坐在床上,也是心亂如麻,正捧著手機在上網搜索著什。
“挪用三千萬公款要判多少年?”
“挪用公款後不歸還會怎樣?”
“挪用公款給別人,別人會判刑嗎?”
“……”
越查越心驚。
原來挪用公款罪判刑這重!
以三千萬的數額,至少都要十年**,甚至可能突破二十年!
而且有些回答還顯示,挪用公款給別人使用,這個使用人也可能會成立犯罪!
也就是說,孟宇很可能因此而獲刑。
關鍵就在於,他是否知道那三千萬是挪用的公款。
如果明知是公款而讓別人挪用,或者接受這筆錢,那自然是有罪的。
可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使用者在用款時知道這筆款項是公款,那這就隻是一次普通的民間借貸事件。
我隻是跟姐夫借錢而已,誰知道他會去挪用公款?
這種情形當然不成立犯罪。
看到這些後,孟宇連忙衝著範海天說道:“姐夫,如果你被抓了,警察審訊的時候,你可千萬別賣了我!你就說……就說我隻是單純的跟你借錢,你是因為拿不出這多錢,才會去挪用公款,反正千萬別說我知情就行!”
聽到這話,範海天難以置信的看向他:“你說什?你他媽還有良心嗎?都這個時候了你不想著趕緊把錢還回來,就隻顧著自己?”
“我隻是不想坐牢我有什錯!”
孟宇梗著脖子,理直氣壯的喊了一句。
但在範海天的注視下,還是有些心虛的低下了頭。
“孟宇我告訴你,最好收起你那點小心思。”
“我不管你用幹什辦法,總之今天之內必須把錢給我還回來。”
“別忘了,你不僅知道那是公款,而且還是你讓我去挪用的,真要事發,你的刑罰不會比我輕!”
範海天死死盯著孟宇,咬牙說道。
後者頓時驚慌不已,大聲喊道:“我什時候讓你去挪用公款了!別亂咬人!而且,你沒證據,警察可不會隨便就相信你的鬼話!”
“誰說我沒證據?難道你不知道,我一直都有通話錄音的習慣?”範海天冷笑。
“咕都!”
孟宇狠狠咽了下口水,然後哭喪著臉哀求。
“姐夫,沒,沒必要這樣吧?”
“我們可是一家人,看在我姐的份上,你也不能把我拉下水吧?”
“姐夫……”
聲音都在顫抖。
“我拉你下水?”
範海天瞪著雙眼,表情恨不得把孟宇生吃了。
“要不是你做生意缺資金周轉,老子會挪用公款?”
“還有你那個姐,也他媽是個拎不清的蠢貨,如果不是她又哭又鬧的,老子也不至於鋌而走險。”
“你還有臉跟我說這種話!”
範海天一把揪住孟宇的衣領,咬牙道:“孟宇我告訴你,如果不想坐牢,你他媽最好趕緊把錢給我還回來!要不然,我們就一起做獄友去!”
說完,用力一推將孟宇推得摔在床上。
“……好,我,我一定想辦法。”
孟宇喘著粗氣,目光驚慌無比。
連忙找到自己的手機就開始打電話。
“弄到錢立刻聯係我!”
範海天丟下一句話,甩手離開。
銀監局調查組已經開始調查,這也就說明,事情瞞不住了。
畢竟挪用公款就不是一個多高明、多隱秘的犯罪行為,隻要有人查,那絕對是一查一個準兒。
範海天坐在自己的奔馳車,座椅放倒躺在上麵,眉頭緊鎖閉目沉思。
畢竟是當行長的人,遇到事兒還是能沉得住氣的。
思考片刻之後,範海天猛地睜開眼睛,“撲騰”一下坐起來,在手機通訊錄翻了翻,找到備注為“法務老趙”的電話撥了過去。
“喂老趙,是我,有件事兒想跟你詢一下……”
半小時後。
某咖啡廳內。
“行長,發生什事了這急急忙忙的找我過來?”趙凱急匆匆趕到,跟範海天打了聲招呼,在對麵落座。
他四十上下的樣子,梳著一絲不苟的大背頭,金絲眼鏡,西裝革履,一副社會精英的打扮,正是龍城銀行法務部的趙凱。
範海天沒心情跟他寒暄,直入主題:“我挪用了行三千萬,現在銀監局調查組已經在調查,事情估計很快就會敗露。老趙,你得給我分析分析,支支招。”
三千萬!
聽到這個誇張的數字,趙凱頓時童孔驟縮,麵露驚色。
沉吟片刻後緩緩開口:“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成立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
“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
“行長,我可以問下你挪用公款的用途嗎?”
範海天滿臉的懊惱:“借給我小舅子做生意……”
“……”
趙凱嘴角抽了抽,三千萬啊,還是公款,說借就借了。
“你這種情況,屬於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
“16年頒布的《最高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桉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中第六條規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挪用公款罪的‘數額較大’。”
“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就是‘數額巨大’。”
“你挪用了三千萬,這個數額甚至可能被判無期徒刑!”
“什!?”
範海天大驚,臉色瞬間變得蒼白。
他知道自己會有麻煩,但沒想到麻煩會這大。
連忙問道:“有沒有什辦法可以減刑?”
“最有效的辦法,就是盡快把挪用的公款還回來。”趙凱說道。
凡是經濟犯罪,基本上都跟涉桉數額有關,比如詐騙罪、受賄罪、貪汙罪等,數額越大,刑罰也就越重。
而最有效的減刑辦法,就是積極主動的退贓退賠。
挪用公款罪也是如此。
歸還跟不歸還,在量刑的時候,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範海天連忙問道:“那如果,我把錢全都還上,會被判多少年?”
趙凱想了想,說道:“這個很難說,要看有沒有其他情形,以及當庭辯護的情況……”
“你就說個最好的結果,沒事,放心說。”
“……最好的結果,應該也不會低於十五年。”
聽了趙凱這個回答,範海天的心徹底沉了下去。
不還錢,無期徒刑。
還了錢,十五年以上。
媽的!
傻子才還錢!
範海天腦海之中瞬間產生了一個想法。
轉移資產,攜款潛逃!
範海天絕對能稱得上有錢人,哪怕不算車子房子,光錢就超過千萬,有這筆錢,到任何一個國家都能過得不錯。
如果再加上那挪用的三千萬……
下半輩子絕對能過得賽過活神仙!
當然,前提是能逃出國門。
>>章節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