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節 大事件---端平入洛一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比薩餅 本章:第二百三十一節 大事件---端平入洛一

    孟之祥在臨安府是苟且過日,他一個超級殺手,卻整天忙於經營他的生意,購田建莊,外加泡妞。

    可這正是大宋官家要他過的生活,他要是忙於軍務和學習,官家反倒對他不信任。

    做大宋武將確實有夠悲哀,陷入了官家對他們深深的不信任,文官利用官家的不信任極力打壓武將,唯有不務正業了!

    對大宋而言,今年(1234年)的年號是端平一年,乃皇帝宋理宗親政後的第二年,或許應該是第一年才對。

    上年末,權臣史彌遠歸西,宋理宗才真正得掌政權。

    公元1224年宋理宗登位為帝,繼位的前十年都是在權相史彌遠挾製之下,自己對政務完全不過問,自己則尊崇理學,縱情聲色,直到史彌遠掛掉才親政。

    所以新年伊始,宋理宗迫不及待地將皇宋的年號改為“端平”。

    端,端正、端莊都是好詞,還有端掉,解決的意思,至於“平”字,則有平平安安,平順,和平,端平合在一起亦可為擺平。

    宋理宗要大展宏圖,擺平一切不合理的事情,讓皇宋興旺發達,萬民敬仰,當然也包括了那個討厭的北虜---蒙古!

    親政後,宋理宗采取了一係列改革措施:

    罷黜史黨:史彌遠死後,理宗講究理義,飲水思源,一方麵對史彌遠曲加維護(畢竟理宗是史彌遠所立),即不允許朝臣攻訐史彌遠,同時厚待史彌遠的家人,比如史蒿之就受到他的禮遇;另一方麵對史彌遠留下黨羽絕不寬貸,罷黜了梁成大、李知孝、莫澤、袁韶等人,這些人都是史彌遠的黨羽。

    慎擇宰相:理宗糾正了寧宗朝以來權臣獨相的局麵,謹慎簡選宰相,使這一時期的政治相對穩定。

    史彌遠做右丞相,乃一人獨相,他之後,有鄭清之為右宰相,但有喬行簡、陳貴誼等為參政,不讓大臣擅權,從而政治清明。

    親擢台諫:史彌遠專政,台諫成為權相的控製朝政的工具。史彌遠死後,理宗宣布“收倒持旁落之權,聿更大化,擇特立獨行之士,親擢緊官”,把擢任台諫權攥在手中。他所立的台諫官員大多立朝正直,議論愷切。

    澄清吏治:宋光宗、宋寧宗之後,吏治大壞,及至理宗親政,更是貪濁成風,賄賂公行。理宗親自撰製《審刑銘》、《訓廉銘》等,把道德宣傳與法律約束結合起來,規定官員犯贓與謀殺、故殺、放火列為同罪,貪贓移作他用者籍沒其家,推行吏部考功條法,懲辦了一批贓吏。

    再有就是解決冗官問題,宋朝的“三冗”乃冗官、冗兵和冗費問題由來已久,其中官吏冗濫是吏治腐敗的又一現象,往往六七人盯住一個候補官缺,即消耗國家財政,又影響行政效率,更造成跑官行賄。理宗對此也采取了一係列措施:

    取消堂除陋規,堂除是權臣專政下的政治陋規,也為內降恩澤濫授美差留下了後門。理宗將堂除之闕還給吏部後,有效抑製了內降恩澤。

    減少官吏權攝,所謂權攝就是不夠任職資格者代理為官,官員隊伍因而膨脹。理宗規定,內地如缺州縣官,必須由現任官出闕。出任兩任通判者其中一任必須到兩廣四川等偏遠地區任職,確保那官缺不再權攝。

    控製取士人數,端平年的科舉取士,取士約四百五十人,比起理宗寶祐以後七次科舉取士每舉平均約六百人來,大約少取四分之一,也應是減少冗官的措施之一。

    嚴格升遷製度,


>>章節報錯<<

如果您喜歡,請把《狠宋》,方便以後閱讀狠宋第二百三十一節 大事件---端平入洛一後的更新連載!
如果你對狠宋第二百三十一節 大事件---端平入洛一並對狠宋章節有什建議或者評論,請後台發信息給管理員。