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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就到了午。
陳宣請洪宇來到一家叫‘福滿樓"的酒樓,一頓。
吃完飯,洪宇回到武館煉。
陳宣則是準備回家一趟。
這六天都在武,二十兩隻是習武的學費,在館吃喝,住在武館可都是要交錢的,他身上的錢都花光了,要回家拿點錢。
並,賣魚生計也得新做起來。
要是不賣魚話,他就失去濟源了。
其餘的行當,可比賣魚容易。
比如,剛剛穿越過來的時候,想‘用"前世千古的詩詞賣給縣的書齋板,希望能夠賣好價錢。
但是詩詞講是名氣。
陳宣不過是個連任何功名都沒有的毛頭小子,詩詞根本值不了幾個銅板。
總之,沒名氣的人,詩詞根本就不值錢。
依靠前世的記憶,陳宣寫了幾本湖話本,除去買紙,買筆,買墨的成本,一個月才賺個幾百文錢,也就是《金》、《***》類的本暢銷一些,賣幾兩銀子。
相比起來,還是捕魚賣魚的錢更多,而且更持久。
黃本雖然賣得多,但也隻能賺一時的錢。
並且,寫黃本也有風險。
要是不心有個名字犯了忌諱,還有牢獄之災。
其餘賺的行當,基本上是被一些家或者是幫把持,外人想插足進基本不能,普通人想要從世家幫派口中奪食,那是自死路。
回到家,陳宣發現茅草棚還剩下幾隻沒有吃的雞鴨沒了,他住的間內也是一片淩亂,有種被翻的跡。
顯然,沒有回家的這段時間,又有人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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